调研报告是调研事情的文字证明,是完成一项举措的文字说明,只有认真分析后写出的调研报告才是有意义的,以下是美篇吧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3年工作调研报告优质5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工作调研报告篇1
近年来,各基层分局所在县局领导的关心下、各相关科室大力配合与基层分局(所)的支持下,各项工作任务都能按期完成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城乡个人建房实施管理实际工作中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与挑战:
1、受理建房审批资料审查问题。
随着农村建设发展,集体所有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和农民利用宅基地建房的数量增加,各分局所受理农民建房申请报批的项目数量也相对增加,就从目前来看大部分宅基地建房未必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基本上都是由村委会直接出具宅基地证明,甚至还有些村干部碍于人情面子或做老好人而提供宅基地的证明,如有村民代表大会意见的也是为了应付土地部门能方便办理土地审批手续而做,往往这些土地来源证明并不完全符合程序要求,分局所因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只要村委会出具的土地来源证明和基本符合建房报批要求并受理审批发证,待建房户向国土部门申报土地审批手续时,土地部门以安置对象不符或不符“一户一宅”制政策为由退件,要求规划部门注销证照重新按符合土地政策审查条件后予以办理,出现了频繁注销规划许可手续给我们造成了非常被动的局面,不知情的人都误以为我们规划部门审批太随意了,从事实来看,我们对集体所有制土地如何加强规划审批管理尚还缺乏深入研究。
为杜绝今后类似的情况发生提出了如下处理建议:
①、村民利用宅基地建房向分局(所)申请报批应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按法定程序公布宅基地安置对象名单;
②、提供宅基地安置名单现场公布照片、个人建房申请报告后,由村委会审查盖章;
③、加强部门之间协调合作,报镇(乡)政府审查后所出具的建房工作联系单,应有土地部门对该宅基地建房户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审查条件给出预审意见和是否属于土地利用的建设用地;
④、具备以上条件后按照规定程序和规划要求分局(所)予以受理报批规划手续。
2、建设项目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制度落实的问题。
自20xx年7月《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为推进城乡规划的公开化,积极推行“阳光规划”,落实规划建设项目的批前批后公示公布制度。要求每个项目在作出行政许可前将项目的所处位置、建筑设计方案及经济技术指标都要在规划建设局门户网站、基地现场等处进行公示,旨在扩大建设项目报建的透明度,兼顾公共利益,既广泛征求了市民意见,提高了规划审批的透明度,也使社会监督提前介入,处理项目邻里关系,减少规划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矛盾。
近年来,各分局(所)能坚持把涉及个人建房审批、危房修理、灾后重建等项目作为建设项目公示的重点来抓,告知利害关系人并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尤其是老房拆建与危房修理这些项目,都能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批前公示。建房户虽能自觉配合我局要求组织公示,但也发现部分建设单位公示不规范、不及时,甚至为避免因相邻关系不和睦可能对项目公示期间的建房内容提出异议或信访投诉,在分局(所)工作人员现场张贴公告离开后自行撕下公示单资料。
目前,各分局(所)在批前公示程序都能做到,但公示的形式与内容尚有欠缺,如:在形式上基地现场有公示而网站上无公示;在公示内容方面网站上虽有公示仅有文字而没有图件等资料,目前除昆阳、鳌江分局在批前公示方面做的较到位外,其他分局(所)还尚未做到位。另外,许可决定批后公布制度方面仅有萧江所有开展,其他分局(所)基本上未实施这项批后公布制度。
处理建议:
行政许可公示公布是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许可行为所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为了规范许可公示公布制度,20xx年10月1日《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后,明确要求建设项目做出行政许可前在基地现场和政府的网站上进行10日公示,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5日内在基地现场和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布。
结合平阳县城乡个人建房工作实际,为更好的执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各基层分局(所)按以下几点要求做好公示和公布工作:
①、在镇规划区范围内项目实施建设用地与工程规划许可前都要进行公示,项目许可后进行公布。
②、在村庄规划区内项目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前应进行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
③、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要及时通知建房户或采取短信告知方式履行送达程序。
④、批前批后现场与规划建设局网站公告文字与图件要相结合(图文并茂),对能上网公示的内容一律都要在局域网上公示。
⑤、要建立台账,项目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制度列入年度考核并将其内容纳入审批档案中。
⑥、建议对成片开发建设地块批后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工地设立规划公示牌,否则不予放样,待规划竣工验收核实合格后方可撤出,具体做法参照温州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许可证公示牌制度工作的通知》(温市规〔20xx〕107号)文件执行。
3、规划行政许可证件注销程序问题。
注销行政许可,是指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而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
目前,各分局(所)上报要求注销规划许可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①、变更注销:独门独户改建为公寓式联建住宅而提出申请变更注销的;
②、违反按期交款原则收回建房指标:村民集资联建安置房因其中建房户未能按期交纳建房款项,违反按期交纳“安置房”建设交款原则,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和本人自愿放弃继续建设收回安置指标并重新安置他人建房且要求注销申请的;
③、不符土地政策:村委会出具宅基地建房证明办理规划手续但不符合土地部门办理安置对象或不符宅基地“一户一宅”制政策为由申请注销的;
④、出让地基后私自转让:当地镇(乡)政府出让地基业主私自转让后办理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审查土地来源或出让协议不严出现工作失误而造成的),申报土地手续发现规划许可户名与原出让协议或土地来源对象不符而申请要求注销的;
⑤、继承变更注销:因原建房户已故导致无法办理后续房产手续,经各有继承权资格人之间形成协议并按法定程序公证或律师见证后,由继承人提出申请变更注销的;
⑥、不可抗力无法实施:因政府安置对象有误或历史原因造成无法实施的事项而申请注销的。
⑦、诉讼裁决注销:经过法院判决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吊销以及应财产债务纠纷裁判证照转移而实施注销的;
⑧、规划许可证与建房申请表格中建设单位名称或建房户名“音同字不同”、地址而需要调整更正的(此项不需要注销证照,只需核对更正,盖校对章)。
从以上种种情况来看,既存在着基层分局(所)在以前工作中对报批资料审查不严,也有镇(乡)政府部门工作中的失误以及历史原因、不可抗力或公民丧失权利与行为能力等等所造成。
为了规范规划行政许可注销程序,完善基层分局(所)“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注销许可提出几点建议:
①、申请注销必须由建房户(即被行政许可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报告中应说明注销理由与事实,分局(所)要认真审查原土地出让协议或土地来源证明的对象;
②、分局(所)在请示上报县局要求注销行政许可材料中,要详细说明情况、事实原因和分局是否同意给予注销的分析意见;
③、县局作出批复后,分局(所)要认真履行注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制度,出具《平阳县规划建设局分局所行政许可注销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签收后副本归档。
④、重新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必须符合原土地出让协议或政府安排地基认可对象,原转让人与受让人的财产处理关系由他们自行协商处理解决。
⑤、规划许可证与建房申请表格需要更正姓名(音同字不同)或建房地址不符以及当地镇(乡)政府部门重新进行调整安排需要更改的,由建房户本人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审查核实与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道路名称更改的须有当地镇(乡)政府地名办意见,分局(所)对所提供的材料要详细分析、说明情况,上报县局校对更正。
4、危房修理与灾后重建审批情况及表格设计规范化问题。
近几年,因规划编制滞后和城乡建设发展步伐较慢,特别是几个大的乡镇建成区房屋密集、规划控制较严和老城区改造缓慢,几十年前的老房、危房众多,群众要求危房拆扩建和翻建(即原拆原建)呼声较高,象这些危房被房管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属于整体拆除的房屋)较多,周边环境和防灾能力差、通道较窄、房屋之间间距小。截止目前为止危房修理或翻建还没有一系列完整的政策执行依据,基本上还是由当地镇(乡)政府与分局(所)自行把关,基层分局(所)在无据可依的情况下考虑到危房建筑直接关系到人身安全等问题,也只能对危房翻建以原状修建形式来严格控制审批,若按标准审批,根本无法满足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间距较小或涉及到相邻建筑质量安全等方面问题的都要求房主提供相邻意见和协议,严格现场踏勘和批前公示。也有因相邻关系不和睦无法提供相邻意见而自行违章翻建、擅自抬高、施工期间影响相邻房屋质量安全等引发的邻里纠纷,信访投诉举报电话接连不断,类似城区范围内利用危房修理、翻建擅自超高、超面积的情况普遍存在,给基层分局(所)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
对灾后重建项目的受灾前房子是否合法还是违法无法认定,建房户提供的资料不详仅凭受灾证明(如发生火灾消防部门的证明)与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意见以及民政部门的意见就直接向当地分局(所)申报重建,这样往往会使一些违法违章建房户通过受灾重建默示它“合法化”钻了空子,而《城乡个人灾后重建申请表》制作时也没将当地镇政府的意见纳入到表格中,对今后政府部门在拆迁房屋确权认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责任都会推给规划部门。另外,房管部门对危房修理申请表格在适用时不适合d危房原拆原建的类型提出了建议,房屋经鉴定为d级危房,依法应当原拆原建,但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是房屋修理的审批表,不是房屋拆建审批表,房管部门由于缺少规划建设部门的房屋拆建审批意见,无法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或变更登记,要求县局予以协调更改表格。
处理建议:
危房修建部分
①、危房拆建、翻建应遵循符合规划原则,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危房拆建和翻建。
②、对目前尚不具备成片开发或统一改造条件的急需拆建的单栋、单间危房一律原拆原建,已列入政府统一拆迁范围一律不予批准原房翻建,政府另有意见除外。
③、危房翻建可按“三原”原则(即原位置、原规模、原高度)批准,如不属于d危房,且已列入近期建设范围,原则上不应再同意其改建。
④、危房翻建申报应提供房屋质量鉴定为d级鉴定报告、城乡个人危房修理申请表、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土地证和房产证复印件、建房报批联系单及危房现状照片。
⑤、批前应做好现场踏勘和现状位置、基底面积、建筑面积、层数、高度等资料收集,资料审核受理前须提供相邻意见和镇(乡)人民政府出具书面意见(含政府部门在实施老城改造需对今后房屋执行征收安置工作,针对现有房屋现状面积、结构情况所作赔偿标准的评估报告和双方签订的协议),严格执行批前公示。
⑥、建议由县局结合公建与私建危房修理、翻建项目统一制定管理办法,如:属于d级危房的原则同意原拆原建,除d级以外的危房统一给予原状整改修理。
灾后重建部分
⑦、针对受灾灾民申请房屋重建的各分局(所)要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由当地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防灾部门调查结论和县民政部门确认意见。
⑧、项目批前要现场踏勘、现场拍照,提供土地证、房屋产权所有证,审核资料时如需提供其它相关资料(如:相邻意见、原位置、基底面积、建筑面积。
2023年工作调研报告篇2
一、人员基本情况
至2011年底,全州粮食、物价、发改系统人员总数552人,其中中共-党员人数223人,占40%,女性职工229人,占41%,少数民族职工257人,占47%。
(一)从职位分类看:公务员239人,占%;企业管理人员103人,占%;专业技术人员58人,占%;工人152,占%,其中技术工人56人(其中,中级工以上人员为55人),占%,普通工人37人占%。
(二)从年龄结构看:30岁以下人员49人占%;31-35岁人员67人,占%;36-40岁人员120人,占%;41—45岁人员125人,占%;46—50岁人员112人,占%;51-55岁人员28人,占%;56岁及以上人员4人,占%。
(三)从知识层次看:无研究生学历;大学本科学历98
人,占%;大学专科学历207人,占%;中专、高中学历134人,占%;初中及以下学历71人,占%。
(四)从人才培训情况看:粮食购销市场化以来,各级粮食部门通过大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精简了企业人员,加大了企业人才管理的力度,并克服资金困难,在人才培训方面进一步加大了投入。2011年,全州粮食系统组织参加培训65人次。培训知识类型,主要为企事业管理人员培训,特殊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等;培训渠道,主要是通过粮食系统教育培训机构(17人次,占%),其他渠道为党校和行政院校。全州物价系统组织参加培训25人次。培训类型主要为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渠道主要是通过党校和行政院校。全州发改系统组织参加培45人次。培训类型主要为专门业务培训,培训渠道主要是通过党校和行政院校。
三、存在问题
(一)知识层次偏低。全系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比例仅为57%,而在系统主体单位粮食经营企业中,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比例仅为14%,且有相当比例的学历不是第一学历,为从业后通过函授或其他途径取得,所学专业中,真正系统的学习经济管理、粮食工程等专业的偏少,学习信息技术、工商管理、法律等专业的更是少之又少。
(二)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目前全州粮食系统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以36—54岁人员为主,占46%,而45
岁以上人员144人,占27%,35岁以下人员明显偏少。
(三)人才使用环境亟需改善。由于我州地理环境较差,处在偏远地区,又是少数民族集中地,交通不是很方便,待遇比较低,因此人才管理和使用中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一是引进人才难。多数粮食企业的处境是求生存阶段,在市场竞争中如履薄冰,真正的人才不愿到粮食企业工作,特别是专业型人才,粮油保管人员,粮油检验人员,物流管理人员近几年基本上没有进入。二是留住人才难。企业内部各项机制不完善,也难以为人才提供发挥作用的平台,即使引进人才,由于待遇及企业环境等原因,也难以留住人才。三是培养人才难。企业历史负担沉重,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经济效益差,近2年虽略有好转,但企业难以在人才教育、培训等方面投入到位,培养自有人才存在困难。
(四)、编制少,工作量大。机构改革后,人员情况发生了变化,编制也发生了变化,发改局职能加大,以工代赈职责划入发改局但没有增加编制,反而机构改革后编制减少,工作量大,人员严重缺乏,特别现在又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灾后重建工作中,工作起来就很吃力。机构改革后,原州粮食局、州物价局合并到州发改委,县上却并不一致,除了茂县粮食局为县发改局管理的单位其他县上粮食局都是独立的,而物价局合并的也很少,州上是一个单位,而县上是分开的,这样工作开展起来很不方便。
四、关于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鼓励人才走进企业。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树立以工作业绩用人的导向,出台激励措施,鼓励引进人才,特别是专业型人才。对应届毕业大学生,可参照大学生到农村任村官的优惠政策,出台应届毕业大学生到民营粮食加工企业(包括其他类型民营企业)工作的,可享受同等优惠待遇等。
(二)要加大人才队伍的培训力度。以大规模培训为平台,根据单位性质和职位的特点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培训计划,突出对能力的培养和提高。确保每名工作人员一年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不断更新相关的理论和业务知识,提升每个人都综合素质,培养沉稳、干练的工作作风。增强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着重提高职工的政治鉴别力、抵御腐朽思想侵蚀能力、依法行政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处理改革、发展、稳定诸多复杂问题的能力,建设一支综合行政能力较强的人才队伍。要在全系统,尤其是领导人中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大力推进人才兴国战略,逐步加大对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积极提高广大职工队伍素质,尤其对专业技术人员要加大特殊工种技术培训力度,使之不断更新、充实知识,实现自我提高,自我完善。
(三)要进一步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要通过交流、公开招考等办法,补充年轻公务员,切实改变当前公务员队伍
中人员年龄偏大的矛盾;要通过轮岗、挂职等措施,积极培养高素质、复合型行政管理人才;要结合效能建设,完善公务员考核机制,增强机关干部的压力感、责任感,在行政管理部门形成人人干事业,人人谋发展的氛围,从而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扎实、业务过硬、充满生机的公务员队伍。
(四)、为了更好的工作,工作衔接更通畅,上传下达更加方便,建议把县上的粮食、物价、发改部门合并为一个单位,尽量与州上机构改革步调一致。为了让工作做的更好,效率更高,解决人员缺乏的问题,建议增加相应的职责编制,希望政府和人事编制部门能考虑县上实际问题。
2023年工作调研报告篇3
课程:行政管理
教师: 组长:
组员:
关于大学生寝室卫生现状与管理的调查报告
大学是人生最美好的阶段、是过渡到成人的关键时刻、也是实现自我价值的'理想场所。在这里,大学生生活、学习、成长、成才。在这期间,锻炼自己的自理能力与积累自己的人生经验一样至关重要。
自理能力仅是大学生活中的一部小插曲,但却充分体现着当代大学生的生活观念,基本铸就着成我们将来面向社会的一种基本生存能耐。现代高校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娱乐、社交的重要场所, 是学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阵地,那么,围绕寝室卫生展开的寝室生活无疑成为一个可以聚焦我们自理能力的大战场。
良好的寝室生活环境主要体现在有良好的寝室卫生环境。据有关统计,高校学生每天在寝室的时间超过10小时,有的甚至达到15小时,从某种程度上说,学生寝室就是学生在校期间的家。因此,寝室环境对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好的卫生居住坏境体现健康的审美情趣,陶冶情操,完善个人素质;良好的寝室环境有利于同学之间增进友谊和感情,有利于培养他们的主人翁精神和集体荣誉感,体现大学生精神面貌。而学生寝室卫生管理如何更关系到学校形象,反映学校的学风、校风,是学校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重要保证。
为进一步了解我校区大学生在管理个人生活环境、提升自理能力方面的现状与存在问题,以及学校卫生管理方面呈现的常态。我们对这一课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建议与观点,以期为我们能更好的适应大学生活,面对生活挑战,作出必要的践行与思考。
一、xx校区寝室卫生管理现状
目前,我校区共有9栋宿舍楼,其中男生4栋,女生5栋。寝室结构分别有四人间、六人间、八人间、十人间。寝室卫生状况包括三个方面。从学生寝室内部来看,主要存在:不主动打扫卫生、个人的卫生习惯差、生活垃圾乱扔、物品随意放置、寝室布置缺乏整体美观、不注重保洁、寝室内部没卫生安排制度。另一方面,从宿舍管理员看,部分宿舍清洁卫生打扫不彻底,特别是楼层过道卫生,数日不清理现象不为同学鲜见亦有,一方面是打扫不到位,另一方面是打扫干净后,大家的维护意识差。最后一方面,从学校的管理制度来看,我们的
制度非常健全,但是通过我们的调查了解到其真正的执行情况却并不是很如人意。如:要求寝室管理员要坐在寝室门口,不能做其他的事情。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这样的规定似乎不是很人性。冬天太冷、夏天太热,对于寝室管理员来长期的坚持会是有难度的。再如:要求辅导员对寝室的监管,但在实际过程中并不是每位辅导员都按规定的要求做了。
调查数据总体显示:
1、在调查数量上,男女比例各占一半;
2、各年级比例分别为:大一占12%,大二占28%,大三占57%,大四占2%;
3、从涉及个人态度评价来看,个人对自我保洁行为的意识评价:认为自己保洁意识较弱只占的5%,而有45%的同学都认为自我的保洁意识很好;
4、对于每周寝室卫生的检查:有26%的同学对于检查及其结果认为无所谓,而很重视学校的检查及其结果的只占24%,有一半的同学对于学校的检查及其结果觉得是无关痛痒的事;
5、值得一提的是,从促使同学主动打扫寝室卫生的动机调查看:有23%的被调查者认为是看心情行事,有5%的被调查者认为是应付检查,15%的认为是出自寝室规定,而由于自我意识进行主动打扫的占57%;
6、从寝室每周打扫卫生的频率来看:每周只打扫1次的占21%;2—3次占40%,更多次数的占39%。
从调查的总体分析,我校区学生宿舍保洁状况整体上较好,但仍不乏急需改进的地方;其中男生寝室整体比不上女生寝室,男生寝室第2栋和第3栋,以及女生寝室9栋又相对较差。这说明同学们的自我管理能力也普遍处于偏弱状态,在自身意愿不积极和外部管理力度不够的情况,不良卫生环境对同学们学习生活的影响,令人担忧。
二、寝室卫生脏乱的主要原因
2.1 个人原因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自主意识淡漠;认识上有偏差;自控能力弱。自主意识淡漠。现在的大学生很多来自独身子女家庭,即便进了大学校园,思想上、生活上还没有完全脱离对父母的依赖,他们仍然缺乏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独立生活能力。
认识上有偏差。部分学生认为,作为一名大学生,主要精力应该放在学习、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协助班级和系里做好各项社会工作上,不耽误培养自身社会活动能力,各种评优、入党工作就好。至于生活能力在校说得过去就行,以后再慢慢锻炼似乎不迟。即使表面上看上去很优秀的学生,自己的生活往往很糟,这种情况在大学生中并非个别。
自控能力弱。部分学生比较懒散,惰性太强,并且集体责任感弱。他们在寝室里不能很好地约束自己的言行,随心所欲,我行我素,做事不考虑对他人、对集体的影响,并且不能正确对待同学的善意提醒。
2.2 卫生管理欠佳
从寝室内部看,安排打扫卫生的规定没有彻底执行、持续性不长。有的寝室甚至已无打扫卫生的安排,完全靠寝室成员的自觉性或迫于无奈,长期以往,寝室卫生情况愈加恶劣,形成恶性循环。
从寝室外部看,宿舍管理员以及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力度不够大,以致同学们可以对寝室卫生不予重视,对卫生管理制度更是漠然。
2.3 室风不正
一方面,因为受不良卫生习惯的室友影响,不良影响会导致卫生差的情况恶性循环; 另一方面,寝室内部小团体可能存在,寝室氛围不和谐,也同样严重阻碍寝室卫生管理。调查中发现,寝室的和谐程度是影响的寝室卫生的一大重要因素,赞成影响程度强的占68%。在整体不佳的环境下,部分同学良好的卫生习惯就显得格外尴尬,甚至被同化。
2.4 硬件设施限制
从调查看,硬件设施的限制对打扫寝室卫生的影响程度高的占20%,居中水平达到56%。从女生宿舍九栋(十人间)及男生宿舍2、3栋(八人间),能明显反映出不到25平方米的地方,由于物品过多,可供调整的空间有限,打扫后难以维持较好的状态,久而久之,主动打扫的积极性就弱化了。由此可见,我校区寝室卫生打扫难能彻底,居住环境确实是一大客观因素。
2.5 室长管理形同虚设,其职能严重弱化
调查中,我们看到寝室室员并不以寝室卫生为个人义务是习以为常的现象,而形成严格的寝室卫生轮流制也成为多数访谈者作为改善寝室卫生的强烈建议。我们从中不难看出,室长的管理职能在寝室管理中缺乏了基本性的体现。调查题目中涉及室长对室员影响一题也可窥见端倪,27%的同学认为室长对室员的影响很大,22%的同学认为没有影响,剩余51%的同学认为一般。可见,室长是否能充分行使职能对室员的影响力,其实是一个不能忽视的因素。
三、改善寝室卫生现状的对策及建议
因为来自不同的地域,家庭经济状况迥异,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等因素,大学校园里学生的文化素养、自身素质良莠不齐,独立意识、自理能力千差万别,凡此种种决定了在大学生寝室卫生管理方面不但有必要要有所区别、分别对待,更需要学校各职能部门、学生工作人员、各级学生组织共同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局面。
3.1 制定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提高认识
在调查中,我们看到,我们学校已经形成了《学生寝室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寝室卫生管理制度》等制度,但在操作管理中因为缺乏具有制度性的具体实施办法作为相应的支撑,已经制定出来的制度往往让管理工作显得格外空乏无力,学生的不重视与漠然是最直接的体现。
为使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使本该有章可依、有据可查的管理工作变得更具执行力,可以补充制定《学生寝室卫生评分标准》、《文明寝室评选办法》《优秀室长评比办法》等卫生管理制度,要求学生严格执行。在做到制度上自上而下的系统告知同时,必要时,在每个寝室内张贴卫生管理制度,提醒他们,强化他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使学生自觉按照卫生管理制度要求,约束自己的行为,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3.2 强化管理,完善监督体系
调查中,我们发现,我们的宿舍卫生管理形式偏于单一,且执行权限也多集中于宿管中心。长期的管理考评工作多是凭经验加以模糊评定量化,加之无他过问与缺乏监督,管理工作容易因单方长期操控患上疲乏与滞慢症。如此,管理工作既不能出新,遗留下的问题也变得更易糟系统老化成为诟病从而难以及时得到发现与整治。
建议以学生工作部门、宿管人员、学生会组织为主体形成卫生检查与监督网络体系,对寝室卫生实行多渠道、多层次的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检查。管理权限的适当分散下放,不仅可以刺激同学们去审视这一工作在操作上已经形成的战略高度,影响个人在意识层面上对管理问题进行一种自我强化与重视;而且,管理权限的适当普及也更有助于卫生理念与氛围通过更多活动去得到有效的宣传和形成。以下为具体检查与监督形式:
3.2.1 学生会生活部的定期检查
学生会生活部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对学生寝室卫生进行检查、督促,帮助他们进行整改。学生生活部门每月应组织各系定期对寝室卫生安全等进行综合大检查,让各系掌握寝室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促使各系学生工作的开展,以增强日常管理工作的针对性。
3.2.2 各类针对性突击检查
为了解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在寝室管理中的作用,应对学生寝室分类进行卫生突击检查,如对党员寝室、楼层长寝室、学生干部寝室等进行突击检查。检查结果及时予以公布,除公布寝室卫生情况外,还要公布寝室中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名单、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所在班级。这一举措会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触动非常大,让他们觉得有责任、有义务带领寝室其他同学搞好寝室卫生,以更好地促使他们在寝室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2.3 宿管人员的例行检查
为了解宿舍的日常卫生情况,宿管员应该在每天上午或下午对寝室进行卫生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下来,并及时与寝室长沟通,指出寝室存在的不足,要求他们整改。
3.3 实施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文明寝室评比制度是指根据每个月寝室卫生情况进行评比,达到规定标准的给予在案记录。在月底综合当月各项卫生检查结果,评选出当月的文明寝室,并在宿舍楼内公告栏内通报表扬。当月寝室得通报是对寝室当月卫生工作的一种肯定,获得通报的该寝室学生觉得很有成就感、自豪感,觉得自己付出的劳动得到了及时的肯定与回报,搞好寝室卫生的热情就更高、劲头更足。平均每学期每个寝室获得优秀评比三次以上的(包括三次),建议以宿管委员会名义颁发激励证书以示奖励。将寝室卫生与同学自身利益有机结合。
3.4 将寝室卫生与同学自身利益有机结合
承第四点精神,将寝室管理优秀的在案记录与室友自身利益挂钩,倘若搞好本寝室卫生犹如以集体为单位参加比赛,获奖人人有份,又何乐不为?学生工作部门集中整理每学期各执行方关于寝室卫生检查工作结果,以及各寝室以宿舍为单位参与的学校各种相关活动的获奖记录,评选年度优秀寝室、优秀室长。同时,可将此类获奖作为班级评优、学生入党评优等评优工作的重要指标。比如,评选文明班级时,规定班级不能少于几个优秀寝室,否则,没有资格评选文明班级。学生入党、评优时,学生所在寝室如果达到优秀寝室要求,那么学生有获得参加评优或入党的优先权。通过以上措施,引起学生思想上高度重视,自觉注意自己在寝室的一言一行,同时带动寝室同学共同高好寝室卫生工作。
3.5 加强室长的责任制与奖励制度
面对几百个甚至上千个学生寝室,宿管部门不可能花费同样的时间、精力去管理每一个寝室,要想提高寝室卫生管理工作的效率,只能突出重点,关注两头。对卫生较好的寝室,多鼓励、表扬,树立典型,产生影响。对于较差的寝室,要有耐心地进行指导帮助,这就需要宿管员现场多指正提醒,以及私下加强对个寝室室长的直线管理,展开室长群体的交流沟通,督促他们互相学习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同时对室长表现进行在案记录,形成优秀室长评选的重要依据。
3.6 加大寝室文化建设
加强寝室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寝室卫生价值观。寝室是同学们在学校起居的第二“家庭”, 优美的寝室卫生环境不仅有益于大家身心健康,还能增强大家的归属感,激励同学们不断进取。与学校方面,无规矩,不成方圆。学校通过自律会明确规定一种规范,比如以军训时的内务标准来作为衡量优秀的尺度,具体到鞋子成行、箱子统一在床头的靠强侧、水桶集中在、桌上的日常用具分类放成整齐,床上用品如被子折成豆腐块儿,与枕头一起放在床铺的右侧等,长期坚持,自然而然就成为了一种共识,一种价值取向,从而构成优秀的寝室文化的一部分。与寝室内部,充分发挥室长带头模范作用,大家的家,卫生靠大家。我想每个人都做好了个人卫生,那么寝室公共卫生也糟不到哪里去。在一个整体优美的环境或是氛围下,室员之间会形成一种无形的束缚力,某些不良行为被放大,室员自觉的改进,一来二去,形成一种良性循环。在学校管理和寝室内部这种双向的价值观念传递,自上而下,再反馈,不断适应,其前景,值得期待。
3.7 完善寝室硬件设施
完善寝室硬件设施。个人的内因是主要影响因素,客观因素我们也不能忽视,其中寝室硬件设施表现得尤其明显。有同学反映,他们的卫生意识并不差,只是打扫后,由于空间过小,男生寝室2、3栋每间寝室不到20平米的地方住了8人,女生寝室9栋住了10人,人多了随带的东西也多,外加桌椅凳子,可供调整的空间十分有限,只要稍微一动下,才整理好的内务,就又面目全非了。久而久之,这主动打扫的积极也就不高了,甚至导致你不到扫,我不打扫,大家都不打扫的恶性循环。值得欣喜的是,学校已经开始着手为这部分寝室更换设施,这也说明学校寝室硬件设施条件将得到改善,涉及到得问题也就迎刃而解,在此不再多做建议。
总之,在寝室卫生管理过程中,学校职能部门应通过加强管理,通过多种渠道检查、督促,把带有强制性的规范要求逐步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要求,使之形成一种习惯,凝炼成一种素质,最终让学生从做好寝室卫生开始,培养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大学生全面健康成才。
四、报告总结
本次调查为期两周, 小组共成员十位,调查以问卷调查与自由访谈两种方式结合展开。期间大家分工明确,紧密合作,组长肖亮负责组织大家参与到整个调查活动中并进行了报告初期形成的编写工作。各组员本着不同的分工职责,共同经历并参与了调查过程共五个环节的工作。包括讨论题目的确定,调查问卷设计,问卷统计分析、报告编写的修改与讨论、报告定稿工作。大家积极参与讨论,时而碰撞出智慧火花,整个过程氛围融洽,效果较好,调查报告属集体成果,望对学校改善寝室卫生状况提供一定帮助。
2023年工作调研报告篇4
近年来,xx城市管理重心不断下移,网格化综合管理不断深化,补短板工作大力推进。城市管理标准逐步建立,基本实现了行业管理的全覆盖。责任主体逐渐明晰,条块关系得到理顺,部门联动更加顺畅。智能化手段应用更加广泛,管理效率显著提升。
一、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基本要素
xx要努力实现“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的城市管理总目标。有序、安全、干净,是城市运行较为理想的结果状态,也是判断一座城市治理水平高低的显性标识。应当认识到,要高质量、长效地实现上述目标,有赖于我们将精细化管理的理念与手段运用到城市管理领域,并具体落实到“细致、精准、高效、可控”这些基本要素上,这也是目前国际化大城市在城市管理上的一般趋势。
1、细致。
就是要对城市管理工作所涉及的具体范围、职责、流程、标准和法律责任等能够做出全面详细的规定,用具体、清晰、可操作的规范化要求取代过去粗放、笼统、“过得去”的要求。我们一些城市管理标准主要侧重于管理工作的原则性要求,基本没有涉及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类的内容,一些标准也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分级分类和差别化管理。如水务管理方面,虽然出台了xxx项水务管理标准,但依然存在着“有标准不执行,有标准不知谁执行,有标准但分工不明无法执行”等情况,使得部分管理标准制定发布后就搁浅了,没有发挥应有的管理效能。这是管理欠缺细致的表现。
2、精准。
就是要精准描述管理对象、精准采集管理服务信息、精准处理管理问题,对于城市管理的对象要做到底数清晰,信息数据可信度高,以强化管理的针对性,最大程度减少管理中的随意性、盲目性和“一刀切”现象,这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内在必然要求。比如,对于城市人口信息、土地现状及规划信息、建筑物信息、环境资源信息等涉及城市管理的“底板”信息数据,应当要做到数据覆盖全、数据采集准、数据精度高、数据更新快。现在,部分关键的数据库还有缺失,如老旧住房数据库,目前只有一个约1。 4亿平方米的总数概念,但是这些老旧住房的具体分布、建成时间、老化状况、维修记录还不甚清晰;一些数据库尽管都有了,但数据缺乏更新、补充、完善,动态性不强,如中心城区地下管网信息不全、数据失准问题较为严重;数据库的系统集成度与联通性较差,部门间的“信息壁垒”“信息孤岛”情况较为普遍。这些都是造成城市管理有失精准的重要根源。
3、高效。
就是要在细致、精准的基础上,通过管理目标的量化、管理标准的细化、管理手段的技术化、管理主体的协同化等方式,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使得城市管理的相关部门办事更高效、反馈更及时、运作更协调。长期以来,城市管理者往往依靠经验、“人海战术”、行政命令等方式,手段传统、单一,管理工作存在反复、低效等情况。精细化管理中的高效,就是要通过技术、机制、模式的创新来实现。这次交通综合整治,xx新增1。 8万套“电子警察”,可以针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一体化识别、跟踪和拍摄,明显提升了整治效能。同时,要认识到,现在的城市系统正在变得更复杂、更紧密,一项管理工作仅靠单一部门“单打独斗”,着眼于“头痛医头”,必然会造成管理上的低效。比如,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就存在违建拆除、群租整治、设施改造、物业收费、停车管理等诸多难点,需要多个部门“步调一致”通力合作,以提高管理效能。
4、可控。
就是要变管理中的事后“救火”为重视源头和过程风险防范,抓好城市管理的环节控制和细节监控,确保环环紧扣,各环节形成有机闭环。要认识到,传统粗放式、经验式、末端式的城市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风险社会、国家治理现代化及超大城市安全发展的内在要求。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的可控,本质上要求在管理上进一步增强实时性、连续性、动态性,管理过程和时段不能出现盲区,管理控制信息的传递与反馈要顺畅、及时,一旦发生状况异常,可以溯源追踪、快速响应。从目前情况看,城市管理中对于风险与应急管理总体上是好的,但源头与过程的可控性依然需要提升。比如,轨道交通日均人流量极大,人民广场站已经达到每天xx万人次,相当于华夏中路站日均流量的xxx倍,而安检在高峰时段形同虚设,在站实时人流数量监控与风险预警还不够到位;食品药品安全的全生命周期的监管衔接还未形成系统办法;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危险品运输及储存等方面的源头预警与过程监控也需要重点加强。
二、当前xx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思路框架:“一核三全四化”
xx要把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作为体现“四个新作为”和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的重要抓手,针对当前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短板,紧紧围绕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的目标,牢牢把握核心是人的原则,积极贯彻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的要求,加快构建法制化、智能化、标准化、社会化的精细化管理服务体系,注重精准施策,注重服务民生,为中国城市建设和发展贡献xx经验。
1、牢牢把握一个核心:市民需求。xx作为超大城市,人口基数巨大(常住人口总数为xxxx。 x万人),结构复杂(其中户籍人口xxxx。x万人,外来人口xxx。x万人;户籍人口中xx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超过xxx万,占比接近xx%;此外,xx还存在高收入阶层、中产阶层和中低收入阶层等不同阶层,以及一定数量的外籍人口),产生了数量庞大却又多元化、多层次的公共服务和城市管理需求,这要求xx在满足、回应市民需求的过程中必须要实施精细化管理。
首先,聚焦市民需求是xx积极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出发点。如交通大整治、“五违四必”等工作就是为了解决市民关注度最高、反响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从调查来看,受访市民中对这两项工作表示满意的达xx%以上,确实达到了预期效果。
其次,在实施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必须时刻把握市民需求。如在环境整治中不能简单一拆了之,而是要疏堵结合,像xx街馄饨、xx葱油饼乃至大众夜市这样有大量需求、还承担一定城市功能的场所就需要相关部门在整治的基础上再精细化安置。在规划服务和设施的过程中,精细化管理必须考虑到老年人、年轻人以及不同阶层的需求。
再次,精细化管理的成效检验,同样要以市民满意度为基础。如河道整治既要清理河道,还要美化河岸,需要监管部门认可,更要两岸市民满意;治理空气污染不仅要看数据指标,更要看市民感受,只有市民感觉空气清新,才是真正达标。
2、积极贯彻三个要求: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全覆盖,是指要覆盖xx城市的全部空间、领域和人群。xx高楼林立,拥有各类建筑约xx亿平方米;人口众多,承载了xxxx多万人口的生活;地下管道川流不息,累计埋设给水、排水、电力、燃气、信息通信、热力、航油管道x大类xx种;地面车辆川流不息,拥有公交运营线路xxxx条,已开通运营的地铁线路xx条。
各系统盘根错节、交互影响,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一个环节停止运转一刻对xx来说都是致命的影响,这就要求xx必须对这个复杂系统进行全面掌控。目前xx存在中心城区管得好,但近郊城乡接合部和远郊农村管理松散;街面、广场等关注多的地方管理精细化,但背街小巷、高架桥下、地下管网等关注少的地方管理粗放;桥梁、隧道、地铁等重大设施管得好,地砖、路灯、窨井盖等细小设施完好率还有不足;户籍人口底数清,但是外来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数量、结构信息却还不够精准;规模以上企业监管到位,大量规模以下企业和商户还存在不少安全问题。
全过程,是指要把精细化的要求贯彻到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的全生命周期。当前xx部分突出问题的根源在于规划不合理、建设标准低,如城市规划中产城不融合导致大量潮汐式交通,排水设施建设标准低造成城市容易内涝。部分突出问题的根源在于运营、维护过程中工作机制还不顺畅,如城市综合管理还缺少“兜底”机制和明确的承担主体,对一些模糊的管理领域,各个部门缺少主动承担的激励。
如在短短一年时间,已有超过xx家企业在xx投放量超过xxx万辆共享单车,全市注册用户突破xxxx万。由于共享单车涉及交管、城管等多个部门,还未能及时形成有效的管理框架和机制。
全天候,是指全天24小时都能时刻展现精细化管理。xx城市管理往往白天力量足,管得好,晚上力量薄弱管理就出现疏漏;人少的时候秩序井然,人一多管理就跟不上,甚至出现安全事件;天气好就没有问题,一场暴雨、一场大风就暴露出一连串问题,如中环被货车压断事故、奉贤部分地区企业偷排废气等都是发生在晚上。
3。加快夯实四大手段:法治化、智能化、标准化和社会化。法治化,就是要强化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疾难题。上海实施交通大整治,正是通过依法严管、重塑法治权威,及时细化完善有关法规与规范巩固整治成效,使得规则意识和法治精神成为xx城市交通运行的最有力保障。但是,xx仍存在部分领域法律法规不明确,在“五违四必”的整治中就发现很多情况缺乏对应的法律法规;很多人轻微违法、失信,却没有办法制约。部分领域法律法规滞后,中心城区停车费涨价后高于违停罚款,出现部分机动车主宁愿罚款的现象。部分领域法律法规太繁杂,xx城管执法共有x个方面约xxx项执法权。
这使得具体执法的法律依据过于分散庞杂,在法律适用上难度颇高,往往出现适用法律文件量过大、处罚依据过多、处罚依据之间甚至会出现一定冲突矛盾等情况。部分领域执法力度不够,在整治违法建筑方面,从巡查发现到处置都有明确规定,但是像xx路xxx号历史建筑被拆除的案例却始终未能避免。
智能化,就是要更多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城市管理制度创新、模式创新。xx首先要做好基础数据库,尽最大可能消除信息孤岛。要进一步夯实人口、土地、法人、建筑物等基础数据库,尤其是xx带来很大难度。同时,要完善12345市民热线、交通、治安、民政、银行、资源环境、基础设施等关键数据库,基本做到全面翔实、动态实时、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共管、共用。如在后台联网的基础上,xx可以率先实现身份证、社保卡、交通卡、驾驶证、居住证等卡证的统一集成。
其次要积极推动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要改变传统上依靠人海战术的做法,顺应当前技术变革的大趋势,积极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治安、消防、交通、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运用,如电子警察、电子围栏、整体上提升xx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
标准化,就是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标准体系,为精细化管理提供标尺和依据,实现城市运行“按乐谱指挥,按乐谱演奏”。目前xx城市管理领域的标准建设还存在“缺、低、散、虚、粗”等问题。如城市景观空间管理标准化体系中管理、服务、信息化等标准缺失,某些管理存在边界不清,导致出现多头管理或管理缺位现象。
不同级别道路、区域、社区,管理标准都是一样,没有做到分区分级管理。绿地质量的评价标准、绿地建设和养护相关定额标准缺乏量化考核指标,全凭感性判断。相比之下,国外的城市管理标准就更加精细,如东京的街道设计导则中详细规定了房屋外立面的颜色和风格,纽约市公园与娱乐部针对行道树、绿地区的树木出台树木种植标准,确实做到了一草一木、一举一动都有章可循。
社会化,就是通过政府主导,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管理。城市精细化管理是“协奏曲”,不是“独奏曲”,在政府管理职责到位的同时,也要求社会多元主体尽职尽责。但是,当前xx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还不足,如在垃圾分类处理、小区环境治理等方面,市民参与和配合的意愿还相对不高;参与的渠道仍然有限,很多城市管理工作中还未能制度化的听取相关市民意见。
同时,在城市管理中还要进一步发挥社会团体和企业的作用。如在社会治理创新中,xx就依托区域化党建把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纳入基层治理框架,通过购买服务、门前三包、资源共享等方式调动了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积极性。下一步,xx仍然要进一步培育社会团体和企业参与城市管理的能力,拓展多层次参与渠道。
三、xx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举措建议
xx作为超大型城市不同于一般城市,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形势更复杂、变量更多、难度更大。xx要立足超大城市实际,把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作为建设全球城市的重要抓手,以精准适切的法规标准为依据、以智慧泛在的信息技术为手段、以跨界多元的协调共治为支撑,以持续推进的补短板行动为突破,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
(一)完善城市管理的法治与规范体系,为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和标准
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首先需要在源头上强化依法依规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专业法规和与之相应的标准规范体系,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上位法律依据和细化标杆尺度。
1、健全城市管理重点领域法规体系。细致梳理城市建设、住房、交通、市容、水务、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等城市管理重点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抓紧填补相关立法空白,如研究起草、修订完善《xx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xx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xx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等,形成相对完整和健全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加快修订不符合精细化管理理念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及部门规章,对于一些与现实脱节较大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废止。建立法规定期审查与评估机制,提高法规和政策的时效性与回应性。
2、加快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在上位法规体系保障支撑下,进一步以国际先进水平为标杆,建立健全xx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
一是在标准的覆盖领域上,要以全领域覆盖为根本导向,同时注重突出重点、聚焦短板,近期应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房屋管理、地下空间、交通运输、工地管理、村镇管理、安全应急等行业标准化工作。
二是在标准的内容建设上,要按照可感知、可量化、可操作、易考核等原则,完善并充实包括专业化管理目标、设施标准、技术标准、作业规范、管理流程等内容在内的完整标准体系。
三是在标准的优化方向上,要针对目前城市管理领域标准化工作存在的“缺、低、散、虚”等问题下功夫,偏低的标准应抓紧提高(如市区排涝标准和二次供水设施标准等),缺失的标准应尽快制订,同时应注重推进行业内部标准的统一及相关行业间标准的衔接,逐步实现城市管理标准的精准化、体系化。
3、加大城市管理法律与规范执行力度。加强行业管理和综合执法的衔接,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城市管理面上问题和突出违法违规问题(如违法建筑、非法客运、无序设摊、群租、乱设广告、偷乱倒建筑垃圾等)的执法力度。持续优化行政执法流程,规范一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协同等机制,提高管理执法效能。加快推动城市管理各领域专业规范与标准的实施,避免在实践操作中被“弱化”“虚置”,树立管理规范与标准的权威性,促进城市管理标准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二)提升城市管理的数字化与智能化水平,为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必须全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把握完整可靠的信息流和数据链,使其成为城市管理状况描述、诊断、决策、反馈、控制的基础,从而提升管理的精准化和科学化水平。
1、加强城市管理基础信息采集和基础信息库建设。摸清底数,建立完善城市管理基础信息库,切实做到基础数据全面翔实、动态实时、互联共享,是强化精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是整合相关数据资源和既有数据采集渠道,近期要建设基于统一坐标系,涵盖空间地理数据、属性数据、业务数据的城市综合管理数据资源中心。
二是加快开发适应精细化管理需求和应用导向的新增数据库,如城市建筑物数据库、社区统一基础信息资源库(涵盖人口、法人、房屋、事件)等。
三是丰富和完善数据信息采集手段,综合利用各类监测监控手段,强化视频监控、环境监测、交通运行、供水供气供电、防洪防涝、通信网络、生命线保障等城市运行数据资源的实时采集、动态录入。
2、推进城市管理专业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一体化综合智能平台建设。
一是深化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应用,拓展各专业领域和郊区城镇化地区网格化应用,逐步整合各专业网格和各级系统平台,形成市、区、街镇三级联动的统一管理平台。
二是推进各专业平台间的互联互通,加强网格化管理平台与“12345 ”市民服务热线平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平台等专业平台的融合对接。
三是加快建设xx城市管理综合信息数据中心和共享交换平台,以城市管理基础信息库建设为契机,整合归集各类共享数据,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逐步构建城市管理的一体化综合智能平台。
3、加强信息与智能化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深度运用。改变传统上依靠人海战术的方法,更多运用物联网、北斗导航、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等基础技术,深化互联感知、数据挖掘与分析、风险预警、智能决策技术等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提升管理精度、效率与实时响应程度。
以环境治理、食品安全管理、城市建筑管理、水务管理、地下空间管理、城市管廊建设维护管理等领域为切入点,加强前沿技术对日常管理和运行的支撑,推动各类问题的发现与解决。积极开发城市运行数字化模型和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提高城市管理中的前瞻研判和应急处置能力。
比如在全市水务管理方面,要安装现场实时监控装置,应用无人机巡查系统,构建水务重大工程信息管理平台,全面提升过程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三)加强政府内部协调与外部协商,夯实精细化管理的共治基??
实施精细化管理往往需要“跨界”,包括跨部门、跨条线、跨行业、跨区域,甚至是跨政府责任边界。为此,xx必须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深入破解精细化管理中的“跨界”难题。
1、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协调共治力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全局领导作用。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领导作用,牢牢把握城市管理方向,确保多元主体治理有序有效有活力。
二是积极以党建平台网络整合各类资源。完善市、区、街道三级党建平台,以区域化党建为引领,督促、引导、鼓励体制内、外的单位、企业、组织和市民在城市管理中积极、有效地发挥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精细化管理的大格局。
2、进一步优化政府内部分工与协调。
一是进一步厘清市、区、街镇三级管理责任,全面梳理市、区、街镇的权力事项,聚焦社会关注的城市管理重点行业和领域,明确不同层级政府部门主体责任,编制完善与三级管理相关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是进一步完善条块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有关办法,在首问部门与相关委办局、各级政府之间构建有效的协同机制。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清单日常管理制度,优化问题的快速发现机制和处理机制,避免分段管理出现“缝隙”和“空挡”。凡需要几个部门协同办理的事,均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据法律规定的工作程序提出,通过部门联席会议会审,并经上级批准,用合同、协议书等形式规定下来。在执行中,哪个部门不按条例规定和合同协议办,就追究哪个部门的责任。
3、进一步优化政府、市民、企业、社会组织协同共治机制。精细化管理涉及很多琐碎问题,全部依靠政府则行政成本极高,必须通过多方共治形成合力。
一是强化市民、企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市民的个人规范和责任,尤其在消防、违章建筑、房屋安全等整治中能够将责任明确到市民个人。强化市场主体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环境整治等方面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创新市场评价机制,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制约营造整个市场的自律氛围。
二是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专业性社会组织的作用。精细化管理需要以专业化为支撑,xx需要培育一批较高专业水平、品牌化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推动政府监管与业界自治的良性互动。比如,可以支持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公证机构等机构发挥独立第三方作用。
三是拓展社会参与渠道。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发挥好人大、政协、基层社区治理等平台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群众和企业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披露的渠道,及时依法作出响应处理,构建群防群控、多方参与的管理格局。
(四)补齐城市管理的突出“短板”,凸显精细化管理的实际成效
当前,xx需要用精细化管理的思路解决一些群众反响大、具有积极示范效应以及关键制约瓶颈等突出问题,通过精细化管理有效提升xx城市发展水平和竞争力,有效提升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近期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聚焦河畅、水清、面洁、岸绿目标,针对河道管理养护的薄弱环节,通过水岸联动、部门协同,切实落实精细化管理措施,实现河道巡查、养护的全覆盖,确保全面实现20xx年消除黑臭水体,20xx年全市河道水质基本消除劣类。
2、老旧小区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安全管理,全面提升水、电、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保障能力。出台政策鼓励多方参与共同推动小区更新,如推动公共空间的微更新:配建电梯、新增停车位、美化小区环境等;支持居民合理、合法的对住宅进行美化、微改建,以及对危旧住宅自主加固甚至重建。
3、城市垃圾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建筑装修垃圾管理体系,使xx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4、交通综合治理。积极推进非机动车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出租车行业顽疾整治、网约车市场规范清理以及共享单车的有序管理,破解当前城市交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研究沪牌使用年限问题和外牌限行问题。通过诸如建设郊区大型物流枢纽(将集卡车辆引导至郊环以外)、利用内河河道开展垃圾等特殊货物运输、完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等一系列举措,更好地释放城市道路资源潜力。打通对接道路和断头路,通过完善路口线形、增辟车道、优化信号灯相位等“小改小革”工程来提升道路通行能力。
5、城乡接合部环境综合整治。通过排污纳管、集中饲养、清理违建、建设小型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方法,加快改善xx城乡接合部地区脏乱差的现象。通过提高管理资源配置标准、加大管理力量投放、提升污水和垃圾处理标准等,加快改善城乡接合部的水环境质量和空气污染、土壤污染。
6、城市公共安全综合治理。针对食品安全还有漏洞、轨交安检不严格、地下空间消防和防恐设施不到位、地下管网老旧和信息数据失准、高层建筑防灾减灾措施还不系统、城镇排水除涝标准低和防汛基础设施能力不足,以及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应急疏散能力欠缺、危险品存储运输还有薄弱环节等城市公共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统筹开展全社会参与、全过程治理、全部门协同的综合治理活动,有效提升xx城市公共安全水平。
(五)优化城市管理的资源配置,提升精细化管理的保障水平
精细化管理需要科学合理的配套制度体系和积极响应的社会氛围,xx要通过优化城市管理资源的配置,做到精准定位,精确投入,精密运行,为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
1、积极研究区划调整,形成合理管理单元。xx要进一步研究街镇区划面积,根据人口规模、区域大小等确定最优管理单元。中心城区要适当推动街道合并,部分近郊大镇要考虑进一步析出街道。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优化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每一个管理单元管理力量和公共服务资源的均等化,尤其是在远郊区撤制镇,要加大资源投放力度。
2、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基层队伍素质。精细化管理要求有高水平、高素质、专业化的基层管理队伍作为支撑。因此,要坚持国际视野,内联外引,培养城市综合管理领域高层次人才,既要有基础的标准化人才,又要有专业的管理人才,更要有现代化技术的领军人才。必须加强现有城市管理行业领域的人员培训,培育及引进更多的城市管理专业化人才,带动整体基层队伍在法律法规理解执行、矛盾问题发现处置、技术装备掌握运用等方面有较大程度提升。
3、优化考核评估制度,强化激励与问责。要建立健全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分区域考核与分行业考核相结合的城市管理考评机制,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依托xxxxx、xxxxx等热线,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量化考核,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考评结果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发挥科学评估和绩效考核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推动作用。在此基础上,加快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激励奖惩与行政问责制度办法,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履职尽责。
4、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精细化管理的社会氛围。政府相关部门要全面贯彻精细化管理思想,从城市的功能设定、区域规划、设施管理等各个层面入手,从区域、社区到住宅,甚至是设施、标志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都要精心设计、精细管理。把加强城市文明建设作为夯实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广泛开展城市文明教育,大力弘扬社会道德规范。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坚持将公约引导、信用约束、法律规制相结合,以他律促自律,树立城市精细化管理人人有责、人人出力的理念。
2023年工作调研报告篇5
****涉农的共有两个街道,为清流街道和扬子街道,属城村兼有的模式。清流街道辖区内共有15个社区、3个村,扬子街道辖区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居委会,其中农业人口占了很大比例,农民的年人均收入约为4260元,较城镇居民收入偏低。而农业家庭中的贫困户约占3%,农民的家庭收入单一、来源少,支出多为农业生产投资、子女教育和疾病医疗等。
近年来,随着城市南移,农村土地大部分被征用,伴随而来出现了诸如安置费分配、农村宅基地划分、拆迁安置等方面的新问题,农村的法律服务需求也随之增多。
农村的经济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有很大一部分前来咨询的农民都不愿意诉讼解决,原因是:由于家里穷不愿意拿一笔钱去打官司。随着物价的上涨以及诉讼成本的提高,这个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由于历史习惯、观念意识、经济发展等诸多原因的影响,农村或农民身上的案件有许多属于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比如: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费给付案件、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给付案件等,另外,当前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目前,街道上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有三名专业法律工作人员,学历均为大专以上。各村有一至二名联络员,由于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不够,以及法援案件受理的条件、程序,农民申请法律援助的很少,农民出现法律纠纷,多数愿意通过调解解决。
一、现在的法律援助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1、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不够。
法律援助中心多设在城市里,针对基层农村宣传较少,因为宣传的少,广大农民就不了解法律援助,不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非常困难,而且对于整体素质不高的农民,一旦他们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他们不知道求助于法律援助机构或者法律服务者,就会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去维护自身权益,从而引发了更多的社会问题。
2、法律援助审批程序亟待完善。
法律援助审批权在法律援助机构,当事人只要交齐相关的证明和材料一般就能够获得免交代理费等法律援助。在农村,开具一份无收入或生活贫困证明非常容易,这就给一些人留下了可乘之机,难以确保全部法律援助资源都切实用于帮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加大了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成本,降低了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效率。因此,如何进行严格且有效的审查是法律援助审批程序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法律援助除了免交律师费、代理费外,还应包括减、缓、免交诉讼费,这就涉及到法院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批。而对于法院来说,法律援助案件一般仅限于或说多限于刑事辩护案件的法律援助,对于民商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要想减、缓、免交诉讼费,一般不太可能,得到法律援助的可能性很小。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而法院却没有同意其缓、免交诉讼费用,最终导致无法立案。
二、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提的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让农民“知”法律援助。
随着时代的进步,农民获取信息的途径越来越多样化,仅仅依靠发放宣传资料已经远远不能达到宣传的效果了。在当今这个信息多元化的`时代,在有条件的农村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法律援助的相关内容;可以通过送法下乡、法律咨询等途径,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让需要法律援助的人了解法律援助的基本原则,明确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知道怎样去寻求法律保护,使他们“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难题得以解决。
2、协调配合,让农民“用”法律援助。
仅仅“知”法律援助是不够的,我们最终的目的是要让那些需要法律援助的人“用”法律援助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首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工作中遇到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要主动向当事人提出并积极协助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的有关事宜;其次,法律援助机构要严格审查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应该得到援助的人得到应有的援助。最后,法律援助机构应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杜绝因无法交纳诉讼费而致使法律援助终止的情况发生,使农民能够顺利地“用”法律援助。
3、提高质量,让农民“信”法律援助。
市场经济体制下,产品质量尤为重要,法律援助工作也不例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农民对法律援助的信任度,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要认真做好案件的审阅、调查和准备工作,不能因为农民懂得少、是弱势群体就敷衍了事,要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只有获得了信任,才能让更多的人去了解它、关注它,才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才能为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做出更加巨大的贡献。
4、加大投入,让农民“靠”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责任,政府应该加大对法律援助的投入,使更多的人能够得到法律援助,使更多的农民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利益,真正做到让农民“靠”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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