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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工作调研报告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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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工作调研报告8篇

养老工作调研报告篇1

“推进我区医养融合养老模式”列为协商课题以来,在有关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教文卫体委会同区卫计、民政等部门界别活动组等,组成了课题组,围绕推进我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体系建设、实现医养融合等问题,陆续进行了考察调研,多次开展探讨交流,并作了一些梳理和思考。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课题背景

(一)现实矛盾日益突出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显示,,中国老年人口数量已经达到2.02亿,其中65岁以上的老人已经达到了10%,半失能、失能、失智老人近4000万,完全失能老人达到100万左右。专家预测到20__年,我国每三个人就将有一个老年人。根据世界银行的预测,到20__年,人口老龄化将使我们国家的慢病负担增长40%。

截至底,柯桥区户籍人口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5.09万人,占全区户籍人口的22.81%,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为0.68万人,占老年人口的4.5%。我区共有独居老人12612人,占老年人口8.65%,其中80周岁及以上的独居老人4391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与医疗资源供给相对有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尤其是老年医疗养老服务总的满足率仅为15.9%,医养分离问题日益成为制约我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短板”。

(二)上级文件陆续出台

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从目标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等13个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和政策措施。今年3月,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绍兴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医养结合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医养结合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两个《意见》都明确,改革试点一年后进行总结、评估,初步探索出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医养结合”健康服务新模式

其实,早在20__月,浙江省民政厅等5部门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就作出具体部署,明确有关政策措施。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计生委等九部委《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对建立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专业化人才培养制度等提出了指导意见。

(三)试点工作破冰前行

目前,杭州、温州2个市和德清县、嘉善县等7个区(县)作为我省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已经开始工作。为此,4月20日,课题组由骆学新副主席带队,赴湖州德清县和嘉兴嘉善县两个试点县进行考察。

在德清县考察了德清乾元颐养中心和德清爱慕佳养老院。德清乾元颐养中心设在德清县人民医院分院(原德清县人民医院)内,属于公立性质,位于医院住院部顶楼,有养老床位23张,配有一名专职护士和4名护理员,晚上有1名护理员值班,每张床位每月收取-3000元,老人有医疗需求时,可以直接请楼下医院的医生诊治。德清爱慕佳养老院由社会资本举办,在养老院内设置了医疗机构,有6名执业医师(其中2名是执业助理医师),其他医护人员12名,设计的住院床位是220张,养老床位280张,目前核定的医疗床位是20张,现有50名老人入住养老院,每月收费在3000-5000元。上述两个养老机构的医疗费用另算。

嘉善县人民政府已于今年3月出台了《嘉善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工作要点》,由当地民政部门牵头,特色是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经评估确定为失能、半失能的老人,社保中心给予每人每月600-900元不等的护理补贴,其中居家养老的每人每天给予10元现金和10元护理券(护理券不能兑换现金)。

目前,绍兴市在越城区东浦镇、柯桥区平水镇、上虞区章镇镇等地开展医养结合改革试点,试点卫生院做了不少探索,像平水卫生院通过签约“家庭医生”,开展为老人提供慢性病管理、中医进社区等服务;蕺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派驻医生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服务等,均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医和养体制性的问题,制约较多。

二、我区现状

我区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406家,住院床位3705张,其中区级医院约2900张,基层医疗机构约800张,而区级医院康复床位仅有128张(其中残疾人康复中心60张),镇(街道)医疗机构康复床位只有25张。区中医院新建老年康复医院,设计床位400张,预计今年底投入使用,届时康复床位占总住院床位也仅有13.5%。我区现有养老机构13家,其中:区社会福利中心1家,镇街社会福利中心11家,民办养老机构1家,共有养老床位1147张。另有2家民办养老机构正在建设中。

养老机构中基本上都没有设置医疗机构,而医疗机构中又不能设置养老床位,致使我区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互相独立、自成系统,养老院与医疗机构之间距离较远,不方便就医,医院里又不能养老,老年人一旦患病就不得不经常往返家庭、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既耽误治疗,也增加了家庭负担。

医疗和养老的分离,也致使许多患病老人把医院当成养老院,成了“常住户”。老人“押床”加剧了医疗资源的紧张,使真正需要住院的人住不进来。去年平水卫生院作为绍兴市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其实际开展的工作主要是借助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平台,上门为敬老院内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健康咨询等。

我区在推进医养结合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些瓶颈问题,主要有:

1.医保结算问题较为突出。当前医疗和养老的分离很大程度上源于医疗机构可实行医保,而养老机构则不能,致使许多患病老人把医院当成养老院,加剧了医疗资源的紧张,使真正需要住院的人住不进来。医养结合要推行,首先要解决养老院附属的医务室纳入医保,由此将引发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现行医保基金账户无力支付大额康复护理费用;二是“套保”现象将频发。有些不需要住院的老年人可能会借“医养结合”长期住院,占用社会医疗资源,损害其他参保人的权益,所以在管理上如何区分好养老和住院的界限,还需进一步研究。同时,康复服务未列入镇(街道)医保报销范围。我区部分镇(街道)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了康复服务,但社保部门只规定区级医院提供的康复服务可以进医保。

2.老年医疗护理专业人才匮乏。养老机构要具备医疗服务功能,除了设施设备之外,最重要的是要具备足够数量的有资质的、受过专业训练的医师和护士,而这样的专业人员为了自身的发展,往往不愿到养老机构内设的医务室执业。截止年底,全区65岁及以上人口为97898人,按照国际标准(约65岁以上老人的10%),我区需要近9790名养老护理员,而我区专业的护理员人数远远不足,与我区6800名失能老人的潜在需求相距甚远。缺乏高素质、专业化的护理员队伍将成为制约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协同发展的共同难题。

3.相关收费项目定价偏低。去年,绍兴第二医院平水分院作为全市医养结合的试点之一,与辖区内28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签约合作,通过定期派医生上门进行医疗巡查的方式开展服务,但由于缺乏配套政策,单靠行政手段推动,难以持续,无法取得实效。今年4月1日,市发改委等3部门重新核定了社区卫生服务价格,对家庭病床巡诊费、出诊费等进行了明确,普通巡诊费为40元/人次,同一患者一天收费不超过60元。尽管如此,因农村地域较广,人员居住不够集中,交通不便,要开展此项服务,出诊医生需要自己解决交通问题,加上交通安全、时间成本等因素,仍存在很多困难。

三、几点建议

推进医养结合体系建设、实现医养融合,涉及养老理念、医疗理念和消费理念上的重大转变,也对现有行政管理体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应当进一步形成共识和合力,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推进医疗养老事业的供给侧改革,积极解瓶颈、弥补短板,力争通过若干年的努力,成为全省开展医养结合体系建设的示范区。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政策供给,形成各方合力

1.出台《关于推进柯桥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根据全区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养老、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统筹做好各类医养结合机构,实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设的有效配置和有机衔接。加强政府主导,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协作,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打通养老、医疗和社保的政策通道。

2.建立由区政府牵头,民政、卫计、人力社保、发改、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间的横向联系,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3.将康复医疗服务纳入医保。目前我区只有3家区级医院的康复医疗被纳入医保,而16个镇街医疗机构的康复医疗收费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个情况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康复医疗的步伐。尽管床位使用率不高,但患者因不能报销相关费用,而选择到区级医院康复治疗,进一步增加了区级医院的住院床位压力。

(二)加强服务供给,促进医养结合

1.公立医疗机构延伸服务或部分转型。鼓励现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增加老年或康复病房。现有的医院、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结合实际,开辟康复病区,适当增加康复床位,结合中医康复治疗,为失能老人提供住院治疗。如绍兴市第六医院将原来传染病方面的医疗资源空余调剂转型为老年医院后,市场需求旺盛。也可以结合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把老年人、慢性病人等作为重点签约服务对象,通过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个性化服务(如开设家庭病床),逐步实现医养结合。

2.养老机构合作医养服务。可在现有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20__年,国家卫计委印发了养老机构医务室、护理站的基本标准,对设置在养老机构内的医务室、护理站,从人员、房屋、设备、制度等方面作出规定,只要有一名医生、一名护士就可以申请医务室,门槛大大降低。目前我区的养老机构都没有医疗资质。最近华舍街道“金色年华”养老服务中心正在申请开设医务室,该养老机构负责人表示,今后在养老床位增加的情况下,将提升医疗机构的级别或开设护理院。

3.全科医生居家医养服务。目前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正在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开。在签约过程中,全科医生可根据居家养老签约对象的健康评估情况及实际需求,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特殊家庭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社区护理、家庭病床等持续有效的个性化“医养结合”服务。

(三)加强资本供给,鼓励民营共建

1.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并做好布点规划工作。20,我区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优先开设老年病医院、专科医院、护理医院、康复医院等专业医疗机构。由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机构,规划布点上应尽可能靠近医疗机构,打造“10分钟医疗服务圈”。这是最理想的医养结合模式,也应成为今后医养结合的重点发展方向。如杭州市拱墅区和睦老人公寓属于公建民营性质,在打出“养医结合,养、医、护一体化,智慧养老”的特色品牌的同时,与毗邻的杭州和睦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省立同德医院等都有着紧密的协作,其运作模式已经较为成熟。从周边情况看,无论德清县还是嘉善县,包括绍兴市社会福利中心和绍兴绿康老年康复护理院的结合,其实走的也是医养结合路线,都是养老院办好医务室,以周边医院作为养老的配套支持,在地理位置上十分接近,建立与就近医院的就诊快捷通道。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方便诊治,大大降低成本,同时可以大幅提高效率,这样的设计布局,可为医养结合奠定基础,从空间上突破医养结合的屏障,是最高效务实的结合模式。

2.公立民营并举,加快老年医院建设步伐。针对我区老年医疗资源短缺的短板,近期,要加快区中医院老年康复病房大楼的建设;同时也要整合利用好存量医疗资源(特别是镇街卫生院相对空闲的现有资源),来拓展老年医疗康复服务。建议区政府在“十三五”期间,加快集医、养、护、康复和临终关怀于一体的老年医院的规划建设步伐,可以借鉴市区做法,鼓励社会资本来兴办老年专科医院。

(四)加强人才供给,充实专护队伍

1.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职业培训。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主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辅助的社会化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队伍,为社会化、职业化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要积极支持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人才。同时开展继续教育和远程医养结合学历教育,并依托院校和养老机构建立实训基地。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养老服务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后才能从业。

2.建立合理的薪酬保障机制。从薪资水平、薪资结构及福利待遇方面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满意度,对符合条件的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签定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补贴,采取多种方式提升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吸引更多的人才投入到养老护理队伍中来。

养老工作调研报告篇2

近几年来,浙江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兴办养老机构,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化等项中,进行大胆探索,创造了多种养老机构经营模式,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我们通过对浙江省杭州、温州、台州、宁波等地的养老机构进行的实地考察调研,有了一些新的思考。

浙江省养老机构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一、国家或集体兴办。温州的红景天养老院是由街道开办的,为充分发挥投入的国有资本效能,提高管理和运营水平,获取最的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让人住老年人得到最好的照料,享受最好的服务,主管部门采取了产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方式,公开招聘经营管理人员。招投标结束,双方签订合同。中标方在满足五保、特困老人入住(收住五保、特困老人,政府给予补贴)的前提下,招收社会老人入住,享受国家非营利机构所有优惠政策。期间,经营者以租金形式分批向主管部门上交部分经营利润。

二、集资兴办。温州永嘉的康乐山庄、玉环的夕阳红山庄是由老年人自发组织起来,在集体的土地上个人集资兴建的老年人社区。温州的红枫山庄也应归人此类,所不同的是该山庄由私营业主出面策划,政府划拨土地,私营业主只投入少量启动资金,办妥手续,然后按每平方米1700—2200元不等收取老人的资金建房。现红枫山庄的经营者已经由民政登记的民办非企业改为工商登记营利企业。上述山庄均享受国家非营利机构所有优惠政策。

三、非营利机构经办。宁波市的颐乐园是由政府出面协调,政府划拨土地100余亩,并出面协调市财政、市慈善总会、大红鹰集团共同出资1.3亿元兴建的。该院建筑规范,环境幽雅,条件优越。出资方共同组建管理公司,在工商局登记,享受国家非营利机构所有优惠政策待遇。该院吸纳了400多老人入住,80%以上是离休老干部。因为条件好、收费低,老人常常排队等候人住,床位供不应求。

四、民间资本兴办。温州的水心老年公寓是由一对热心老龄事业的下岗夫妇租用闲置的厂房开办的,年租金15—16万元,收住老人70—80位,满负荷运转。年盈余六七千元。此种形式在浙江全省还有很多。奉化的99老人乐园是私营业主王雪飞夫妇卖掉了经营良好的企业,投资1400多万元兴建的全省规模最大的民营老年公寓,所用土地为协议出让。公寓条件较好,现收住100多位老人。台州市崇德山庄由台州著名民营企业九州药业集团出资兴建,政府划拨用地274亩。规划有高档老年人住宅、老年公寓、老年护理院、老年活动中心等,是一个设计超前、功能完备的老年人社区,现企业已投入4000多万元,建设总投资约需3—4亿元。

纵观以上四种兴办模式,我们以为第一种模式代表着社会福利机构改革的方向,是盘活存量资产,有效利用现有养老资源,提高资金利用效能有效模式。第二、三种模式不仅不宜推广,而且应该严格限制或者禁止。因为这两种模式养老隐含着较为严重的问题:

国有土地资源的流失。土地是我国极为稀有且不可再生的资源,国家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极其重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永嘉和玉环的少数老年人自己组织起来,没有经任何土地部门审批并未办理严格的用地手续,即自己动手在集体的土地上集资盖房,建起子康乐山庄和夕阳红山庄,严格意义上讲是土地使用的违法行为。

导致不当受益。康乐山庄、夕阳红山庄和红枫山庄集资盖房,由于没有计人土地成本,所造房屋与房地产开发房屋存在相当可观的差价,这部分差价构成了不当受益。例如一位老人几年前出资5.6万元购买了一套80多平米住房的使用权,现转手出让卖到20多万元,自己仅需向山庄管理机构上缴2800元的管理费即可。还有一位老人以每平方米1200元的价格,花30万元拥有了一栋250多平方米带车库独立别墅的使用权,装修费却花了60多万,而在其对面仅一路之隔的房地产开发房产则为每平方米4000—5000元。

社会再分配不公。康乐山庄、夕阳红山庄和红枫山庄集资盖房,参与的老人不是也不可能是最需要关注的贫困老人,多数是离退休干部、教师或者是收入较高并有一定积蓄的老人;而真正贫困需要福利照顾的老人却无力集资盖房,无法享受此等优惠。结果是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宁波市颐乐园人住的80%以上是离休老干部。其中有位离休的局级干部,夫妇二人在此居住带有卫生间和厨房的套房,连吃带住加上卫生保洁等费用,每月仅需开支2000元,还不到其离休金的一半,享受着超值的服务。他家里原有的住房则可租可售,两头获利,无形中每月增加了不菲的收入。社会福利属于社会再分配的范畴,其出发点是扶危济困,是帮助社会上最需要帮助的人群,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可是人住诸如宁波市颐乐园之类高档老年公寓的人员原本享受了应得的福利,再来这里以较小的代价获得超值的服务,实际上是社会福利享受对象的错位,既违背了社会福利的本意,也造成了事实上的再分配不公。

隐含着不安定因素。温州出台以在工商登记和在民政登记为标准来区分营利养老企业或非营利养老机构的文件以后,由政府划拨土地集资盖房的红枫山庄私营老板立即提出改“民非”登记为工商企业登记,这样就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该老板表示这笔出让金肯定会转嫁到人住在该山庄的老人头上,无形中把政府推到了山庄老人的对立面,导致政府与老年人的直接对立。对此当地有关部门深表忧虑。

存在国际化养老的误区。浙江省有的养老机构为了增加收入,提出吸收港、澳、台甚至外国老年人来人住。如果该机构是按完全成本计价接收入住,则无可厚非,但如果是按目前通行的不计地价和造价,仅按运营成本计价的方式接纳入住,就值得商榷。

第四种模式恰恰是应该大力提倡和推广的。因为它是真正的民间资本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既弥补了政府社会福利的不足,又为社会老人提供了养老服务,满足了日益增长的老年人的需求,同时也吸纳了很多下岗女工和民工,完全符合我国政府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业的指导思想,理应给予扶持和推广。但也恰恰是该种模式遇到了政策瓶颈:只有登记为民办非企才能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可是登记为民办非企又给这些企业带来许多麻烦和困难。如在温州开办水心老年公寓的一对夫妇,以公寓为家,吃住在公寓,亲自买菜、做饭,惨淡经营,年盈余仅六七千元。即便如此,按照民办非企业的管理规定,这盈余的六七千元也归该公寓所有,而不能属于个人。奉化的99老人乐园因为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受政策限制,投入大量资金盖好的房产成为“福利机构所有”(宁波房管所、民政局出具的不能抵押贷款说明),资金问题凸现,举债无门,经营陷入困境。台州市崇德山庄由台州著名民营企业九州药业集团出资兴建,建设总投资约需3—4亿元。由于台州市发文将该山庄定性为“民办非营利福利事业单位”,土地不能抵押贷款,将来土地上的建筑物也不能抵押贷款,致使企业资金运作困难,且其投入资金将不能收回,投资商如今是进退维谷,骑虎难下。

我们发现各地对什么是社会福利、什么是老龄产业不甚明晰。有的地方把所有养老机构都看作是老龄产业,也有的地方把所有养老机构(老年公寓、老年住宅区)都视为社会福利事业;有的以在工商还是在民政登记为标准来区分社会福利和老龄产业;有的又以营利或非营利来区分社会福利和老龄产业。我们认为上述看法都是错误的。

首先,社会福利与老龄产业有着本质的区别。

社会福利是国家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向全体公民普遍提供资金帮助和优待服务的社会制度。它表现为国家及社会团体兴办的多种福利设施、提供的社会服务以及各项社会福利事业,讲求的是公平与公正,是不计成本和盈利的。比如国家办的养老院、福利院,国家投入了土地、资金等大量的人力物力,决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扶危济困,稳定社会。而产业则不同,产业是指生产事业,是经营活动,提供的是商品,追求的是利润和效益。老龄产业是随着人口老龄化而出现的新兴产业,是为老年人提供特殊商品、设施和服务,满足老年人特殊需求的行业和企业经济活动的集合。

其次,以在工商还是在民政登记为标准来区分社会福利和老龄产业,不仅不科学,而且容易造成混乱。

比如,宁波市的颐乐园组建了管理公司,在工商局进行了登记,对外介绍其经营是盈利的。那么能否据此断定它是养老产业呢?结论是否定的。因为它的投资主体是国家、非营利机构(宁波慈善分会)和社会捐赠(大红鹰集团),仍然是社会福利的性质。所谓的盈利是建立在对原始投入不计成本、不计利息、不算折旧、不求回报的基础之上的,是仅仅以充分享受政府免税等优惠政策之后的运营成本为起算点的盈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盈利。极而言之,不过是福利机构管理方式的改进、福利资源利用率的提高而已。而登记为民办非企的温州水心老年公寓、奉化的99老人乐园恰好应该定性为老龄产业,也是国家应该重点扶持的对象。

通过调研,我们感到:国家出台政策扶持老龄产业的发展很有必要。

适时出台相关政策,吸引大量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鼓励、扶持以养老服务为主体的老龄产业大力发展,既可以弥补国家福利资金投入的不足,又可以为广大的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社会服务业的发展,保持社会经济协调、稳定、持续的发展,对于提高老年人的生命、生活质量,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就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政策扶持的重点和对象应该是民营养老产业。

有投入,有产出,才能称之为产业。如果只有投入而不求回报,不计成本,不讲产出,那是慈善事业,而不是老龄产业。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资本是具有逐利性的。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获取合理的经营利润。既然我们认定老龄产业是第三产业和社会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应当把养老服务业当作产业来对待,就应当出台真正意义上的“老龄产业政策”,重点扶持民营养老产业。其最终目的就是吸引大量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让所有热心为老服务,积极投身养老服务业的民营业主明明白白办企业,在市场调节、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在讲求社会效益的同时,堂堂正正地赚取合理的利润,为日益增多的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最终使更多的老人受惠。

现行老年社会福利实施方式很有改革的必要。

我国现行社会福利制度及其实施方式是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基本上是由国家投资兴建养老机构,不计成本,管办一体。调查中我们发现,由于多数国办的养老机构没有进入市场,没有竞争,经营者没有压力,其经营状况往往不如非公有制养老机构。总体来说投资大,经营效益差,并存在不当享受社会福利、社会二次分配不公的现象。许多地方民政部门已经觉察端倪,开始探索社会福利实施的新方式、新办法,如辽宁省提出,要“转变政府投资观念,今后政府原则上不再兴办国有独资的养老机构”,“要实行钱随人走的货币化养老方式”,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购买服务的办法,发挥资金使用的最大效应,让老年人获取优质的服务。上海、大连市采取的居家养老模式就是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购买服务,使老年人和下岗职工双受益的经典模式,政府的一份投资收到了双倍的投资效益。温州实行投资与经营分离、办管分离、公开招聘经营管理人员,有效地盘活了福利机构存量资产,提高了资本利用效能,既减轻了政府管理负担,又使老年人享受到了优质的服务。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借鉴辽宁、上海等地的做法,改革以往国家办福利机构、管办一体的实施方法,改为以甄别、确定福利对象,实行货币化补助养老。对于已建好的社会福利设施,也应参照温州的做法,实行办管分离,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社会福利设施的投资效能。这样,不仅可以使国家节约大量的固定资产投资,还可以充分利用稀缺的社会福利资源,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更多的优质服务。

养老工作调研报告篇3

我们从事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经历了养老保险改革时代,见证了全民合同工参保起步,全民固定工统筹,“两金”合并统一征缴比例,集体统筹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私营个体起步参保缴费;也见证了从县级统筹,到市级统筹,再到省级统筹的过渡;更经历了从政策到法规,再到《社会保险法》的出台。这25年以来,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由全民企业固定工统筹发展到集全民、集体、私营、个体及灵活人员为一体,不同用工形式,统一征缴费率,统一标准核算待遇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践证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发展,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对于安定人心,稳定社会,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就在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的过程中,特别是近两年出台的参保补费政策,让一部分曾经不具备条件或不符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快速、低成本的加入,给按规定参保,按时、足额缴费的原参保人员,造成了心理极大的不平衡感,他们每年按100%缴费,而补费者是按60%补费,然而待遇却一样!义务与权利的不对等,导致近年来咨询上访的人员特别多,在接待来访中,使基层养老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解答群众疑问时颇显被动,笔者就一些重点疑难问题思考和辩证,以求探究,以便进一步维护和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工作。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即不属于企业单位,也不属于国家,它属于参保职工所有。相关部门或经办机构在出台一些政策时,应该多考虑多数参保职工的利益,适当照顾特殊群体的利益,体现义务与权利对等。

2.对参保缴费满15年且到达退休年龄,按全省上年度社平工资60%缴费与100%缴费的,在未达到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0%和在调整待遇金额时应当区别60%缴费与100%缴费的待遇不同,让参保职工感受到义务与权利的对等。

3.既然《社会保险法》颁布运行了,我们就应严格执行,政策出台变动幅度应在《社会保险法》之内,这样既给工作带来了一种信任感,也让一线经办人员可以更好地开展工作。

养老工作调研报告篇4

我县现有养老机构17家,其中县福利院1家、乡镇敬老院16家。共有在院老人535名,其中失能、失智老人93名。为深刻吸取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消除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县民政局联合县消防大队对全县养老机构进行了全面的消防安全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没有办理消防审批。全县17家养老机构均未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备案)手续,均在运营中。

2、火灾隐患突出。大部分敬老院都在十多年前建设或由旧校舍、乡镇办公楼改建,建筑物不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如:桐村镇、马金镇、马金镇塘坞、村头镇等4家敬老院未按国家规范(4米宽、4米高)设置消防车道;芹阳办事处、华埠镇、桐村镇、池淮镇、马金镇、村头镇、张湾等7家敬老院二楼只设置了一个安全出口、一部疏散楼梯,未形成封闭楼梯间;马金镇、苏庄镇敬老院采用可燃材料装修吊顶;大部分敬老院离城镇建成区较远,除张湾敬老院设有一个600立方蓄水池、苏庄敬老院正在筹建消防水池外,其余敬老院附近均无天然水源,也未设置人工蓄水池,个别敬老院未设置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用水严重不足。

3、设施管理滞后。根据国家规定:老年人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老年建筑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从检查情况看,除苏庄敬老院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外,其他敬老院均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大部分敬老院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消防器材配置数量不足。

4、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绝大部分敬老院未制订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未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无相应的考评问责机制,未制订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预案。

5、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不足。绝大部分敬老院无安全用火、用电,禁止卧床吸烟、乱扔烟头,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拉电线等提示、警告标识,未落实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如:芹阳办事处、池淮镇敬老院存在私拉电线、使用发热白炽灯、电线接头裸露等现象;华埠镇敬老院存在部分入住人员使用电饭煲单独做饭现象;大部分敬老院存在室内吸烟、甚至卧床吸烟现象。个别敬老院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内堆放杂物、电动车、摩托车等,无人员制止管理,影响疏散。决大部分敬老院员工未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不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未对入住人员开展消防常识教育,火灾防范意识不足,逃生自救能力较差;未针对老年人行动不便的特点,开展疏散逃生演练。

二、工作举措:

1、加强领导,增强消防安全工作意识。

一、是健全领导组织。我局对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按照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完善消防设施。定期对全县养老机构的电源线进行检查和维修,对老化的电线、插座等及时进行更换。安装应急灯和疏散指示牌,增配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扳手等消防器材。同时对全县13家养老机构安装智慧用电设施进行资金补助,并有计划的扶持个别敬老院进行消防池建设。

三、是完善应急预案。全县养老机构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工作等有关规定,制订消防应急预案,并落实消防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和管理措施,杜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2、健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我局与直属养老机构签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并督促各乡镇与所属乡镇敬老院签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节假日及干旱、雨雪、台风季节,向各乡镇养老机构下发防灾文件,杜绝事故发生。办公室以短信形式,经常向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发送消防安全知识短信,切实增强消防意识。

3、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常态化管理。

一、是加强督导。由于福利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大多行动不便,一旦发生火灾难以逃生自救,极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我局将根据局党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牢牢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加强对福利养老机构的监督指导,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与未然。

二、是强化落实整改。对前期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我局联合县消防大队下发整改督办单,逐一督促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专项档案,限期消除隐患。对通过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养老机构,及时专题向政府报告,提请协调解决。对无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拒不整改、带病运行的养老机构,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该转型的转型、该关停的关停,严防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在检查同时,现场向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普及消防安全、应急救护逃生等知识。将消防知识纳入养老护理员培训课程,提高自主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三、主要困难:

(一)建筑合法性问题。大部分敬老院为旧建筑改造,耐火等级低,土地、房产手续、建筑图纸不全,无法申报消防审核、验收手续。

(二)工作人员问题。绝大部分敬老院配备的工作人员在5人以下,夜间值班人员更少。发生紧急情况时,扑救初期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的人员严重不足,特别是不能自理人员的疏散存在较大困难。

以上困难建议提请政府统筹协调解决。

养老工作调研报告篇5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统筹城乡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的惠民工程。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重心下移的方针,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力保证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稳步实施,使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一、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xxxx年7月,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级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近三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各级经办人员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xxxx3年,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参保129054人,已参保128810人,参保率达99.8﹪。参保缴费人数98489人,保费收缴1244余万元,待遇享受人数30321人,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2305.07万元,做到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发放率达100﹪,基金结存4815万元,全面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目标。

二、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职责明确。自从我县试点工作启动后,成立了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个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上下对应、协调一致的领导机构,为城乡养老保险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细化分工,各个岗位严格按照岗位分工,环环相扣,确保工作有序运行。

二是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每户一张)、挂横幅和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解释城乡养老保险政策,乡干部、村干部、城乡居保工作人员进村逐户解说政策,增强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和认知,有效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同时,不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对本县所有经办工作人员和乡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对业务模糊的地方由县农保所工作人员提供业务咨询和政策解答,有效提高了业务水平。

三是创新观念,大力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在外出务工人员缴纳保险费不方便的情况下,将村干部的银行卡号通过手机信息发给外出务工者,督促其将养老保险费汇入其卡账号,代其缴纳保险费,待外出人员回家时,再将收费凭证交给其本人。

四是确保导入系统的参保人员的保费与实际一致。根据各个行政村到邮局的缴费收据,计算出每个行政村的缴费金额,在把参保信息导入系统时候,注意信息上的总额是否与本行政村的缴费金额一致,做到不漏一人的信息,也决不多一人的信息。

五是责任落实到位,信息数据采集及校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该所明确专人负责,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同时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把信息数据采集工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严格奖惩。

三、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工作人员不足,办事效率不高。随着扩面工作的开展,新增参保的城乡居民会越来越多,面对参保登记、基金征收、待遇计算、档案管理、养老金资格认证等业务的办理,如此庞大的工作量,仅靠目前城乡居保工作人员及村级代办员去完成,已远远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求,这必将成为严重影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

(二)办公设施不齐全,基层网络不健全,成为扩面的不利因素。目前,对参保人员信息录入所需的自动化办公电脑及各类表、单、帐、卡、册等的存放和以后参保人员的管理缺乏详细的考虑,显得相对滞后。加之系统设计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系统功能设置与实际操作应用不配套,有些功能设计本身存在缺陷,这一切已成为迅速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的不利因素。

(三)是政策不完善,操作性不强。一是规定统一基础养老金缺乏激励机制,不符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不利于调动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不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二是是特困户、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保缴费有困难;三是在外打工的城乡居民买了保险的现还不能转回;由此应考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四)对城乡养老保险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乡镇部门觉得平时工作千头万绪,没有能及时统筹协调城乡保险工作,部分乡镇没有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抓。

(五)与其它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有待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如何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是一个迫在眉睫需解决的问题,比如某人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因户籍、职业发生变动,又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则需要两个制度能很好进行衔接,但是按目前制度规定,其原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只能暂时封存,其原缴费还不能转移到新参保缴费的个人账户上,如此该类人员心有疑虑。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保障立体化、多样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面临着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比如说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社会优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如何实现与这些政策制度的有效衔接,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中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配套政策需迅速跟进。

四、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事效率。随着扩面工作的全面开展,参保人数越来越多,推进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应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按照“工作场地、制度、人员、机构、经费”六个到位要求,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重心要下移,将社会保险工作平台延伸到乡镇,健全县、乡(镇)、社区城乡居民社保服务网络。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农保经办工作人员,乡镇应在劳动保障中心确定专职人员,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二)应加大经费投入,扩大办公场所,配备电脑、档案柜等必须的办公设备。完善城乡居民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增强其实用性和操作性,使其降低业务运行成本和风险,实现县乡联网,业务网上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实现城乡居民社保业务管理的规范化、网络化、系统化。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保队伍的业务培训,特别是要加强政策知识、微机操作应用、财务和基金管理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社保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起一支业务精、素质高,能适应城乡居民社保工作需要的专业队伍,为推进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一是加快推进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移民搬迁后期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社会优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在制度衔接方面,应确保衔接的方便、快捷和注意衔接的公平性,衔接中应避免出现转换保障不公平现象,尽可能地遵重参保人的意愿、满足参保人的要求。二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信息系统的有效整合,即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纳入社会保障整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网络系统化管理,使经办更方便快捷、准确率更高,从而有效避免重复参保、重复开户、重复领取待遇等问题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确保相关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四)加强基层机构建设。新政策能否落实好,关键在于基层对政策的落实情况,为此,必须加强基层落实能力建设。一是统筹县、乡、村保障工作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明确责任目标,按工作量尽量配齐县、乡(镇)、村(社区)的经办人员,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对基层工作人员多进行培训,提高基层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三是增加基层机构经费投入,建议对基本保障经费作制度性安排落实,确保工作正常运行所需。四是解决社区、行政村协理员报酬低等问题,以保证业务有人经办、有钱经办、有条件经办。

养老工作调研报告篇6

一、基本情况

自20xx年7月,我旗纳入城镇居民和新型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以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领导,强化宣传,落实责任,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制度建设方面。出台了《xx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对我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任务目标、主要内容、管理与服务、相关制度衔接、组织实施等进行了详细说明。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凡具有我旗户籍、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参保人员可在每年100元至1000元等10个档次中选择缴费额度。年满60周岁人员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我旗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已全部领取基础养老金。考虑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偏低,20xx年旗政府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月增30元,达到人均每月90元,20xx年旗政府再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人均月增30元,达到人均每月120元。另外,70周岁、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分别增加10元、20元的高龄生活补助。此外,为规范基金使用管理,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我旗经办机构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并按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

(二)参保缴费方面。20xx年我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全覆盖(20873人),参保缴费10975人,其中:实际缴费7459人、低保重残3516人。享受待遇2386人,其中:60-69周岁1320人、70-79周岁803人、80周岁以上263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征缴184.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共计拨付110.6万元,其中:中央4.8万元、自治区56.6万元、盟市级41.6万元、旗级7.6万元。基金支出353.5万元,累计结余419.3万元。

二、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各苏木镇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在全旗形成了旗政府主导、人社部门主抓、相关部门配合、各苏木镇主办、嘎查(社区)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畅通宣传渠道。根据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集中宣传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xx〕70号)精神,我旗通过多种形式,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理解政策。一是发挥苏木镇、社区、嘎查干部贴近群众的优势,选派业务精、懂蒙语的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帮群众算好对比帐,消除参保顾虑,调动群众参保的积极性;二是利用电视、广播等多种新闻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大规模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活动;三是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和法规宣传,使群众明白参保政策和参保流程。

(三)精心组织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向各苏木(镇)长、嘎查长、劳动保障员、代办员详细讲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以及业务经办流程,切实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较低。按照国家规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均每月60元,水平较低。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我旗将基础养老金水平陆续提高至人均每月120元。但相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仍然较低。

(二)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认识不足、宣传不够,仍然是当前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部分城乡居民对政策了解不深、理解不透,担心政策变化和参保资金的安全性。年轻人觉得养老问题遥远,积极性不高,影响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

(三)基层领导重视度不够。个别苏木镇、嘎查干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宣传工作力度不够,一是征缴率较低,最低仅为24%,目前我旗只有巴彦图嘎苏木征缴率达到100%;二是缴费标准不高,一些嘎查参保人全选一个缴费档次,而且是最低的缴费档次。以20xx年为例,全旗缴费100元的有5837人,占到缴费总人数的76%。

(四)旗财政共计欠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181.58万元。20xx年欠拨75.54万元,其中:自治区51.1万元、盟级16.4万元、旗级8.04万元;20xx年欠拨106.04万元,其中:中央99万元、旗级7.04万元。此外,低保重残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由旗财政代缴,按每人每年100元计算,20xx年旗财政应缴纳35.16万元、20xx年旗财政应缴纳35.1万元,共计70.26万元未到位。

(五)代办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代办员待遇偏低,且大多业务水平不高,再加上我旗牧区地域分布广、居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气候条件恶劣,代办员上门服务困难,加大了工作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扎实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3年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率达100%。按照“十个全覆盖”中“牧区常住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工程”要求,20xx年我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率达90%、20xx年征缴率达95%、20xx年我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率达到100%。

(二)继续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力争到20xx年达到人均每月200元。在连续两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的基础上,继续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投入力度,力争20xx年人均每月提高20元,达到人均每月140元;20xx年再提高30元,达到170元;20xx年再提高30元,达到200元。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各项配套措施,加强教育和引导,增强苏木镇、嘎查干部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方式,组织和引导城乡居民自愿参保。同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为宣传,努力扩大参保面,提高参保率。

(四)加强基层协理员队伍建设。在业务学习上,旗、苏木镇每年要举办培训班,同时开展先进集体(苏木镇、嘎查、社区)和优秀代办员表彰活动。

养老工作调研报告篇7

为了推动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从5月下旬开始,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城关、毛坝、汉王、绕溪、高滩、高桥等十个镇及部分村组和人社局、考评办、财政局、审计局等四个部门,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方式,对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继20xx年实施农村医疗保险后,县委、县政府又于20xx年8月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各镇和相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积极引导,广泛发动,认真实施,全力推进,连续两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考核位次名列全市前茅。

﹙二﹚强化工作督导。县人社局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镇的责任制,经常深入镇村,走访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考评办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先后四次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促进了工作的开展。截至20xx年7月底,已收缴保险基金1645万元,缴费人数达到13.8万人,参保率达到98%,实现了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率先在全市实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三﹚各镇狠抓落实。各镇按照“早谋划、快推进”的工作思路,一是结合镇情制定了《实施方案》,狠抓政策学习和相关培训,使镇村干部熟悉政策,掌握基本的操作方法;二是按照包组联户的工作要求,主要领导积极主动抓落实,镇村组干部,深入农户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序开展养老保险调查摸底、养老金的收缴和兑付工作;三是采取召开群众会议、印发资料、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多渠道宣传政策;四是以村为单位对参保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积极兑现待遇。及时兑付养老金,让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待遇,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一是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调度,确保了养老资金按时到位;二是各镇及时收集上报申领人员资料,县经办中心快速审核批复,经及时办理兑付手续;三是对在领待遇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县社保中心和各镇社保站严格审核领待遇人员变动情况,杜绝了养老金的流失。止7月底,全县领取待遇人员4.3万人,占应发放人数的100%,上半年累计发放养老金1986万元,占应发放金额的100%。养老金的及时兑现,打消了群众的顾虑,调动了群众参保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我县农户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实施时间短等因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是个别镇领导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看成是一项短期的突击性的工作,认为只要把款一解,考核不受影响就行了,没有站在讲政治、重民生,促和谐、保稳定,拉内需的高度去认识国家实行这一政策的目的和深远意义,工作落实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二是少数干部不认真学习,对国家政策一知半解,没有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不深入细致的做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等基础性工作,反而埋怨县上下达的任务量大、人数多,对自己所包联村组究竟有多少参保对象、哪些人应该参保,说不清道不明。三是部分群众对养老保险政策认识不够,年轻人说“我还早”,老年人嫌钱太少;有的怕政策变,担心几十年之后是否能兑现待遇;还有的存在严重的等靠要思想,总想政府大包大揽,主动参保的意识差。

养老工作调研报告篇8

老龄化的趋势,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发达(尤其是医疗技术水平的进步和医疗条件的改善)等诸多条件综合作用下的产物。我国人口老龄化将带来一些新的矛盾和压力,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出新的挑战: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的压力巨大;在建立满足庞大老年人群需求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方面,加快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增加养老服务设施,健全养老服务网络的压力巨大。

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结构趋于核心化的“41”模式,使得机构养老成为一种不可缺少的养老模式选择。机构养老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居家养老,但是,从现实发展的状况来看,机构养老模式并没有完全超越传统的“居家养老”和“社会养老”模式,而仅仅是体现在养老地点的不同以及看护人员的区分。

①而且,机构养老作为一种补充性的养老模式,它的发展起步较晚,基础较为薄弱,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尽完善。

养老机构的经营能力较弱,常年处于亏损的边缘。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财政投入力度有限,在机构设施上的配置较差,缺少相应的医疗服务条件,而且国家对于养老机构的税收优惠力度有限,导致养老机构的收费较高,养老服务水平较低,加上养老机构所处的地理位置偏僻,老年人的入住率常年在较低水平徘徊,机构的生存压力巨大。所以,养老机构往往通过压低看护人员工资福利,降低服务标准,减少服务数量的办法来缩减巨大的营业开支,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养老机构的发展,形成了一个“营业能力差—降低服务质量—入不敷出—亏损—退出养老产业”的恶性循环。

专业养老看护人员的职业地位较低,护理人才十分短缺:

首先,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所享受的工资较低,大多处于20__元左右的水平;

其次,工作十分辛苦,工作量很大,而且工作环境较差;

第三,由于养老机构的工作属于服务业属性,是一项“伺候人”的工作,往往会对护工的心理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导致产生一定的隐形“职业心理伤害”。这些因素导致了我国养老机构的专业护理人才十分短缺,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主要的问题有如下几点:

第一,护理人员的绝对数量严重不足,不能应付巨大的养老需求;

第二,现有的护理人员的专业护理水平较低,缺少熟练的专业护理人才;

第三,养老机构对于护理人员的培训处于空白状况,对于护理人员人力资本的开发产生制约作用。机构养老的功能过于单一,不能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广义上的养老服务是指一切为满足老年人特殊需要而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总称,包括家政服务、医疗护理、保险、老年理财、老年休闲、老年用品、旅游、教育、文化、心理咨询和体育等行业。

此外,湖南省第三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专题报告《养老服务与产业发展》中提出:养老服务要包括老年食品、产品、医疗保健、保险、旅游和文化教育业等服务。但是由于我国养老机构的发展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加之财政投入力度有限,导致了养老机构的功能单一,难以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特别是心理、精神的服务需求,导致老年人缺少归属感。养老机构的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在现实情况中存在一个值得思考的现象:

一方面我国的养老需求和养老缺口都较大;但是另一方面,养老机构的入住率却很低,往往只有50%左右,闲置状况较为严重。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服务品质较低。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不单单存在于衣食住行这几个方面,而是有很大的外延性,要涵盖精神需要、心理健康、身心康复和社交活动等方面的需要。但是,现实中的养老机构往往在服务项目、服务水平和服务设施等方面的能力十分有限,在服务项目供给上表现为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方式简单,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低,养老设施陈旧等现象。

二是老年人对于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根深蒂固,难以适应机构养老模式。调查发现,80%的老年人更加倾向于和家人住在一起,而且自评健康和养老满意度要远远高于机构养老模式。老年人对于家具有极强的留恋感,加上养老机构对于老年人的心理需要关注不足和帮助有限,而且在养老机构里生活会让老年人觉得缺少必要的亲情。

三是由于养老机构处于亏本边缘,其住院收费较高,迫使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选择其他养老方式。

养老机构的医疗配置低下,缺少疾病治疗功能模块。依据20__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发布的《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的专题报告中数据显示:现有的养老机构拥有医疗卫生室的比例小于60%,拥有疾病康复理疗功能的比例低于20%;而且有超过50%的养老机构没有医生的配置,拥有护理专业的人员以及接受过专业训练的护士的机构比例低于30%。学者何文炯对浙江省内杭州市、温州市等地进行调研分析,发现大多数养老机构无法提供老年人最需要的医疗护理服务,护理型养老机构的比例在浙江省低于20%。

②我国机构养老模式加快发展的政策建议

针对目前日趋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和面临困境的机构养老模式,我们需要在全社会树立起积极的养老观,体现古代社会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社会理念,要通过实践,通过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模式,充分调动福利三角模式中的各方力量,解决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特殊国情的机构养老发展路径。笔者认为,要加快我国机构养老模式发展,必须要做好以下几点:

政府要加大对机构养老模式的宣传,引导老年人合理选择机构养老服务。针对目前老年人对机构养老模式的认同度较低的现状,政府需要加大对机构养老模式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创造一种支持机构养老模式的氛围,加强对机构养老模式的认可度,弱化传统的养老观念,进一步消除对机构养老的误解和偏见,引导老年人合理地选择机构养老模式。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调动市场力量推动力机构养老模式发展。政府要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机构养老的活动中来,充分调动民间力量,壮大机构养老的规模。政府要借助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元素,通过政策法规的杠杆作用,进行行政监督,来协调各方力量参与机构养老的发展。比如,上海市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机构养老事业,全市共有养老机构615家,其中有321家是由社会资本经营办理,对于机构养老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③强化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首先,政府要加大力度进行养老护理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即在卫生、医学、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强化其职业化属性,加大力度推进老年护理专业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为机构养老模式的发展提供优秀的人才。其次,针对现有养老护理人员专业素质低、缺少正式护理培训的现状,政府要联合养老机构和社会教育培训部门,加大对现有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理念,完善机构养老的服务体系。最后,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现有护理人员的工作待遇和工作环境,在全社会树立起尊敬养老护理人员的社会氛围,提升其职业形象和社会地位,使得护理人员的工作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使其“体面”地工作。

政府要对有机构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一定的补助。针对目前养老机构的入住收费远远高于普通老年人的收入水平的现状,可以考虑根据各地财政能力、物价指数、人均收入水平等指标的变动情况,适当给予老年人一定的补助,为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模式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和物质基础,进一步缓解社会养老压力。

家庭养老也要配合机构养老,一起履行养老的责任。从严格意义上说,机构养老是家庭养老社会化的体现,是家庭养老的进一步延伸,并不意味着家庭作为养老的主体之一就不再承担养老的责任了。而且,家庭的某些养老功能是养老机构所无法取代的,也是无法超越的。家人的关怀和精神鼓励,对于提高老年人机构养老的生活质量具有明显的相关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老年人的死亡率和发病率,提高老年人的养老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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