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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办工作计划8篇

工作计划的时间安排要合理,避免出现过于紧张或松散的情况,我们的工作计划应该体现出清晰的责任分工,避免混淆,以下是美篇吧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民族办工作计划8篇,供大家参考。

民族办工作计划8篇

民族办工作计划篇1

根据国家《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精神,为响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联合发出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通知,进一步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地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使全体师生进一步增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观念,牢固树立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歧视、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意识。今年我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根据教体局对民族团结工作的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我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将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健康、文明、安全和谐的校园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深入开展师生之间、生与生之间、校与校之间、家长与家长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争创民族团结模范集体。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促进我校民族团结发展,使全校师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成立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行政领导及年级组长为成员的“民族团结教育领导小组”,形成分管领导主要抓,全体师生共同受教育。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到学校工作中,做到有计划、有领导、有布置,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依计划而行,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提高认识,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在国家繁荣进步、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巨大作用。

3、加强学习,提高全体教师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选编》,学习有关民族政策和民族英雄事迹。

4、设置课程,强化教学

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至少8节,以《中华大家庭》、《民族常识》为教材,确立和确保课程设置、课堂教学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

5、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促使学生了解传统民族体育项目,以继承民族体育精神。

6、做到“七个”结合:

(1)民族团结教育与德育相结合

(2)民族团结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

(3)民族团结教育与校园文化相结合

(4)民族团结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

(5)民族团结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6)民族团结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

(7)民族团结教育与学校当地民族特点相结合

7、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十个一”活动

(1)举办一次“民族团结”专题讲座。(全校师生、10月中旬)

(2)让学生读一本或一篇关于民族团结的书或文章,并写下读后感。

(3)让学生写一篇关于民族团结的作文。

(4)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故事会。

(5)举行一次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演讲。

(6)组织学生看一次民族团结的专题片。(以年级为单位组织安排)

(7)教会学生唱一首少数民族歌曲。

(8)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文艺汇演。

(9)开一次主题班会活动。

(10)出一期民族团结专题黑板报。

8、做好民族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加强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团结与和谐,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9、开展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大力倡导在工作中互相支持、在学习上互相帮助、在生活上互相关心的团结协作精神。充分利用友好学校进行民族团结教育,营造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氛围,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校园、创建和谐北湖做出贡献。

10、利用晨会、班队会、《品德与生活》课堂、《品德与社会》课堂、校园电视、校园广播站、校园文化墙等教育资源开展活动,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促进广大师生的团结协作,共同进步,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

民族办工作计划篇2

按照市民宗委《年度民族文化八个一工程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方案》(渝民宗委办〔〕18号)和《关于印发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渝民宗委办〔〕51号)精神,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深入贯彻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庆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号召全县各族人民为我县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共同奋斗。

二、活动主题

紧紧围绕我县十一五期间的重大发展变化以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充分展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风貌;重点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等四项基本教育和我县民族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三、活动时间

年9月26日—9月30日

四、活动方式

(一)新闻专题宣传

在《日报》、县电视台、广播电台上开辟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总结我县民族工作成果,展望我县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前景。

(二)开展民族政策街头宣传活动

各镇(街道)在活动周期间组织开展1-2次民族政策赶场宣传活动,发放民族团结主题宣传画、民族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及民族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通过宣传车、宣传画、展板、黑板报等载体,在群众聚集地、村社院落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知识,增进全县各民族相互理解、相互尊重。

(三)抓好重点区域的宣传工作

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镇村)要切实做好宣传周工作,要组织民族文化展演,举办民族知识、民族文化、民族工作讲座,开展少数民族联谊活动,要在媒体、网站和机关宣传栏上刊载民族进步创建活动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民族团结进步周宣传活动是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展示我县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成就和少数民族精神风貌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摆上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加强机构、人员、经费等各项保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加强指导配合

县民宗局要牵头落实好我县宣传周活动方案,要加强对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宣传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配合,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共同做好宣传周各项工作;县新闻中心、电视台等部门要配合做好宣传周的宣传工作,在全县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做好信息报送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情况的收集、整理与报送工作,要树立模范典型,发掘先进事迹,并及时加以推广。各镇(街道)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宣传周活动情况(文字和影像资料)于10月8日前报送县民宗局。

民族办工作计划篇3

根据上级部门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马克思主义“五观”、新疆“三史”“四个认同”教育结合起来,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和**反渗透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民族团结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和**反渗透教育活动,形成讲团结、促稳定、促和谐的强大合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校民族团结发展,确保学校各项事业的正常有序开展。

三、主要工作及具体内容

1、继续加强和深化马克思主义“五观”和“四个认同”的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用坚定的信念和共同的理想团结、凝聚全校各族职工,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学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在全校营造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风气。

3、利用班队会、《品德与生活》课堂、《品德与社会》课堂、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蓝色心愿墙等教育资源,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对学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使广大教师形成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促进广大师生的团结协作,共同进步,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

(1)充分利用升旗仪式和每周班会课,进行民族团结和**反渗透专题教育。各班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新疆”主题活动,对学生进行“三个离不开”教育。使“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等思想及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和新疆“三史”知识入脑入心。

(2)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三、四年级把《中华大家庭》、五、六年级把《民族常识》列入《品德与社会》课程,按规定每学期8个课时,要有专门教案,保证学生教育的时间和效果。让广大师生更清楚地了解民族风情和习俗,在工作和生活中注意做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少数民族人民和睦相处,共同进步。

(3)进一步宣传民族团结教育和**反渗透教育的意义,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积极宣传民族团结教育和**反渗透教育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每周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民族团结好人好事,进行主题教育。

(4)开展以“民族团结和**反渗透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比赛。

(5)充分利用学校蓝色心愿墙、宣传橱窗及电子屏幕进行民族团结专题教育。

4、做到“六个”结合

(1)民族团结教育与德育相结合;

(2)民族团结教育与学科教育相结合;

(3)民族团结教育与校园文化相结合;

(4)民族团结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

(5)民族团结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6)民族团结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

5、落实“五个不准”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确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阶段,反对民族分裂、**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落实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服饰、宗教思想不准进校园的“五个不准”。

6、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五个一”活动。

(1)读一本民族团结书籍;

(2)看一部民族团结题材电影;

(3)讲一个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

(4)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

(5)制作一幅民族团结小报;

7、利用各民族的传统节日,在班级中以民汉学生结对子、交朋友为契机,开展“我们是一家人”、“手拉手,心连心”等联谊活动,共同参加阳光体育、趣味校运会、科技艺术节、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使民汉伙伴形成合力,团结共处。

民族办工作计划篇4

为了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交通运输功能作用,现在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组织成立,加强领导力。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实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系,加强维持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

三、活动策划。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民族团结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一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2、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活动(进入机构、进入企业、进入社区、进入乡村、进入学校、进入寺院),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结束合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3、维持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重视妥善处理与民族宗教相关的_矛盾和突发事件,建立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的交流平台。

4、加强协调合作,有效推进活动开展,积极贯彻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会员部门合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进活动开展。

民族办工作计划篇5

关于在全州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内容的“知荣辱树新风,构建和谐新临夏”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州委发[20__]59号《关于在全州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构建和谐新临夏”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就紧紧围绕“知荣辱树新风,构建和谐新临夏”这一主题,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党的___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__,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创建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良人文环境为根本任务,坚持“打民族牌、走民营路、谋富民策、建和谐州”的总体发展思路,围绕“三个离不开”思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间相互离不开,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和谐、和睦、融洽的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临夏营造良好的氛围。二、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要围绕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好五项活动。

1、创新载体,继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全社会分层次、分领域、经常性地开展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为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州县市党委、各部门、各单位中心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学习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和知识,组织宣传部门要把民族宗教理论的学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规划,三年之内,分批分期地对全州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一次轮训。州、县市创建办通过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广大干部职工中要深入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任务。要坚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从基层抓起,从小抓起,从娃娃抓起。各县市要正视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点把宣传教育工作的中心下移到乡、村、社,努力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横到边,纵到底,不留肓区和空白。州教育局编写的中学生州情知识读本—《临夏》,力争列入新学年教学计划。全州各级各类学校通过黑板报、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表演、开设专题讲座等形式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深扎根于中小学生的思想深处。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辟专栏,制作专题,人物访谈等形式,及时报道宣传教育动态,反映宣传教育效果,弘扬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引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州、县市,各单位经常性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的同时,突出主题,精心策划,创新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好每年五月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全州范围内掀起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高潮。

牵头单位:州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州、县市组织部、宣传部、民委、创建办、教育局,各新闻媒体,各中小学

2、加大力度,继续开展“321”结对帮扶。我州自然条件严酷,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部分城乡群众的生产生活还相当困难。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从构建临夏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把解决民生问题与“321”结对帮扶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和途径,按照州上确定的“三年脱贫、五年致富”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拓展思路和领域,调整工作重点,转变方式方法,从简单的输血型向造血型转换。针对帮扶户的家庭状况,切实帮助帮扶户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方向、选准致富项目,充分调动帮扶户自主创业的积极性,重点从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提供帮助支持,切实帮助帮扶户尽快走上自主创业致富的新路子。扩大结对帮扶的范围,积极倡导在不同民族的干部群众中结对子,使之成为实现干群和谐,民族和谐,友爱互助的一项民心工程。要围绕群众吃水难、行路难、就医难,入学难等困难问题,集中精力,解决好困难群众最直接、最具体、最现实的生产生活难,争取一年中至少办成一两件实实在在实事和好事,使贫困群众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州、县市创建办,扶贫办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查漏补缺、调整对象、动态帮扶等工作措施,加大“321”结对帮扶的督促检查力度,进村入户,走访帮扶户,督查“321”结对帮扶各项计划措施落实情况。帮扶活动中涌现出的模范集体和个人每年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到位,图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督促教育,经督促教育仍不行动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帮扶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县市创建办每月对结对帮扶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对帮扶开展情况统计汇总上报州创建办。

牵头单位:州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州、县市创建办、扶贫办

3、依法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我州是一个多宗教、多教派,宗教活动场所多,宗教教职人员多,信教群众多的少数民族地区。宗教界人士在群众中影响大,要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的积极因素,把广大信教群众的力量和意志凝聚到加快发展上来,引导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来。一是加强宗教界的政策、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各县市分层次、多形式、多渠道,每年对全州所有宗教教职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法规的大培训。州上每年举办一期500名宗教界重点人士培训班。重点学习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宗教事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国、全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书记陆浩同志在全省统战工作会议上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宗教界人士的法制意识,提高宗教界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并充分并利用各种宗教活动集会,向广大信教群众宣传《条例》和《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使信教群众学法懂法、知法守法,使宗教活动自觉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二是继续开展“三热爱,四维护”活动。在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中继续深入开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家乡,维护法律尊重,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为内容的“三热爱”、“四维护”活动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石。在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础上,引导宗教界人士结合经典教义,宣讲“三热爱”、“四维护”的精神实质和现实意义,使宗教活动自觉地服务和服从于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整体利益。坚持独立、自办原则,引导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度发展,规范活动,并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反扩张,反渗透斗争,巩固和壮大宗教爱国力量,使宗教始终朝着适应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三是在宗教界广泛开展“四比”活动。要引导宗教界人士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构建和谐临夏的要求,在宗教界开展“比促团结和睦,比抓扶贫济困,比干公益事业,比减轻群众负担”的“四比”活动。积极引导各宗教、各教派互相尊重,彼此包容,和睦共处,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宗教和顺的大好局面。继续发扬宗教活动场所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每个宗教活动场所至少选定二至三户贫困户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引导宗教界动员信教群众开展义务投工投劳修路、捐资助教、“送温暖,献爱心”等公益活动。引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自养,坚决杜绝各类摊派,切实减轻信教群众的宗教负担。同时,继续全面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五个一”活动。各县市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调整活动内容,拓宽活动领域,完善活动措施,落实活动任务,并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确保“五个一”活动有序开展。各县市创建办、宗教局要建立宗教活动场所“五个一”开展的台账,每半年对全州宗教活动场所“五个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并将进展情况统计汇总上报州创建办。四是全面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星级”评定挂牌工作。要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开展以“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民主管理、财务公开,扶贫济困、热心公益,团结和睦、维护稳定,开展自养、减轻负担”五项内容的“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评定挂牌工作。进一步量化、细化评选标准,规范评选程序,建立完善考评机制,严把评选质量关,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信,并将评选结果通报到各宗教场所,互相监督、互相学习、互相赶超,全面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化水平,促使场所内部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实行动态管理,已评定挂牌的宗教活动场所年内进行检审,根据具体情况“增星”、“减星”,星级宗教场所发生一起省、州挂牌的矛盾纠纷,必须摘牌并进行通报。20__年全州三分之二以上的宗教活动场所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其中30%以上的宗教活动场所达到“五星级”标准。

牵头单位:州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州、县市创建办、宗教局、各宗教活动场??

4、提高素质,全面开展乡村“星级”农户的评定挂牌工作。要把民族团结进创建活动纳入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按照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全面开展“遵纪守法,团结和睦,勤劳致富,诚实守信,重教求知,社会公益,_,见义勇为,卫生环保,移风易俗”等十项内容的星级农户创评活动。严格按照“农户申报,村上评议,政府审核,统一挂牌”的程序和评选标准,进行审核评定,严把评选质量关,树立一批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达不到标准要求而授星挂牌的农户,一经查出,必须减星摘牌,并进行通报;对已挂牌的“星级”农户实行动态管理,按年内表现“增星”、“减星”。20__年全州10%以上的农户达到“十星级”农户。同时,在全社会大力提倡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全面展开“文明社区村”、“文明乡镇”、“劳动模范”,“十杰青年”、“青年文明号”、“十佳杰出女性”、“好儿媳”、“好公婆”等创评活动,努力营造文明、守信、和谐、友爱的生产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州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创建办、文明办,各乡镇

5、强化措施,加大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要妥善处理各民族各方面的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要认真贯彻落实《_条例》和《领导_接待日制度》,加大各类矛盾的排查调处力度,特别要积极稳妥的处理好宗教方面引发的一些矛盾纠纷。要建立健全州、县、乡、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体系建设和分析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处理苗头性的问题,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清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一般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要着力解决土地征用,涉法涉诉,城市拆迁,企业改制中群众及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杜绝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全力推进创建“平安临夏”活动。每年各县市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州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法委、统战部、宗教??

6、开拓领域,积级开展行业争先创优活动。州上已将金融、税务等20个窗口单位争先创优活动纳入了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范围之内,实行目标管理。纳入争先创优的20个窗口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确定的争先创优活动的内容、目标、任务和三年规划,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州创建办会同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的力度,分年度、分阶段对20个窗口单位的争先创优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共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争先创优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对争先创优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要在行业内部和全社会进行宣传推广,以典型引路,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促进行风建设,使窗口单位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各县市结合各自实际,选择不同行业窗口单位,开展行业争先创优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牵头单位:州创建办

责任单位:金融、税务等20个窗口单位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经济发展是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团结和睦是社会和谐的根本要求。实践证明“以团结求进步,以团结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构建和谐临夏的有效途径。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构建和谐临夏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构建和谐临夏的重要载体,牢固树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地思想,全身心的投入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践中,加快建设符合实际、具有临夏特色的和谐社会步伐。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保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各单位紧紧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活动方案3月底前报州创建办。各级党委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并占一定的分值。要充分发挥州、县创建办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能,抓好活动方案的落实。各县市每季度上报一次活动开展情况。州上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并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创建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各有关单位每年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对每年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束时州创建办将根据各县市、各有关单位总结的情况,向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州级先进单位和个人。

3、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州、县市、各单位要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积极探索,与时俱进,创造性的开展符合各自实际、体现各自特点的创建活动。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构建和谐临夏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切入点,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拓展领域、扩大范围。各县市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在创建活动中要有各自的新举措,新办法,新亮点,至少要有一至两项不同与以往,不同于其它县市的创建活动,力求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新突破。

4、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州、县市要下决心,花大力气抓好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内容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示范点建设,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窗口行业、机关单位、各类学校和经济实体重点培育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典范,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全州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内容的“知荣辱新风,构建和谐新临夏”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州上适时组织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全州进行巡回演讲。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切实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

5、齐抓共管,广泛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部门、各行业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各负其责、团结协作的工作合力。积极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各类创建活动,动员机关、学校、社会团体等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民族办工作计划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马筹建处《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通知》(神宁双马矿筹党【20__】14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健康发展,为构建“平安、绿色、和谐、魅力”双马的战略目标营造良好的环境,现制定共产党支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员工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员工的合法权益,培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构建魅力双马奠定建设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共产党支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正凯

副组长:马斌云 陆炜渊

成 员:张立民 王颖东 周建军 任志刚 常少战

桂海霞 刘 超 李雪华 宋发银 纪 慧

三、活动计划

(一)开展“巩固民族团结、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魅力双马”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始终把巩固民族团结、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魅力双马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把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员工的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员工的合法权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作为创建活动的出发点,通过专题座谈、征文、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地动员广大员工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献计献策,多做贡献,着力形成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个人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增强维护民族团结、加快发展的自觉性。

(二)围绕“同心同行”的民族工作主题,利用“三会一课”、各科室晨会等形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

(三)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9月是民族团结月,围绕创建活动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三个离不开”“回汉一家亲”等群众性活动,促进各民族员工和睦相处。

(四)提前做好两节慰问活动少数民族员工摸底工作。

(五)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行自查,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正常开展,防止发生违反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团结等情况。

民族办工作计划篇7

5月是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月,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反裂反渗透教育,扎实有效地做好学校民族团结工作,增强各族师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政治鉴别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根据上级部门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与学习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马克思主义“五观”、新疆“三史”“四个认同”教育结合起来,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和反裂反渗透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民族团结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和反裂反渗透教育活动,形成讲团结、促稳定、促和谐的强大合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校民族团结发展,确保学校各项事业的正常有序开展。

三、主要工作及具体内容

1、继续加强和深化马克思主义“五观”和“四个认同”的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用坚定的信念和共同的理想团结、凝聚全校各族职工,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学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在全校营造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风气。

3、利用班队会、《品德与生活》课堂、《品德与社会》课堂、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蓝色心愿墙等教育资源,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对学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使广大教师形成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促进广大师生的团结协作,共同进步,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

(1)充分利用升旗仪式和每周班会课,进行民族团结和反裂反渗透专题教育。各班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新疆”主题活动,对学生进行“三个离不开”教育。使“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等思想及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和新疆“三史”知识入脑入心。

(2)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三、四年级把《中华大家庭》、五、六年级把《民族常识》列入《品德与社会》课程,按规定每学期8个课时,要有专门教案,保证学生教育的时间和效果。让广大师生更清楚地了解民族风情和习俗,在工作和生活中注意做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少数民族人民和睦相处,共同进步。

(3)进一步宣传民族团结教育和反裂反渗透教育的意义,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积极宣传民族团结教育和反裂反渗透教育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每周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民族团结好人好事,进行主题教育。

(4)开展以“民族团结和反裂反渗透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比赛。

(5)充分利用学校蓝色心愿墙、宣传橱窗及电子屏幕进行民族团结专题教育。

4、做到“六个”结合

(1)民族团结教育与德育相结合;

(2)民族团结教育与学科教育相结合;

(3)民族团结教育与校园文化相结合;

(4)民族团结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

(5)民族团结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6)民族团结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

5、落实“五个不准”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确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阶段,反对民族分裂、抵制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落实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服饰、宗教思想不准进校园的“五个不准”。

6、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五个一”活动

(1)读一本民族团结书籍;

(2)看一部民族团结题材电影;

(3)讲一个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

(4)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

(5)制作一幅民族团结小报。

7、利用各民族的传统节日,在班级中以民汉学生结对子、交朋友为契机,开展“我们是一家人”、“手拉手,心连心”等联谊活动,共同参加阳光体育、趣味校运会、科技艺术节、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使民汉伙伴形成合力,团结共处。

民族办工作计划篇8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三、活动主题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四、主要任务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地税局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具体行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积极为我州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造有利条件。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州局上报活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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