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份工作总结中,我们将认真梳理过去阶段的种种经验与收获,工作总结是对某一阶段的工作经验进行具体回顾的重要文件,下面是美篇吧小编为您分享的法律64工作总结6篇,感谢您的参阅。
法律64工作总结篇1
20__年即将过去,在区司法局和义桥司法所的关注和支持下,本村法律顾问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上按期完成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这一平台,以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尽心尽责为村民提供服务,实现依法治村,为本村新农村建设发展贡献力量。现将20__年度本村的法律顾问工作做总结如下:
一、建立机制、有序推进
今年是实施“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第二年,本村将依法治村作为村委工作的重要准则,将法律顾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首先成立了法律顾问领导小组,由村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其它三委班子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其次制定了新农村法律顾问实施方案和责任目标,建成村、组、户三级网络管理,实行村包组、组包户服务模式,形成了全村上下共创共建的良好局面。第三抓好综治办、调解委、帮教小组等组织建设,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确保新农村法律顾问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创新模式,活动多样
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不仅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实现多赢的创新工作方式。本村将法律顾问工作与中心工作、信访工作、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主要有:
(一)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村民法制意识。
本村利用广播、画展、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普及《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等与村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村民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今年2月15日本村邀请了镇司法所和镇安监办的工作人员为全村个私企业的老总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会主要讲解了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通过培训使企业老总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一步系统地了解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增强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为促进企业安全、和谐、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年来,本村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6份,开办法律讲座7次。通过宣传使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依法管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首先法律顾问积极帮助本村依法规范各项管理工作,见证了等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其次及时化解因婚姻家庭、劳务关系、交通事故、宅基地等引发的纠纷矛盾,引导村民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象杭州皇鼎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职工在正常工作中、突然离职岗位,甚至没上班、到该月月底还向公司领导要回全月工资。可该公司对该职工在进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就订签了劳动合同手续、按合同协议该职工无条件能拿到全月工资。最后、双方通过劳动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该公司对其职工双方调解后、该职工也认识到自己的做法和行为是不符合劳动法有关法律的、也心服口服该拿自已的工资微笑地离开杭州皇鼎五金机械有限公司。例二:在今年4月份本村连片拆旧工作中、我们按照土地有关法律法规一户一宅为原则的文件精神下、本村三委干部和涉及97户拆房的紧密配合下、仅仅用了一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把本村97户120间大小危旧老房顺利地全部拆除。圆满结束了年初制订的连片拆旧工作任务和目标。但是、事情的变化常常会出现。有几位年过80多岁的几个老年人流着眼泪一起来到我们村办公楼、说要分配住宅。在此情况下、本村法律顾问领导小组成员给这些老年人用真心、讲真情、磨破嘴巴耐心地给她们讲了我国的土地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村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本村村民过上生活富裕、环境优美幸福生活。通过我们法律顾问领导小组成员用真心、耐心的调解下、终于也说服了这些老年人,也使这些老年人感动了本村法律顾问全体成员的心血和苦干。最后这些老年人满脸兴奋回家。一年来,共接受群众法律咨9次,参与调解纠6件,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通过新农村法律顾问创建活动以来,我们在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的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的不足。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探索新农村建设中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作法,实现法律顾问
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这一平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多方协调,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村新农村法律顾问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把本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应有的贡献。
法律64工作总结篇2
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又有一年了,在此,对于公司能给我提供这样的一个平台深表感谢。在我这一年的工作中,不断学习建筑工程法律专业方面的知识,提高自己解决工程纠纷和法律诉讼的实践能力,很大程度上增强了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团队协助能力。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公司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经过我的不懈努力,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努力做好公司所涉案件的审理工作,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司的损失
20xx年,公司共发生各类诉讼案件19起,其中劳动仲裁1起、强制执行1起、反诉1起,具体情况如下:
1、河南某某机械设备制造公司诉我公司、某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此案已经审结,原被告调解解决;
2、唐某、丁某某诉我公司、李某某合伙协议纠纷案,此案已经过云南省某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现唐某、丁某某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上诉正在审理阶段;
3、吕某某诉我公司、肖某某、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此案正在人民法院一审审理阶段;
4、河南某某建设公司诉我公司工程合同纠纷案,此案涉及两个工程纠纷,分别为两个诉讼案件,该两起案件已审结,均为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5、我公司诉河南某某学校工程合同纠纷案,此案正在审理阶段;
6、河南某某桥梁建设公司上诉我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二审于20xx年11月17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定,现正在审理阶段;
7、刘某某劳动关系仲裁案,此案安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已作出《仲裁裁定》(裁定驳回),现某某又以健康权损害纠纷起诉到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诉讼案件正在审理阶段;
8、徐某某诉我公司、罗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此案在20xx年11月21日经安阳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罗某某承担支付欠款责任,我公司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9、我公司诉某某学校返还工程质保金案,此案已经过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支持我方的诉请,且已向禹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正在执行阶段;
10、李某某诉我公司借款纠纷案,此案已经过人民法院审结;
11、王某某诉我公司借款纠纷案,此案法院一审审理阶段;
12、宋某某诉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诉请工人工资、误工费),我公司已于20xx年11月7日提起反诉请求,此案正在审理阶段;
13、我公司诉某某学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诉请工程款、材料款),此案正在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阶段;
14、河南某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诉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调解结案,河南某某建筑材料公司提出撤诉;
15、河南某某有限公司诉我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三方签订调解协议,河南某某公司提出撤诉。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积极主动的参与上述正在审理阶段的案件的审理工作,争取公司最大的利益;对于已经审结,正在执行的案件,应积极和法院及承办法官联系、沟通,催促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以便于更快执行,早日挽回公司的该项损失。
二、对于未形成诉讼的工程纠纷,积极参与、谨慎处理,本着友好、解决问题、减少公司诉讼量和降低公司损失的心态与原则,进行工程纠纷的处理。
20xx年,我所参与解决的未形成诉讼的工程纠纷共5起,情况如下:
1、某某工程所涉及的拖欠工人工资问题,此事经过公司领导于工程发包人的多次协商,达成协议,圆满解决此事;
2、某某工程所涉及的工人工资问题,此事在20xx年初已得到初步解决,因该工程涉及到某劳务公司,所以在以后的时间里要对该工程加强关注,把风险和纠纷遏制在萌芽状态;
3、某某工程涉及的拖欠工人工资问题,经我和工程部领导与其他方多次协商,最终在20xx年5月30日得到圆满解决;
4、某某工程所涉及的劳资问题,20xx年初经工程部到项目现场处理,已得到圆满解决;
5、某某工程所涉及的工程问题,该工程问题经过我和工程部领导与发包方的多次会议协商,问题已得到解决,现工程基本完工。
三、积极、细致、全面对公司涉及的建设工程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进行起草、审核,有效的降低了法律风险,20xx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未引发一起法律诉讼纠纷。
截止到20xx年12月份,该年度共审核建筑工程合同140份,起草各类法律文书30余份,其中包括律师函、催告函、工程调解协议、合作协议、注销分公司协议及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比如###########等等;这些方面的工作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公司的损失,并且防范了纠纷的深化,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是这些工作的真实体现。另外,积极参与多起商务谈判,特别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现场谈判,并结合实际和管理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商务谈判提供有力的支撑。
在合同审核过程中认真负责,从合同的方方面面周全地考虑,逐条地审查,提出相关有效而又操作性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尽管有时工作量很大,但也不得有一点马虎,审不完的合同,有时加班或带回家去审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尽量把好合同关,为企业最大限度地消除风险和挽回可能发生的损失。
四、进一步深入公司各个方面,协助规范公司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制度,合法有序生产经营,继续出谋划策。
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别是总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对其进行规范,使其科学、有序进行是非常必要的。我公司是一个大公司,且日益发展壮大,为此,对我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就显得十分重要而必要。
因此,我认真学习《公司规章制度》,在学习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并应公司领导安排积极、主动同公司其他部门联系,及时调整、修改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细化,使公司、员工的行为尽量做到规范化。
同时,针对个案或公司管理的某方面,进行重点调整和修改,比如,在公司公章和合同章使用方面,工程合同审查用章方面,我与工程部、办公室共同研究,形成了工程合同审核流程及用章审批的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管理制度,使公司事务办理程序化,可更好的预防法律风险的产生。
公司法律顾问继续深入公司各方面工作,每周参加公司例会对公司运营情况及公司各个职能部门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和沟通。进一步深入公司管理,公司法律顾问与各个职能部门及分公司的领导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并且在今年进一步加深。直接致电或发送电子邮件给各分公司领导处理公司涉法问题,省去中间环节,及时、迅速的解决有出现的问题,为各个分公司业务正常进行保驾护航。法律顾问全力协助公司各种工作,尽职尽责,配合做好危机处理工作、提供合理建议,避免公司遭受损失。
五、通过分析以往,特别是这一年来公司产生的工程纠纷和诉讼案件,在我处理过程中初步总结出纠纷和诉讼产生的原因,即在工程合同管理方面和工程施工过程中易发生法律风险的问题,现针对以下主要性问题进行总结概述。
1、为杜绝风险,遏制“黑白合同”。
在实践中,很多发包方为了少缴规费,或出于压级、压价、压缩工期以及将工程肢解发包的不正当需要,往往强迫施工企业签订“黑白合同”。由于以上行为在实践中均为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禁止,因此写入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将无法办理招标文件备案和施工合同备案手续。如此一来,发包方为规避法律的规定,在签订一份“规规矩矩”的备案合同(白合同)外,还会在私下和建设工程承包人重新签订一份不经备案的合同(黑合同),在该合同内体现其真实要求,如要求承包人垫资施工、降低工程价款,或者给予发包人其他优惠等。在工程完工后,双方往往会因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在法律规定情形下,“黑白合同”会产生以下三方面后果:⑴“黑合同”签订在中标之前,属于中标无效,“黑白合同”均无效。该情形属于串通投标,会触犯刑法。⑵“黑合同”签订在中标之后,“黑合同”对“白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了变更的,变更的内容无效。⑶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为质量、工期和价款。我个人观点:除质量、工期和价款条款外,工程项目、工程量、安全生产、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也应为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2、在建设工程分包、转包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该通知于20xx年10月1日生效执行。
⑴、违法分包的情形。①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施工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⑵、转包的情形。①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承包的;②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给他人承包的;③承包方将主体结构工程转给他人承包的;④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行分包的。
违法分包或转包都属于法律禁止的范围,签订的合同无效。了解了不合法的分包和转包的情形,就不难对合法的分包和转包的情形作出界定了。
⑶、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专业工程分包除合同有约定外,必须经发包人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基础和主体不得分包。
⑷、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注意:劳务承包人要具备个条件:①应为企业组织;②应具备相应法定资质。根据《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劳务企业分为木工、抹灰、砌筑等13个类别,木工、砌筑等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抹灰、石制作等不分等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3、在合同的审核过程中更要注重合同有效性的审核。
⑴、合同无效的情形。
①、合同主体不合法导致的无效。具体为:a、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借用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建筑企业的名义的;b、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借用资质较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的;c、不具有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借用具有总承包资格的建筑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
②、合同内容不合法导致的无效。具体为:a、招投标法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b、总承包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总承包人将基础或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给其他分包人的(无论分包人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也无论建设单位是否同意);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违法分包);c、总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的(转包)。
⑵、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约定的条款对承发包双方当事人便不再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不再承担和享有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因履行该合同本可取得的利益不再受法律保护。法律后果如下:
①、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处理。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缔约过失处理,有过错一方赔偿另一方损失,双方均有过错,依照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已获财产一方应当返还给另一方。
②、工程已开工但尚未完工时被确认无效的处理。a、合同应终止履行;b、恢复原状或折价补偿;c、赔偿损失。
③、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后被确认无效的处理。按最高院冯小光法官观点,在本情形下,不区分过错,只要工程质量合格或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就可以参照合同约定请求支付包括利润在内的工程价款,参照的实质性含义可以理解为“按照”。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三种情况下,承包人可以参照合同约定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情形,应以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为前提,对于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根据新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承包人关于支付工程价款的请求将得不到支持。
④、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果该合同属于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对非法所得收缴。根据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在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或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与他人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因其行为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形,对其已取得的非法所得(如合同中约定的利润、管理费等)应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依法予以收缴。
4、工程量变更宜产生法律纠纷。
施工企业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往往由于管理上的原因或者自信发包方不会赖账等原因,没有对变更的工程量进行签证,最后在结算工程款时引发双方意见的不一致时,没有证据支持自己要求付款的请求;另外,如施工方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往来的其他证据文件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如若施工方上述证据材料都没有时,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上升到诉讼程序也很难得到支持。
承包人按照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施工。如果因此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可向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但是,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款。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主要是以工程签证的形式来体现,所谓“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生了工程变更而通过约定的程序对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损失赔偿等事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从其性质上来看,应视为是原工程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工程款结算时的有效凭据。工程签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定性的确认,即仅对变更的事实予以确认的签证;另一类则是既定性又定量,不仅对变更的事实予以确定,而且对变更的事实所需要的费用和延误的时间予以确认的签证。
从法律层面而言,工程变更签证,是一个经过要约与承诺的而对原施工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补充的过程。法律规定,承包人是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只有发包人可以进行设计变更,而发包人进行工程变更往往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单方式进行的,而承包人就该工程变更所涉及的工程价款往往以工程签证的形式要求发包人确认。这一切往往均与送达的概念连在一起。司法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律程序向受送达人送交有关的文件的行为。法律规定的司法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邮寄、委托、留置、转交、公告六种送达方式。
承发包双方在履行施工承包合同中,应用比较多的送达方式主要是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当事人在用直接送达的方式时,应注意送达人不仅要取得曾经送过的证据,而且要取得曾经过对方收到过的证据。在应用邮寄送达中,严格说,必须采用挂号邮寄,最好采用双挂号。在采用挂号邮寄中必须写明邮寄的内容。对特别重要、特别敏感的文件可采用公证加挂号的办法进行邮寄送达。如果碰到拒绝签收的行为,可采用“电信发传真”、“快递送来回”、“挂号办公证”等方式。如果确实送达了,但相对人就是故意不作明确表示,这种情况在施工实际中经常会碰到。为此、要充分利用默示条款。
为了避免对方不作明确的表示,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不作为默示。而这种约定必须明确两点,一是期限,二是超过期限的默示所代表的意思表示。所以,施工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首先应当对施工承包合同通用条款中的默示条款有一个分类,对于施工方来说即“发包方默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式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第九条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5、建设工程劳务宜引发的法律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方在施工中因劳务所产生的纠纷是很普遍的现象,比如拖欠工人工资,特别是发生安全事故时产生的赔偿等一系列的问题。对于这些法律问题的防范,主要在管理的规范性方面。
首先,对于没有劳务资质的施工企业,应严格执行劳务分包的法律规定。施工承包单位应该将劳务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禁止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而且,从事规定技术工种的施工作业人员无《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相应的施工作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第五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其次,禁止劳务“清包”。当前,建筑企业为了加强施工成本控制,防止施工作业人浪费建筑材料和建筑租赁器材,出现了一种新型的承包方式,即将建筑材料和劳务,或者机械设备、模板架料捆绑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这种承包方式在建筑市场称之为劳务“清包”。我国立法并未对劳务“清包”的概念尚予以明确,此处所指的劳务“清包”,是指只包工以外的分包方式。虽然劳务“清包”对施工总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以及成本控制等较为有利,但是,有的地方部门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比如根据湖南省建设厅颁布的“湘建价[20xx]第88号”文件的规定,施工总包单位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自升式模板、脚手架等架设设施的安装与拆卸分包给施工作业分包人。也就是说,劳务分包只允许分包劳务施工作业部分,而不允许分包其他承包内容。
最后,应完善相应的劳务用工手续。河南省建设厅在20xx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分包市场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通知中规定:至20xx年6月底,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企业,严禁将建筑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劳务召集人、带头人或者“包工头”或私招滥雇劳务人员。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或只与无资质的劳务召集人、带头人或者“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或分包协议等行为,均视为违法用工和违法分包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务分包制度,规范工程施工管理,在发生安全工伤事故时,作为施工承包单位就可以有效避免承担不利后果。
6、针对被挂靠资质企业,如何降低法律风险的产生,本人认为,应从根本点上进行控制,即在签订合同和资金管理方面进行的操作。
首先,若有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人挂靠有施工承包资质企业的名义进行施工的,作为被挂靠企业,在和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应另行和挂靠的企业和个人(特别是个人)签订协议,以规避法律风险;即可以和挂靠的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协议》(让挂靠的个人再另外找劳务公司)和《建筑材料采购承包、租赁协议》(把工程所需材料承包给挂靠的个人进行采购和租赁)。
其次,被挂靠企业在和挂靠的个人签订上述两份协议后,不能把协议原件交给挂靠的个人。若所挂靠资质的项目出现法律纠纷时,涉及到劳务工伤赔偿或者挂靠问题时,被挂靠企业可以单独出示上述两份合同的一份就可以(此两份合同不可同时出示)。
最后,规范所挂靠工程的资金管理,特别在和发包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款转入到专门的账户上;另外,对挂靠工程的出资也应用该专门账户。
现阶段,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检查、治理,这更要加强风险和管理的意识;通过以上方式,可以有效防范被挂靠企业法律风险的产生。
六、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法律方面的讲座
“法律和空气一样,无处不在”,不管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公司或者一个个人,从普通法律意义上来说从出生到死亡的各各方面都受到法律的规范。举办法律讲座,就是为了我们所生活的法律这张网中,不去触碰这张网的禁区,而可尽最大可能的用这张网来维护自己的权益。20xx年为公司举办一期法律讲座,主要讲解《侵权责任法》所包含的常见侵权行为,以增强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在参加社会活动及生活、工作中提高法律风险的防范能力,个人能力的提高,从而让公司的整体实力得到提升。
七、公司法律业务档案的整理
20xx年对公司此年度中已经完结的法律诉讼档案进行分类归纳整理,并归入电子档案登记表,以方便对档案的查询、审阅,对档案的规范性管理,是法律顾问最基本的工作之一,企业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也对企业的管理和发展起到基垫的作用。
八、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在这一年的法律顾问工作中,虽然通过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不足之处和问题还是有的,包括:
1、法律顾问工作的法律意识还需提高加强,特别要增强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知识及问题的处理能力,以更一步地防范法律风险;
2、对公司举办的法律讲座过少,下一年计划没季度举办一次法律讲座,并且内容倾向于建筑工程方面;
九、对现在工作的思考和对新一年的展望
首先,信任是第一位的。法律顾问和公司要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这是干好工作的前提。领导层要给予法律顾问相应的信任和待遇,法律顾问也要用自己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诚信去赢得管理层的信任和支持,建立不可分割的信任体。
其次,法律顾问需不断地学习与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不骄不躁,使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不断提升和升华,让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得心应手,为企业做出更多、更大贡献。
最后,理清企业的经营战略和需求,把法律顾问工作和公司的经营战略融为一体。因为法律顾问就是为了更好地防范企业在法律方面风险,使企业更稳健、更好地发展。一般情况下,法律风险对企业有害无益,甚至是致命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坚决消灭这些风险点。而有些风险防范与企业经营目标或利润严重冲突,或者说企业追求的利润和前景远远超过风险本身时,风险就是机遇。这时候,我们就要追求这种风险,而不是去防范。总之,法律顾问在工作过程中,要有超前意识和犀利的眼光,该出手时不留情,该放手时得放手。
综上,我国现在正大力倡导“依法治国”,企业在法治国情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越来越需要法律顾问全面参与企业经营与管理。作为公司的一名法律顾问,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但仍需谦虚谨慎、认真负责、更加细致、更加深入、坚持原则而又不失灵活地做好法律顾问的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做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当好公司高管的好助手,做好企业普法工作的宣传员,把好企业经营中的法律方向盘;与企业同甘共苦,荣誉与共,共同走向辉煌!
法律64工作总结篇3
回望过去一年,担任集团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感触很多,收获颇多,困难不少,反思不少,喜悦不缺,感谢很多!现就从以下几方面对过去的20xx年度顾问工作予以小结,一方面给公司领导和同事们汇报和介绍一下自我情况,另一方面是自己给自己照照镜子,做到心中有数,为明年和将来的工作做个铺垫、鼓励和激励。
一、思想组织
入职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工作以来,本人积极学习党的领导方针及意识趋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努力把自己的思想统一到党的思想和领导之下,深入贯彻集团公司意志。在具体方面,坚持看新闻联播,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学习活动;积极参政议政,维护统一战线。在组织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组织的纪律,及时自我反省,自我批评,并努力使自己融入企业和企业文化,成为企业的一个积极分子,与企业共患难、同发展。
二、工作业务
首先,自己对法律顾问和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很高,所以在工作过程中积极努力、认真负责,取得了一些成绩,也获得了一些反思和收获。
(一)诉讼业务方面
积极、主动、独立主办案件十多起,总标的额数亿元人民币。
案件涉及建设工程、联营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贷纠纷、劳动纠纷、劳务承包纠纷等领域,涉及法律部门众多,有些案件甚至触及法律边界和法理争论点。置业顾问年终工作总结个人对每一个案件都认真分析归类,比较准确地把握了法律关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应用法律理论知识、诉讼技巧和实践经验(包括中外经典的诉讼案例实践和技巧),不断设定策略和变换策略,以便使对方进入我方的辩护思路,使审判法官的思路和自己的思路融入一体;在诉讼过程中,有规律地应用相关证据和事实,有策略、有步骤地进行辩护(起诉)、举证、质证、辩论和法庭总结,使案件的走向与自己预先设想努力靠拢,达到预期的结果,为企业挽回损失和创造法律利润。
在诉讼业务中,也很重视谈判和调解,以便达到无讼解决纠纷的境界,努力打造和谐企业,努力为社会的和谐做出积极的贡献。
案件结案后,认真思考总结,包括纠纷的原因,企业操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并向企业提供相关的意见及建议,也包括自己办案过程中的成功点和不足之处,常写一些案件体会的思考。这样使企业在法治企业的进程中不断成长,也使自己在法律顾问(律师)的生涯中不断成长,展望双赢的蓝图。
(二)合同管理方面
20xx年以来,审核了大量合同,总计150多份,出具法律意见或建议近400条,合同总标的额近9000万,有力防范了合同风险和防止了由于合同可能带来的损失。
首先,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协商,制定、规范了合同审核、审批流程,从程序上防范由于不规范带来的风险和损失。比如说合同会签应该有哪些部门会签,流程顺序如何安排,有谁来签字等。在合同管理流程规范方面,最突出的是相关要害部门和法律顾问,要在正式合同的草本上签字确认,防止合同形成过程中合同篡改或责任不明确的弊端。
在合同审核过程中认真负责,从合同的方方面面周全地考虑,逐条地审查,提出相关有效而又操作性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尽管有时工作量很大,但也不得有一点马虎,审不完的合同,有时加班或带回家去审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尽量把好和同关,为企业限度地消除风险和挽回可能发生的损失。
(三)积极参与商务谈判
在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积极参与多起商务谈判,并结合实际和管理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商务谈判提供有力的支撑。
在谈判之前,积极搜集谈判对方的资质、信用、资金、业绩以及前景预测等信息,并规划谈判的步骤和策略。在谈判过程中,有力地应用双方(或多方)的利弊以及心理特征,及时调整策略和方法,以便达到双方(或几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以便促成谈判,达到双赢,形成合作伙伴。
谈判之后,认真总结经验及不足,以便在将来的商务谈判过程中更进一步。
三、学习与实践
法律顾问(律师)工作是一个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在工作工程中,坚持每天学习理论知识,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包括法律理论方面尤其国内外知名专家论文或论著的学习,并积极应用于实践,检验于实践。
在实践过程中,及时调整和总结,把实践过程中的心得、技巧、策略和方法,提升并融入到相关理论和法律法规,使之升华到理论高度之后,又加深学习和理解了相关的法律理论和法律法规,形成了在实践中再学习,并用于指导实践。
坚持每天学习英语知识,阅读大量的英文资料,尤其注重合同和法律专业方面的英文学习;坚持每天看cctv英语频道。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逐渐把自己培养成为企业需要的、能处理国际商务的法律顾问。
四、缺点与不足
有时候在工作过程中过于强调原则,过于较真,表现为处理事情有时不太灵活,今后需进一步改进。
再者,出具的.法律或建议过于直率和犀利,不过我相信,自己会慢慢改变这种工作作风,使工作更为和谐一点。
最后,不太会把工作和生活分开,没有充分利用生活、娱乐有效释压,把工作带到家庭,以后努力改进。
五、思考与展望
首先,信任是第一位的。法律顾问(律师)和公司要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这是干好工作的前提。领导层要给予法律顾问(律师)相应的信任和待遇,法律顾问(律师)也要用自己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诚信去赢得管理层的信任和支持,建立不可分割的信任体。
其次,法律顾问需不断地学习与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不骄不躁,使自己的专业知识也能力不断提升和升华,能在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得心应手,为企业做出更多、更大贡献。
最后,理清企业的经营战略和需求,把法律顾问工作和公司的经营战略融为一体。因为法律顾问就是为了更好地防范企业在法律方面风险,使企业更稳健、更好地发展。一般情况下,法律风险对企业有害无益,甚至是致命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坚决消灭这些风险点;而有些风险防范与企业经营目标或利润严重冲突,或者说企业追求的利润和前景远远超过风险本身时,风险就是机遇。这时候,我们就要追求这种风险,而不是去防范。总之,法律顾问在工作过程中,要有超前意识和犀利的眼光,该出手时不留情,该放手时得放手。
总之,企业在法治国情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越来越需要法律顾问全面参与企业经营与管理。作为公司的一名法律顾问,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但仍需谦虚谨慎、认真负责、更加细致、更加深入、坚持原则而又不失灵活地做好法律顾问(律师)的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做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当好公司高管的好助手,做好企业普法工作的宣传员,把好企业经营中的法律方向盘;与企业同甘共苦,荣誉与共,共同走向辉煌!
法律64工作总结篇4
一、熟悉并学习集团各项规章制度,适应新环境
1、严格学习并遵守集团各项规章制度。期间,认真学习了集团企业(文化)工作体系精神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并了解公司组织架构;积极参加公司新员工拓展培训以及其他业余及工作讲座知识学习;第一时间关注并学习集团oa最新集团动态状况;并且期间做到无迟到、早退等违规现象。
2、主动学习、尽快适应,迅速熟悉集团运营业务概况。积极主动通过与集团各领导及同事外出开展各二级单位走访调查工作,熟悉各二级单位及其招生门店、训练场地地理位置与环境,尽快学习并了解各集团业务运营概况;并初步完成深圳地区、广州地区、东莞地区三大区域的实地走访了解学习。
二、尽快熟悉并积极开展本职工作,力求契合岗位职责要求
1、主动虚心向领导及同事请教学习。熟悉集团的合同相关管理规定及学习法务岗位职责要求文件;梳理并完善0a合同审批流程表;积极提供集团法律疑难解答咨询工作;积极开展合同档案监督、检查工作,了解合同档案管理现状,并努力贯彻执行集团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2、积极开展集团业务合同审查工作。随时与业务公司及部门人员保持沟通联络,了解合同背景及交易目的,大量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力求使每一份经审查的合同做到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防范法律风险。与此同时,按月度做好合同审核汇总工作及月度自评反省工作总结。
3、积极制订并完善法务相关制度及合同标准范本工作。熟悉了解现有的集团法务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开展集团法务各项制度的制订、修订及完善工作;初步完成门店租赁合同、训练场地租赁合同标准范本的修订工作;并按计划有序推进开展集团其他业务合同标准范本的修订及完善工作。
三、加强与集团法律顾问及各二级单位的法务联络工作,防范诉讼法律风险
1、通过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多形式加强与集团法律顾问的联系,积极跟进业务合同审查工作;积极主动询问工作中所遇到的各项法律疑难问题,并努力学习总结。
2、积极跟进集团及二级单位法务工作事宜,并保持紧密联系;积极指导、检查、监督法务相关工作的开展,尤其是集团重大合同及诉讼类案件上报备案工作,同时,总结诉讼纠纷经验教训,防范法律风险。
四、努力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理清法务工作思路
法务工作不仅承担业务合同的审查工作,而且承担合同管理制度检查、修订等法务工作。除了加强自身法律专业基本功的学习之外,并且努力学习了解集团各项业务运营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等领域知识。在此,积极主动向各位领导及同事虚心请教学习,积极调整好心态、完善自身的工作习惯及工作方式,进一步理清并计划性地推进法务工作的开展。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不断学习,不断总结,以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
最后,今年算是有着特别意义的一年,在时值集团“二十周年”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感谢集团给了我一个提升并学习的机会。在近三个月的时间里,我迅速融入了城投集团这个“大家庭”,并进入法务角色,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集团法务的工作中去。虽然在某些业务合同等领域是新接触的,且工作任务杂多;但是相信只要克服不足,勇于学习,敢于担当,以及在领导的关怀和同事的帮助下,工作能力定能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在此,也争取能成为集团一名有价值的员工。
法律64工作总结篇5
一年以来,xxx司法局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具体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十九大以及各次全会精神和区、市、市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扎实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狠抓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的落实,持续深化便民服务,努力提升司法行政的工作实战水平,为xxx的法治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一、建立机制,搭建平台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一项长效工作,也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自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xxx司法局按区、市要求,充分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司法行政资源,建成xxx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全市区6家律师事务所和12家法律服务所中从优选95名执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分别与176个村(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协议,担任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法律顾问,并在每个村(社区)设置了公示栏公布法律顾问的姓名、专长、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群众及时进行法律咨询,实现了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努力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二、明确责任,有序推进1.因地制宜,科学统筹。xxx司法局按照区、市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具体要求,根据句容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合理分配律师,确保法律服务资源平衡分布,保证偏远村、移民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责任目标,要求法律顾问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积极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并建立考核机制,建立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值班、来访接待、信息公示、工作档案、群众评价等各项制度,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加强宣传,积极服务。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能够坚持每个月到负责村(社区)至少服务1次(现场累计不少于8个小时),积极举办扫黑除恶、《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例》等主题法治讲座,通过以案说法、以案宣法、以案普法,深入宣讲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村(社区)干部和群众法律素质,为广大群众及时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加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宣传推广,提升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189个,加强法律顾问与基层群众、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之间的工作联系,实现线上、线下法律服务不停摆,着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贴身的法律服务,不断满足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对法律服务的现实需求,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3.多元服务,维护稳定。法律顾问每月定期到服务村居值班,协助村居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制定各类协议、合同,修改村规民约,有效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办事水平,防范了风险的发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性的特长,参与辖区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信访案件化解,进行法律援助初审,帮助村(社区)工作人员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到村内部公共事务管理的各个方面,促进村两委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句容法治化建设进程。2017年以来,全市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讲座732场,受众人数180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3900余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563次(疫情期间,上门调解3次);代书法律文书632份,审查合同76份,修改村规民约14份;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35场,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册,其中开展《民法典》讲座26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例》15场,在全市各村(社区)掀起了浓烈法典学习热,全面提高全市群众的法律素质。三、存在的不足一是值班经费发放不及时,影响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目前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整体态势良好,律师深入到各村(居、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所产生的交通、通讯等各项费用,因经费保障不够理想,律师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影响了该项工作进一步开展。二是个别律师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后,活动开展情况及图片信息等上报不及时,导致上报和统计工作迟滞延后,影响xxx整体形象。三是部分律师到村居工作不扎实。少数法律顾问工作准备不够充分,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不强,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和方法,蜻蜓点水式的到驻村(社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成效不明显。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宣传,扩大群众知晓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仍有很多农村群众不知晓,部分群众遇到困难仍不懂得找法律解决,结合七五普法收官,八五普法开幕,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宣传基础上,进一步通过法润句容微信、句容法律援助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宣传;结合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干部走访、张贴海报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持续扩大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度,进一步推动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深化服务,确保成效明显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防止走形式,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律师积极投身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去,加强工作督查力度,各乡镇司法所严格法律顾问考勤,积极与村(社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开展活动不流于形式,对重大事项做好跟踪回访,保证工作到位、成效明显、群众满意。(三)与时俱进,加强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在各村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有效使用的基础上,全面推广使用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句容小律,并为各公共法律服务站和部分村(居)配备视频电话,让群众只需动动手指就能自助获取法律服务,进行远程咨询,及时解决法律难题,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全覆盖、无差别地享受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力量。五、意见建议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涉及面广,提供服务的方式多样,必须有可靠的保障作后盾。建议区、市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出台相关政策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保障,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供资金支持,保障各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值班补贴、培训经费、办公设备和硬件购置等支出,调动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
法律64工作总结篇6
资博集团公司:
我受聘担任贵公司20xx年度法律顾问即将期满,现将一年来的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
一年来按照法律顾问合同的约定,主要为贵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了以下法律服务:
1、解答咨询,提供法律建议。公司领导,分·子公司和部门提出的法律咨询均进行了解释,解答并提供法律建议。如利州分公司提出的食品厂内原租赁合同违约问题,提出建议后,已按合同如数收回租金,嘉陵市场工商变更登记的建议已办理完毕。
2、审查修改了公司的合同,凡送审的合同协议均审查修改,修改意见得到了采纳。如广农公司的合同变更了合同主体等内容,已经审批同意。
3、参与了企业投资上市活动,资博公司对金轮公司的投资、农产品交易中心的上市、贵商银行的参股等活动起草修改了相关协议。
4、审查修改了一些规章制度。我对今年公司制定的保密制度进行了修改。
5、参与协调了一些非诉讼活动,如临时工死亡,嘉陵公司租赁户上访等。
6、办理了其他法律事务,如代理公司诉讼等(目前还有一件未办结)。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存在问题。
全年专门法制教育开展得不够、不主动,积极提出的法律建议不够。
三、体会。
通过给公司担任法律顾问(已历时6年),我深感贵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分·子公司依法治企的法制氛围很浓,法律意识很强,遇到涉法问题,能主动提出,进行咨询,倾听意见和建议。去年,还专门制定法律顾问工作文件,规范公司法律服务。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经营活动依法有序进行。公司对法律顾问工作十分重视,对法律顾问的一件十分重视,令我深受鼓舞、感动。
四、建议。
1、对法律顾问工作有什么要求、意见和建议,希及时提出以便下年改正;
2、职工专向法治教育待加强;
3、如作为苍溪农商行发起人,投资溢价还需探讨;
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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