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进行了工作总结的写作后,都是能让自己的工作能力提升的,我们的工作总结将包括项目所涉及的资源使用,美篇吧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篇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推进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房屋安全保障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印发了《大英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加快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一、基本情况
截止12月底,我县共排查农村房屋1364户,其中经营性农房1081户,全县存在风险经营性农房15户(其中卓筒井镇7户、蓬莱镇5户、河边镇1户、隆盛镇1户、盐井街道1户)。我局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15户存在风险经营性农房开展了全覆盖鉴定,最终鉴定结论为:卓筒井镇潘代春d级、钱林兴c级,蓬莱镇尹献祥c级、陈云喜c级,隆盛镇熊华高c级,全县共5户农村经营性农房鉴定为危房。
二、推进情况
11月9日,召开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题会,学习贯彻省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视频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农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要求各镇(街道)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全面推进农房安全隐患排查;11月26日,组织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和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会,进一步了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录入系统,各镇(街道)分别组织对村级工作人员进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培训并现场演练操作录入数据,让其熟练掌握排查工作方式方法及操作流程;积极对接联通大英分公司技术人员,解决排查工作中遇到的操作难点;对各镇(街道)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督促其加快进度,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录入工作按时完成。12月21日,组织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调度暨工作培训视频会议,通报各镇(街道)排查及录入进度,再次强调此项工作主要由镇(街道)负责,组织镇(街道)村干部、驻村干部通过“下村摸排、走访入户”的.方式,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已排查的.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屋进行现场再三核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确保无险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月13日县政府下发《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旧住房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大府办函〔2021〕4号),要求扎实开展“回头看”、“立即改”工作,对于前期漏排的立即开展排查,确保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应排尽排,确保排查不漏一户全覆盖到户。对各镇(街道)上报的15户存在风险经营性农房及时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开展全覆盖鉴定,以第三方鉴定机构最终出具的鉴定报告为准,全县共5户农村经营性农房鉴定为危房。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专门制定《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房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样表附后),并组织专人逐户督查整改进度并发放《整改通知单》,限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户生命财产安全。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严明纪律、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继续组织织镇村干部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的方式,开展拉网式大排查,确保全县农房排查不漏一户,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严格按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计划,对各阶段工作推进的时间要求,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对鉴定为危房的加大监督监测力度,督查镇(街道)落实整改。
三是进一步发动群众,在做好农村疫情防控的同时,坚持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农户开展思想工作,以便下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能够更加快速推进。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篇2
8月27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关于近期多起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将加强全省在建工程安全施工,开展居民自建房消防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狠抓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坚决扭转今年以来火灾多发的被动局面,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报中梳理了8月份以来,全省相继发生多起较大事故,如砀山县一污水管网处理作业不慎造成3人死亡,阜南县一民宅失火致3人死亡,颍上县客车翻沟造成6人死亡等。
针对以上事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表示,较大事故连续发生,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农村地区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隐患排查,重点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和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加强高空平台、高边坡、深基坑和大型设备等重要施工作业点位的现场监管,强化改扩建路段施工安全管控;从重从快查处出借资质、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问题,做到露头就打、包庇同查,不断强化履约和信用管理,推行建设市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通报中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特别是要完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县道、乡道、村道路侧险要路段路侧护栏、警告标志、减速带;持续开展其他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切实加强化工(危化品)企业废弃停用设备设施,以及关闭退出企业设备设施安全拆除工作。
即将进入四季度,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提醒,要突出防范应对团雾等恶劣极端天气突发频发等风险隐患,坚持传统手段与科技运用相结合、路面严管与源头检查相结合、严查违法与宣传警示相结合、落实主责与协同共治相结合、提前预警与高效应对相结合,全力清零隐患、严格执法管理,坚决遏制道路运输较大事故多发势头。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篇3
为深刻汲取泉州“3·7”酒店坍塌事故教训,依据《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南委办电〔20xx〕19号)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资源、力量、时间,对各类房屋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本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在去年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将重点排查整治以下10类房屋: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住的房屋,以及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的房屋;
2、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夹层、分隔房间、开挖地下空间、改扩建,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含群租房);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含厂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城乡结合部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危化品企业等厂房;
8、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屋;
9、土坯房、土木结构房屋;
10、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c、d级危房。
同时,在排查中将特别关注以下4个领域: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
2、城乡各类贫困户住房;
3、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又擅自加层或改变承重结构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房屋;
4、去年排查鉴定但尚未处置和采取“封房”临时措施未有效处置到位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
三、各类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或经营者应当确保经营使用房屋合法、安全与功能有效,不符合房屋结构安全或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等,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出租)、整改,并主动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报告。
四、全市各类房屋承建单位、施工队伍,自即日起不得承接无规划许可、无施工许可,或不按审批手续规范施工的各类建设工程;已经承接在建的此类工程,应暂停施工,并主动向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五、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建设房屋和违规经营房屋、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违法行为。市本级设置举报电话,各县(市、区)和武夷新区管委会、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也将开通线索举报渠道。经查实的举报线索,将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严格保密。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篇4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工地上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出现并被广泛应用,施工现场出现了大量的火灾隐患,如不及时整改,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不仅会烧毁未建成建筑物和其周围建筑物,而且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给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为了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公司组织开展对施工现场火灾隐患逐项自查,现对可能发生火灾隐患的逐项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隐患种类:
1、施工现场总体布局不合理。在工地周围随意搭建工棚,堆放建筑材料,现场虽然作业分区,但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作业分区不明确。部分施工现场没有进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与动火作业区(电气焊割区)的划分,施工现场虽然进行了区域划分,但未进行有效分隔。
2、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可燃废弃物没有进行统一处理。施工现场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没有专职人员进行及时清理,也没有设置集中场地临时存放,更有甚者会对这些废物进行焚烧处理,这些都是极其危险的火灾隐患。
3、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人员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随处搭建工棚,如办公室、库房、厨房、人员宿舍等连成一片。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人员受教育程度较低,消防安全意见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和群死群伤的不良局面。
4、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现象严重。临时线路价低质劣,电气线路不穿管敷设,线路负荷小,长时间超负荷运行,极易引发火灾。现场施工人员较多,可燃、易燃物多,流动吸烟得不到有效控制,缺乏对烟头等火源的有效管理,极易造成火灾。
5、建筑工地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消防通道不畅。一些施工人员为了图方便,将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畅。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施工现场火灾隐患的处理和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项目经理负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状。
2、加强施工现场平面规划布局,曾强消防安全意识。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储存设立专用仓库,要求与其它建筑物保持至少15米的间距,不得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严禁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车道,确保现场的消防车道不得少于两处,且宽度不小于4米。
3、加强消防审核和对现场的检查。一要限制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别是建筑物内部装修材料,在审核中适用规范对各类建筑物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的装修材料。二要对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有无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三要防止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四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检查。在施工过程中,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
4、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确定一名经过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另外对以下重点场所更要加强管理:
(1)电气焊割场所。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各动火作业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进行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焊割作业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装过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焊割前应彻底清除。
(2)用电场所。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电工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安装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或高热强光源灯具,临时用电应符合防火规定。
(3)宿舍。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必须在空旷地带独立设置;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每幢建筑应有一定的防火间距;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内电气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安装,严禁乱拉接电线和使用碘钨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施工现场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食堂和吸烟室,食堂严禁设置在建建筑物内,不得与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合建。
5、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首先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其次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派专职安全员督促作业人员及时进行清理,集中场地临时存放、统一处理,严禁焚烧,临时堆场需设立防火标识,配置防火设施。最后要在工人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6、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对工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消防法》,一要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重点巡查有无遗留烟头、电火源、明火等安全隐患;二要对雇佣的临时工人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要加强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之持证上岗。三要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消防工作网络。四要配备消防器材,为防患于未然。
总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项目部的认真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还需要每个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增强。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火灾隐患的产生,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篇5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密(20xx]32号)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了《南城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实施方案》。现就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度
我县已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53556户(经营性自建房20xx户、非经营自建房51061户,非自建房473户)。在排查中初步判定有334户农村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6户、非经营自建房322户、非自建房6户),其中已鉴定51户(c级21户、d级13户)。
二、整治情况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存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4户(c级3户、d级1户)全部进行了整治。对房屋安全等级为c、d级的经营户,首先进行关停经营处理,设置了警示标识,并积极做好d级危房经营户主的思想工作,下一步对危房进行拆除。对存在风险非经营性自建房及非自建房、根据《南城县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正在逐步进行整治。
三、主要做法
为做好我县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录入、整治工作,一是下发了《关于加快我县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录入工作的通知》;二是组相关人员参加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视频会;三是每星期一对各乡镇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录入、整治工作进度进行排名、通报。四是对整治工作不力的乡镇下发了工作提醒函。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以村干部为主,村干部为非专业人员且水平不一,对房屋安全的判定把握不准。
2、存在风险的房屋且鉴定为c、d级房屋大部分为空心房,农户不愿意整治,因此整治工作进行比较困难。
五、下步打算
1、加快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鉴定工作。计划先组织我局现有技术人员在7月10日前完成鉴定,对鉴定级别把握不准的,再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进一步鉴定。
2、进一步督促各乡镇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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