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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总结篇1
我校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我校认真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1、我校有代课教师。我校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代课做好安抚工作,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关心他们工作和生活,鼓励他们自立自强。
2、学校与周边居民没有纠纷,相处融洽。
3、我校严格收费标准,没有在收费问题上引发矛盾纠纷的情况。
4、我校无因教师、学生发生意外伤亡事件引发矛盾纠纷情况。
5、我校无因学校校园和学校周边治安问题引发矛盾纠纷情况。
二、集中开展排查安全隐患
1、我校无校园周边治安混乱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情况。
2、我校周边没有经营场所安全隐患存在。
3、我校无境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和暴力恐怖势力在校园渗透破坏情况。
4、我校无校园和校园周边存在引发各类治安事件和治安案件安全隐患问题。
5、我校消防通道畅通。
6、我校无校车也无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情况。
7、我校电气、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维护正常;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存放规范。
8、我校无学校危房使用;我校无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
9、我校每天利用集队、集会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有兼职法制副校长。
10、有应急预案,每期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
11、我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到位,认真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12、 建立及执行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制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总结篇2
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汇报县纪委:
根据5月15日会议要求,解决近期群众中的土地纠纷问题,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我局对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安排部署,情况如下:
一、及时部署,高度重视
为贯彻落实5月15日会议精神,5月16日我局召开了局机关全体及各国土所所长会议,对通知进行了传达,并就如何做好这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有关股(室)、队、所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对这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细致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建立组织
为了这项工作有序开展,保证时效,局成立了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万胜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高峻、岳伟、郭峰、孙雪锋、及纪委书记张大鹏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信访股,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张大鹏兼任,李志远、苗雪锋、徐丽敏、王红霞为办公室成员。
三、迅速开展工作
会后,我局迅速开展此项工作,各股(室)、队、所结合
村信访信息员逐村逐户进行自下而上,横到边,竖到底的拉网式摸底排查,填写排查登记表,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包案人员和包案领导,共排查出土地矛盾纠纷苗头62起。
四、工作措施
1、深入排查,认真梳理。排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国土所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苗头,不论有无解决权限,不论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不论是否已经上访,不论是否交办过,只要还没有息访,都要认真排查,不留死角死面。今后发生的上访,发生漏排的,将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登记汇总上报。各所把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并填写排查表,明确办案人和办案期限,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到局信访股。
3、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各单位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责成专人在规定时间内按政策、按程序处理,并对信访当事人回访,不得无故推诿。对于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可移交有关股室处理。
4、实行包案责任制。对于重大案件,明确办案人员和包案领导,限期办结,明确责任,跟踪督导。
五、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切实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一把手”是主要责任
人,包片副局长第一责任人,各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包案责任制,各股(室)、队、所要对安全稳定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局及各所主要负责人每周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谋划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对每个信访案件督导到位,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责任压到人头。
六、严格责任追究
1、各股(室)队所务必按要求、按时间组织人员对土地矛盾纠纷进行横到边,竖到底的拉网式排查,对发生无排查上访和无排查事故或有排查未能认真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股(室)、队、所要严格追究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发生集体访或恶性上访事件没有及时向县局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报告的,视造成不良后果的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相应处分。
3、对排查出的问题,因承办股(室)、队、所不负责任没有按时解决,甚至造成事态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承办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及承办人的责任。
通过以上各项工作措施的实施,使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当成事关全县稳定,事关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全县土地信访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5%,基层所切实加强了责任心,及时处理群众的涉土地信访霄云外问题,把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重大信访事件不出县。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总结篇3
20xx年,在上海世博会即将召开、广州亚运会紧张筹备之际,全区启动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这一活动的开展,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预防、调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我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精心组织,全力投入,为协调衔接“三调联动”工作,制定了“三调联动”工作方案,在法院、检察院分别设立人民调解工作窗口,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8个,并撰稿12篇,市级新闻媒体出稿2篇,特别是在完善人民调解机制、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调解联动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今年来,全区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28起,其中:诉前调解20起,法院委托人民调解13起,治安行政调解21起,刑事和解15起,人民调解247起,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112起,调处成功率97.6%。防止群众性上访10起,防止群众性械斗5起,防止民转刑1起。
一、完善人民调解机制
过去,我区只有村和社区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企业这一块只的少数大中型企业有,个体、外资和民营企业没有建立,事业单位和乡、街道这一块没有启动,人民调解工作发
1展不平衡。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狠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一是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区委政法委书记和一名主管司法工作的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委、区政府等23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成立了石鼓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在乡、街道以司法所所长为调委会主任,成立了乡、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年来,全区共建设健全乡、街、村(居)人民调解组织79个。8个乡、街、28个行政村、43个社区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配齐首席调解员196名,村(居)民小组还设立了调解小组791个,村各屋场院落、社区各楼栋设立了纠纷信息员1980人。三是试行在处资、民营企业、集贸市场、经济开发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医院、交警、消费者协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63个,在农业、林业、国土、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和相关台帐。
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我们一是按照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20xx]86号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学习例会、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报告、纠纷调解督办、跟踪回访、人民调解组织岗位责任和考评制度、优秀人民调解员考评办法等11项制度,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受理登记、人民调解工作机构及人民调解员、矛盾信息员名册等5种台帐。为统一一民调解工作文
2书格式,印制了10000本“人民调解工作卷宗”。为使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践中提高技能,在要求基层调解组织严格执行调解委员会在实践中提高技能,在要求基层调解组织严格执行调解工作相关原则、程序、纪律的同时,还建立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审查评阅制度,即:凡由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在正式出具前必须报司法所备案,由司法所对其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每半年派人对调解协议书进行评阅。帮助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建立了区每两月一排查,乡、街每月一排查,村(居)每周一排查制度,并坚持经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针对重点时期、重点地段的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企业改制、征地拆迁补偿等纠纷及时部署心项排查。三是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单位的责任人,“三调联动”工作以来,我区各级出来的,如农业养殖、企业改制、学校周边矛盾、拆迁安置赔偿、医患等94起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全部得到了调处,成功率为100%。
三、完善调解联动机制
三年来,我们在探索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在辖区内选拔一批法律素质好的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一般民事调解。为了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还请领导、专家、教授授课,组织
3调解员观摩庭审等形式,对司法助理员、基层调解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连续四年共培训人民调解员346人,其中20xx年85人。在此基础上,培育出首席调解员和一批按不同专业划分、不同领域设置的专家型人民调解员81名,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412人,配发徽章412枚。实现人民调解员“四统一”,即统一培训、统一发证、统一管理、统一考核。二是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诉前调解的有机衔接。与区法院协调,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制定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制度》,明确了司法局、法院在诉前调解联动机制中的职责分工,并探索形成区法院与司法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各自受理民事案件和民间纠纷的情况,把握纠纷发展变化规律,共同加强人民调解和诉前调解工作。今年来,以调解方式结案的33起,其中诉前调解20起,法院委托人民调解13起,调处成功率100%。三是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在公安派出所设立调解室。年初以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6起,其中:治安行政调解21起、刑事和解15起,调处率100%。xx街道xxx交通事故赔偿、xx拆迁征地补偿、xx大厦股民兑现、xx乡xx村xx的儿子因公死亡等54起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和重大疑难纠纷都得到了及时化解,缓解了法院民事诉讼压力,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总结篇4
根据谢信组字[20xx]3号文件的具体要求,为扎实有效的开展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经乡主要负责人安排指示,制订下发了《关于在全乡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将对照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 紧紧围绕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重要性和怎样才能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
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乡里于元月20日召开了由全体乡村干部参加的动员培训大会,会上,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领导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刘斌同志代表乡党委、政府就一定要将此次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做了具体布置,提出了严肃要求。在此之前,利用广播、标语等宣传工具及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广大乡村干部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对如何才能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有了新的了解,增长和增强了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能力和信心。
二、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在矛盾纠纷排查期间,各村各部门均能按照意见的要求,结合过去的工作和正在开展的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因工作已经导致及可能造成的矛盾,并广泛收集民意,查排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矛盾纠纷,按月集中汇报总结,相互交流学习。共排查各种矛盾纠纷46件。具体调处方法是:一般性问题由包村干部配合村干部进行处理,对因工作造成的进行了纠正,对因其它原因群众暂不能理解或不接受的进行了耐心的说服解释。较为突出的矛盾纠纷由分管工作方面的负责人进行组织协调共同研究处理。重点性问题,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安排,亲自参于处理。使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都得到了处理化解,有效地克服了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 存在的问题
我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有些涉及政策及资金方面的问题,暂难以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依然存在有上访隐患。主要负责人对此高度重视,定期听取有关部门和分管负责人的汇报。并强调,要跟踪掌握情况,及时说服化解,力保稳定。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总结篇5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 “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积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 ,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截至目前,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213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2196件,调解成功率为99%。
在工作中,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网络建设
一是按照“五有” “四落实” “六统一”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人民调解网络建设,目前全县10个乡镇、152个行政村、4个社区的调委会的建设全面达到标准要求。
二是积极推行第三方调解机制建设,今年新增建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了11个。通过这两项建设,目前全县共有177个调委会,调解人员633人,基本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解决了有地方调解,有人调解,有制度规范运行的的问题。为迅速有效调处矛盾纠纷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抓队伍建设
调解队伍素质的高低是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关键,因此,我们时刻注重人民调解队伍的'建设。
一是高标准高要求选拔、聘用人民调解员,所选拔聘用的调解员必须公道正派、有威望、有热心、有文化、懂政策、懂法律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本着分级培训的原则,逐层展开,即县局培训乡镇,乡镇培训村一级,村级培训屯组调解员,一级培训一级,使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水平得到整体提高。
三是建立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落实激励奖惩机制,强化调解人员的责任意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现在全县造就了一支既懂法律、又讲政治、讲奉献、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调解员队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抓排查工作
一是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排查方式,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络化大排查工作格局: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辖区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
二是采取普通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普通排查主要是对村组、社区、厂矿、企事等进行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重点排查相结合主要是对困难人群多、矛盾纠纷多、工作难度大的村、屯、社区、厂矿、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针对的排查,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排查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的事件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排查要求各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以上的排查,专项排查主要是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段,针对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排查。
四、抓调解工作:
一是坚持以前创新的“三种方式”,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实效性。1、坚持以百育镇九合村“流动调解”为示范,指导乡镇、村调委会推广“流动调解”和“调解工作包”工作方法,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及时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收到了“调解一案、普法一场、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二是坚持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了“走访”活动。全面掌握了解社情民意,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三是坚持“以农事村办”为平台,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使调处重大、疑难纠纷更趋于合情、合理、合法。
二是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要求各调委会就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或本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认真制定相应的调处方案,及时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
三是健全“三项机制”,发挥“三项机制”作用。一是预防机制。坚持把工作主体下移、工作重心前移,充分利用基层调解员,及早发现矛盾纠纷,采取多种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及时普法预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我管理的能力,减少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调处机制。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做到小事不出组,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一般纠纷,由村(社区)及调解小组及时解决;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久调未决的疑难纠纷,由司法所及政策法律服务中心协调有关部门实行联合调处。三是督办机制。实行了领导督办、跟踪督办、会议督办等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专门工作汇报,针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部署,确保了排査调处工作的连续性。。
四是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针对新山工业园区等重大项目相继落户田阳,土地征用引发的土地山林纠纷、征地款分配纠纷等矛盾日益凸显特点,我们积极调动干部力量,成立专案组,实行单位包案、一名领导负责、一个调解工作组,广泛深入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有效化解了大量棘手的矛盾纠纷,为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五、抓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县司法局对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成立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工作经费保障有力。我县将人民调解业务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还根据工作情况适时下拨业务经费。制定《田阳县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及奖励办法》,落实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
以上就是一秘为大家带来的2篇《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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