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署是为了确保双方在长期合作中建立起稳固的基础,达到共赢的目标,我们制定合同是为了确保双方在交易中的权益能够得到法律的有力保障,美篇吧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山租赁合同精选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山租赁合同篇1
出租单位(甲方):
代表人:
承租人(乙方):
甲方****年**月**日将坐落在江苏省*路*号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赁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年。
二、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乙方以月租人民币**元,经营甲方店铺,付款办法:三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元,在合同签订时交清。
三、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缴交店铺设施抵押金人民币**元,押金不计息。
2、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铺的所有权和水电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处理。
3、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除店铺租赁税外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爱护店铺设施,如有或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如需对门店进行改装,须经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讯息工期,基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在租赁范围堆放带腐蚀性或危险性物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包他人,按违约处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10、如因乙方人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店铺如在租赁期内遇风灾地震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期满规定:
1、乙方应在期满前两天内搬迁完毕,近期将租赁范围交还甲方。
2、租赁届满,店铺的用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
3、乙方在租赁期间装修的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可动设施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五天内处理完毕,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4、乙方缴交甲方的押金,待双方交接清楚后由甲方付还乙方。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对方人民币**元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暀机关存查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山租赁合同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的写字楼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_________元人民币/月(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币/月);租金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1)水费;(2)电费;(3)电话;(4)网络使用费;(5)物业管理费;(6)租金税费等,均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待租赁期满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结清当日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乙方如未按规定结清有关费用,甲方有权拒还押金。如乙方结清,甲方得全额退还押金。
第六条房屋修缮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室内现有设施:
电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转租的约定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租赁期内甲方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可协商解决后续问题。如果乙方有购买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于第三方购买的权利。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八条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运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条)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4、甲方应保证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无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如发生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应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乙方的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欠租金累计半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补充约定。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山租赁合同篇3
[案情]
原告a诉称,为经营水上砂石运输业务,经他人介绍,被告b船务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将一组用于搭建浮桥的船舶按货物运输船舶租给原告经营货物运输,并签订一份船舶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船舶用途为货物运输,租用期限2个月,自20xx年7月15日到20xx年9月15日止,租金15万元。原告接收船舶后开始进行第一次水上运输,便被中华人民共和国q海事局扣押了租用的船舶,扣押理由是该船舶用途是搭建浮桥船舶,作为货物运输船舶进行货物运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从事货物或者旅客运输的船舶必须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载货或者载客条件之规定,并处以25 000元罚款。之后原告无法再进行货物运输,无法实现租用船舶之目的。原告认为,被告明知搭建浮桥的船舶是不能进行货物运输的,违法按货物运输的船舶租给原告进行货物运输,并签订租赁合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属无效合同,因此请求法院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船舶租赁合同无效。
被告辩称,双方签订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实现了合同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q海事局下达处罚通知书前我方积极协助原告及时与船检处联系使问题得到解决,并未影响原告使用船舶。原告称第一次水上运输就被海事局扣押并罚款,不能从事运输一事与事实不符。第一,不是第一次从事水上运输便被处罚,第二,原告受到处罚后并没有停止运输。原告接收该船舶后于20xx年7月17日至q海事局20xx年8月2日下达处罚通知书期间一直从事运输,处罚通知书下达后原告依然使用该船从事运输。船舶的使用用途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h船舶检验处检验。原告认为我方明知搭建浮桥的船舶不能进行货物运输,违法按货物运输的船舶租给原告进行货物运输,并签订租赁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与事实不符。第一,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现状交船,乙方对船舶现状充分知情,无论船舶是何状态,乙方是在没有异议、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租船合同。第二,被告所出租的船舶既可搭建浮桥也可以从事运输。第三,被告与之签订船舶租赁合同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乙方使用时每次进出港海事部门均进行了签证。综上所述,我方不接受原告所提判定合同无效的主张,请求法院判定合同合法有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xx年7月14日,原告a与被告签订了船舶租赁合同,被告将其所有的lt3轮、lb10轮、lb23轮租给原告,约定船舶用途为货物运输,租期2个月,时间自20xx年7月15日到20xx年9月15日,租金15万元。在租期内即20xx年7月31日,租赁船舶中的lb10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由搭建浮桥改为运输砂石,擅自改变船舶用途,受到q海事局罚款25 000元并责令改正的处罚,原告a立即与被告沟通,8月1日经被告与船舶检验处沟通,该船可以作为分节甲板驳用(即该船可以作为货物运输用),8月2日被告又向q海事局请求船舶被放行,原告a继续从事货物运输,并未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
[争议]
当事人间的合同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强制规定?所违反的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规定,还是管理性强制规定?
[审判]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船舶租赁合同后,在合同履行中lb10轮虽然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被海事部门处罚,但上述规定属"管理性"强制规定并非"效力性"强制规定,经过被告与船舶检验部门和海事部门沟通该船可以作为分节甲板驳用(即可以货物运输),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并且该合同的履行并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的利益,该合同应认定合法有效。故原告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判决:
驳回原告a(反诉被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负担。
[评析]
本案争议船舶lb10轮在合同签订时船舶适航证书载明仅用于搭浮桥用,在合同履行中,q海事局以改变用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从事货物或者旅客运输的船舶必须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载货或者载客条件的强制性规定为由对其进行处罚。强制性规定是指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能以个人意志予以变更和排除适用的规定。
以是否影响合同效力为标准,其可分为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限定为效力性强制规定。故本案争议焦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是效力性强制规定还是管理性强制规定。那么如何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呢?法律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违反这些规范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合同不成立的,或者虽未如此规定,但违反了这些禁止性规范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的,为效力性强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仅是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违反并不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且违反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也并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而只是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则为管理性强制规定。
综上,笔者认为,本案合同签订时争议船舶作为运输用途确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但这一规定是国家行政机关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定,违反这一规定并不会导致合同无效。本案中被告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使争议船舶用途变更为运输船舶,使该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并且继续履行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故该合同应认定有效。
山租赁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愿将座落在 (以购房合同地址为准)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水电设施安全。
三、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为 年。
四、租金:
1、门面年租金双方协商为第一年人民币8%递增。租金一年一交,以后在每年的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用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
五、租赁责任:
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改拆。
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4、乙方在门面的租赁期内对该门面有自主经营和转让权利,但必须经得甲方同意才行。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手写部经双方加盖手印后和打机体同样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租赁合同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开设餐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的状况
1、地址:江陵县谭乔镇西街
2、租赁建筑面积:320m2。
二、租赁期限
租期三年,20xx年6月18日至20xx年6月18日。租赁期满,如果甲方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确认。
三、租金交付
1、场地租金:年租金5000元。
2、交付租金:租金自乙方计算租金之日起,每半年支付一次。
四、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有义务保证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建筑结构处于良好状态,并对公房和公共场所进行维修和保养,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将场地交付给乙方后,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装修及营业后甲方需要配合的工作。
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给他人。如果本协议由甲方出租给乙方,甲方必须向乙方披露原租赁协议,并提交副本给乙方留存。
五、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租赁的房屋及甲方配置的设备设施不被正常使用,不得被人为损坏。如有损坏,乙方应予以更换或赔偿。
2、乙方负责经营场所的.物业管理和租赁场所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理和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在使用场地的过程中,如需对场地内部装修进行维护、改造、更新和改变结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完好移交给甲方。乙方不得拆除装饰,甲方不得赔偿不动的装饰。但是,乙方购买的家具、厨具、空调、冰柜等设施设备和店铺招牌,应由乙方收回并搬出租赁房屋。
六、特别协议:
1、如乙方拖欠水、电、物业管理费达30天,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直至乙方付清欠款。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双方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乙方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除不退还租金外,乙方还应承担人民币2万元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租赁合同篇6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太原野水科贸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电脑及相关设备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事项相关填写项目:
1.甲方租赁乙方电脑及相关设备,设备清单及配置见下表:(租金单价为每日单价)
2.甲方所需要的服务及费用:太原市区内免费送货、取货,硬件故障乙方于下一工作日内上门维修或更换。
3.起租时间: , 退租时间: ,租金及服务费合计(人民币大写): 。 押金合计(人民币大写): 。
4.承租方身份证号码(无押金时填写):
5.设备交付时间: 年 月 日 时,地点:
二、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保证提供所示配置的机器设备,并且设备各部件,如:主机、屏幕、硬盘、键盘、pcmcia插槽、调制解调器(modem)、网卡等运行良好。并且主动向甲方介绍并展示其性能和技术参数规格等信息。
2.甲方在租赁前应提供有效合法证件,在租赁期间,享有所租赁设备的使用权并享受相应的服务;租赁期届满并完好归还所租设备时,有权收回支付给乙方的押金。
3.在租赁期间的使用过程中,由甲方妥善保管机器设备,切勿野蛮操作,粗鲁对待;更不可私自拆卸(凭易碎纸标签判断)乙方设备,否则因人为因素造成乙方设备损坏的,甲方按维修价格或复原所需费用收取甲方赔偿费,租赁期满甲方应及时归还。
4.乙方享有所租赁设备的所有权,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回设备。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设备使用过程中非现场的技术支持(电话、qq、e-mail等形式),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工程师现场技术支持的,乙方按每天每人(rmb)一百元收取甲方人工基本费用。
5.乙方提供的机器设备保证无硬件上的质量问题,外观无明显破损,如甲方在使用设备过程中,非人为因素所租赁的设备发生硬件故障,乙方负责更换或维修。
6.租约期满后,甲方需带齐所有设备,归还给乙方,如有丢失或设备损坏无法修复的,甲方必须以机器设备市场价格赔偿给乙方;如甲方需延期使用甲方设备的,甲方应事先致电乙方,并告知需延期的时间,以便乙方重新安排其他租赁业务。
三、付款方式:
1.无押金租赁的,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设备验收后预支付乙方合同约定的租金;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使用乙 方设备的,按甲方继续使用设备的时间预付乙方租金,或双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逾期不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按每天合同约定的单日租赁价格的两倍支付乙方至甲方归还乙方所有设备止。
2.有押金租赁的,乙方按机器设备的市场价值向已方收取押金,合同期满甲方归还乙方所有机器设备后,乙方扣除合同约定的租金,余额全款退还甲方;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使用甲方设备的,按甲方继续使用设备的时间预付乙方租金,或双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逾期不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按每天合同约定的单日租赁价格的两倍支付乙方至甲方归还乙方所有设备止。
四、违约处理:
1.如甲方未能及时支付租金及押金,甲方每天应按应付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未能及时将押
金退还甲方,乙方每天应按押金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与协议不相符,甲方有权提前退还设备,乙方应退还剩余的租金及设备押金。
3.如果甲方在租赁期间提前退还租赁设备,租金不予退还,且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方可退回押金。
4.因自然折旧造成的设备硬件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因甲方人为原因如私自拆卸、带电插拔、超频使用、机械损伤、进水、电压不稳等造成的设备硬件故障或设备及部件遗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市价赔偿或者要求甲方更换全新的相同规格型号的部件。
五、其它:
1.本合同租赁期满时,如甲方需要继续使用租赁设备,可与乙方协商,办理续租手续;如果甲方到期未归还设备,也未办理续租手序则视为甲方续租设备,租金按本合同约定单价按天计费,乙方可随时要求甲方支付租金,也可随时收回设备。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事宜由当地法院仲裁。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 话: 电话:0351-7990349 13073596994
网址:
联系人: 联系人:
山租赁合同篇7
出租方:
承租方:
现出租方有一砖厂厂房和设备租赁给承租方生产使用,承租方同意承租砖厂厂房和设备,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出租方愿意把座落在莲花镇莲花村砖厂厂房(17间)设备(砖窑1个)及机器设备(详见附表)租给承租方,上述财产均能正常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二年,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租金、保证金及交纳方式
1、租金每年30万元,二年计60万元。
2、保证金10万元。
2、交纳方式 ;签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交齐。
四、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1、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由承租方维修和保养,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承租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租赁物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出租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出租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六、生产安全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租赁期间所发生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期内安全生产工作。
七、厂房转租和归还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设备归还时,应当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八、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承租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厂房进行非法活动。不得改变场地用途,场地取土只能用于本砖厂生产红砖。
2、承租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土,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3、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
4、承租期内,承租方自购设备,承租期满后,由承租方撤走。
5、如出租方需要使用租赁厂房,承租方无条件退还。
6、场地内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取土坑)和有关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负责安全管理,发生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九、若因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国家政策的调整及不可抗力导致出租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收到承租方支付租金及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出租方: (签字)
承租方: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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