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应该珍惜自己的心得体会,因为它们是我们成长的证明,无论是喜悦还是失落,每一个情感都能成为积累心得体会的机会,以下是美篇吧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综合执法体会心得体会7篇,供大家参考。
综合执法体会心得体会篇1
一、这次培训使我们深刻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
这次培训让我们感觉到了压力,需要我们更加努力地学习,以尽快适应工作的要求;科学的飞速发展,社会的飞速进步,人民群众要求的不断提高,对我们的工作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年轻时期正是学习的好时光,“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今天,学习已成为了人们终身的事业,不学习,就会落后,就会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就会被社会所淘汰。
二、这次培训使我们更加了解了谦虚待人,创造良好工作氛围的重要性。
自古以来,做人与做事就是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要做出一番事业,首先要学会做人。我们都是初任公务员,在工作上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需要提高,祛除学生式的眼高手低,好高骛远的习气,踏踏实实从小事做起,从基层干起,不懂就问,不懂就学,谦虚谨慎,从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上彻底改掉学生时期的不良习气,极为必要。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个人英雄主义、不善于团结他人是机关工作的大敌。我们要把集体视为一个团队,把自己视为集体的一份子,学会并懂得发挥团队优势,一个合作、团结的团队是无坚不摧的,是最有战斗力的。“三个臭皮匠,胜过诸葛亮”。要时刻记住,集体的力量是最伟大的,也只有融入到集体中,才能有我们充分发挥个人能力的舞台。
三、这次培训更加坚定了我们热爱交通工作,献身交通事业的决心。
近一段时期以来,党和国家对交通事业的发展空前重视,我国交通事业的发展面临着一个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江泽民同志要求大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长春同志要求进行交通体制改革,以先进的理念、先进的管理机制,运用市场手段科学整合、配置交通资源,繁荣交通事业。交通的影响力,不仅反映在交通本身,而且越来越广泛地反映在物质产品的交通内涵上,反映在交通产品的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的竞争力上。当今社会,交通事业日益显示其强劲的发展势头和巨大潜力。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交通事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交通产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可国家对交通事业的管理和引导还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如何使交通行政部门更好地管理交通事业,并进而站在时代的潮头,提出带有前瞻性和全局性的战略规划,是当前交通行政部门特别是中央一级交通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对交通事业的热情更高了,对交通事业发展的信心更足了,也更坚定了我们投身交通事业的决心。
总之,这次培训时间虽然短,但我们的收获却很大。我们相信,经过这次培训,大家对如何做好自己的工作,如何给自己定位,如何规划自己的发展轨迹,一定有了更为清晰的思路,有了更多的自觉性,也有了更强的动力源泉。
综合执法体会心得体会篇2
作为一名普通的城市综合执法队员已经半年多了,在这段时间里,在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和中队的领导下,我对城市综合执法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在此我想谈一下自己的亲身体会和对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几点认识。
一、工作现状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在市委市政府提出“363”工作思路和建设“繁荣富庶丝路首城、望山亲水魅力家园,和谐幸福文君故里”的工作目标后,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也对城市综合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我们在城市的管理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总结和积累了许多的宝贵经验,但是,目前的城市综合执法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天庆街主要表现流动摊点的整治工作上,结合我市的特点,我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多数群众缺乏法制意识。流动摊点无证经营、占道经营,属于违规行为,我们城市综合执法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执法。但多数群众对相关的法规不了解,认为摆摊只是谋生手段,是个人自由,不是违规行为,限制流动摊点只是城市综合执法的单位行为或个人行为。
二是多数群众认识不到流动摊点的危害性。如:妨碍交通和周围的环境卫生,对于合法的个体户造成不公平竞争,商品质量无保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
三是多数群众对我们的执法程序不了解。在他们印象中,我们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就是扣东西、罚款,觉得简单、暴力,忽视了我们是在进行了大量宣传和多次要求整改无果的情况下才实行暂扣、罚款。
四是部分流动摊点给居民生活带来便利。随时随地能买到便宜的商品,因此得到当地群众的支持。五是在城市建设中关系到老百姓生活、影响市民生活质量的配套设施没有及时跟上,给城市管理增加很大的难度。
二、工作心得
1、加强宣传力度。利用邛崃电视台、《今日邛崃》等新闻媒体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力度,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氛围,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家喻户晓,提高市民的素质,开展城市综合执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乡环境综合治理知识,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人心,切实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2、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城市综合执法工作面临许多难点、热点问题,仅靠一阵风式的突击整治,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难以摆脱“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而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实行长效管理是走出这一怪圈的有效途径。
3、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有机统一。我们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执法,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摄像,执法过程和结果向公众公开,一方面让群众更了解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另一方面也让我们接受群众的监督,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
4、提升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形象。坚持以人为本,塑创形象,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提高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城市综合执法队伍是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主力军,一流的城市管理工作业绩离不开一流的队伍,要管好城市,首先要建好队伍,要突出思想素质教育,培养队员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勤奋务实的精神,要突出执法业务技能培训,增强队员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塑创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正确执法的形象。
综合执法体会心得体会篇3
公安部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中,明确把做群众工作作为警务室民警的首要职责提了出来。贯彻落实公安部的决定,深入实施“两大警务战略”,警务室建起来了,民警下沉到位了,如何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是基层警务室民警都在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民警和带兵人,笔者的心得体会是,要想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注意“三个三”。
一、必须克服“三种观念”
一是必须克服以管理者自居,视群众为单纯的管理对象的错误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一些民警始终不能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总是认为,自己是代表政府管理人民的,群众就是公安机关的管理对象,所以,总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对群众颐指气使,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用来摆架子、施威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无形当中把自己摆到了群众的对立面,人为地拉远了民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影响了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和声誉,使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受到了冲击和动摇。这样的民警恰恰忘记了自己来自于群众,赖以群众的养育而生存,靠群众的支持而工作,把管理和服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只注重管理,向群众施加压力,而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抛在了脑后。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就必须首先摆正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真正放下高高在上的臭架子,彻底摒弃单纯的管理观念,把服务摆到与管理同等重要的地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
二是必须克服与己无关,视群众的求助为份外负担的错误观念。在农村,应当充分肯定的是,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一遇到为难招窄的事情,求助于法律、求助于公安机关的行为明显增加。但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群众不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归哪个部门管,有事总愿意找派出所、找民警予以帮助,这从另一个角度讲,也体现了群众对公安民警的充分信任。而实际工作中,我们有的基层民警却不能正确对待这种事情,群众的求助,属于我们管辖范围内的事情尚能够及时接待、受理和办理,而对不属于公安管辖的事情,冷冷地一句:“这事儿不归我们管”,便将群众拒之门外,不做耐心细致地解释,不告诉应该到哪个部门去办理。长此以往,群众对这样的民警也只好敬而远之、疏而远之,公安机关的信誉度无形中打了折扣。其实,老实、淳朴、憨厚的农村群众,是通情达理的,你只要和颜悦色地把道理给讲明白,谁也不会故意为难人的。对于属于我们职权范围内的事,应该尽力办、尽快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这是对的、毫无疑问的;对于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必须热情向群众解释清楚,帮助群众联系或者明确告诉去哪个部门办理,群众明白道理后,既可以在事情的办理中少走弯路,也会对我们民警心存感激。
三是必须克服小事一桩,对群众请求我们办理的事情不屑一顾的错误观念。侦破刑事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治安案件,无疑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职责,但就广大的农村来说,群众求助于我们的往往多是一些丢了一只鸡、少了一只狗、毁了一垄苗、断了一棵树的小事,这些事有的根本就不够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治安处罚也于法无据,有的也不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但恰恰在我们民警看来是“小事”的事,在群众看来却是事关其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恰恰是由于这些“小事”拖起来得不到解决,使邻里之间、干群之间的矛盾日积月累,摩擦导致纠纷,纠纷演化成械斗,直至酿成治安或刑事案件,影响了农村的和谐,影响了农村的治安稳定。所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告诫应当似警钟时刻回响在我们的耳畔。农村警务室民警要积极参与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下力量协助党委、政府或村干部把这些“小事”协调好、解决好,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综合执法体会心得体会篇4
从元月6号我局挂牌启动以来,在局党组和大队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培养下,经过几个月的现场执法,我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逐步成长为一名合格的行政执法工作者,工作中,取得了一些经验,掌握了几点粗浅的工作方法,现提出,以飨读者。
一、沉着冷静,随机应变,说服教育做到滴水不漏
通过与当事人的多次接触中,我个人认为,在与违法当事人正面接触时,要沉着冷静,说的每一句话要有理有据,要在说出之前考虑好,千万不要说漏嘴,更不应该在情绪激动时骂人,否则,当事人就会抓住一个说话漏洞不放,处罚工作就会无法进行。在说漏的情况下,要随机应变,想出一些相关联的事情,把对方震住、虎住。
比如说,我们在汇源大街巡查时发现,一彩钢瓦厂将一红底黄字的招牌挂在了电线竿上,在与当事人接触时,执法人员告诉他,擅自在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违反了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陈述到:这是电线杆,不是路灯杆。我随机说道,路灯设施包括路灯杆、路灯、供电线路,也包括电线杆,当事人无话可答。
围观和劝说群众是实施处罚过程中的又一个阻力,我们在处理这个问题时采用的办法是:冷落围观者,主攻当事人。也就是,对围观、劝说人员不理不睬,直接说服教育违法当事人。有时候也可以给予围观、劝说当事人警告:我们正在执行公务,无关人员要尽快撤离现场,出了后果要自己负责,警告时嗓门要高,可以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他们将会有所收敛。
二、分门别类,软硬兼施,顺利实施处罚工作
对于一些老实、和善的违法当事人,尽量给予警告、视违法事实给予处罚。
对于一些拉不长、拽不短的,粘粘糊糊的,要脱离现场,另择地方实施处罚。比如,在鹏泉东大街,我们查处了一占道修自行车的当事人,在处罚前,我们严格按照当场处罚的程序,对当事人讲明了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当事人拒不接受处罚,并说三道四:你们没有权力管我们,应该由交警来管。并且还说到,年纪大了,不容易,混口饭吃。经过再三解释,我们与违法当事人相持达40分钟,当事人就是不履行处罚决定。最后,我们商量,当事人可能出于碍面子,怕丢人,随之,我们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并将当事人领到一行人较少处,当事人接受了处罚。
对于一些钉子户,要集中力量,坚定立场,实施处罚。一乱停乱放的大货车,在对驾驶员处罚时,驾驶员声称这辆车辆是×××人,黑道上的知名人物,你们把锁车器赶快拿下来,要不然,他发现了一准给你们仍掉。面对威胁,我们丝毫不退却,并说:不管白道、黑道,也得守法,况且你这种违章行为,×××人不会支持你,反而会惩罚你,最后当事人上缴了罚款。
持久战也是我们常采用的一种方法,大故事市场一卖眼镜的,占用人行道摆设摊点,年龄大,收入少,我们采用的是说服教育战,每次巡查到此,我们都要停下来进行一番说服教育工作,连续10多次,最后,违法当事人将摊点移下了人行道。
三、寻求支持,搞好协作,取证、送达两不误
寻求利益同盟,是加快执法工作的有效手段,特别是在一般程序案件中,取证工作、送达工作有一定的难度,第三者证人更是难寻,当事人时常拒绝签收法律文书,这时我们要积极寻求被侵害方作为同盟,请他们来支持我们,在这段时间的执法过程中,我们经常合作的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鹏泉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拆迁局、环卫工人、园林工人等。比如,前一段时间给一些村里无证建房户送达责停文书时,当事人拒签,我们经常让该村村委或拆迁局的同志作证或委托送达。再比如,自来水公司占用绿地建设阀门井一案,在做勘验时,环卫工人给我们作了证明。
综合执法体会心得体会篇5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交通行政执法大讨论活动教育后,我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交通执法工作的准绳,是我们港航工作的生命线,是重树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在群众中威望的形象工程。
因为,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新闻媒体也时有曝光,大致表现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执法人员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特别是“钓鱼”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究其根源还是个别领导干部和办案人员以执法者自居、管人者自居,而放松了自己对自己的约束,或守法意识不强、或目光短浅、贪图好处,置法律于不顾,徇私枉法。作为执法人员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县委、县政府对有关问题十分重视,针对为什么执法、如何执法问题都有相关指导性文章和制定相应的内部规定;就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行法制教育和有关学习,比如我们集中参加了县委、县政府交通行政执法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思想道德专题讲座,行政执法知识专题讲座等,我们自己所里也进行了动员大会,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学习郑九万先进事迹,学习文明礼仪手册,并重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
通过学习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情况就如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谈谈自己的认识。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我们工作实际不能只重实体法而忽视程序法,比如在富阳私家车案件中运管执法人员就有这种意识,只要证据充分了往往就不去考虑程序上的立案呈批,不去考虑取得证据过程的合法性,这些很容易造成在行政诉讼中败诉,并导致很坏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严格执法还要注意粗暴执法,我们港航部门在执法中有一整套严格规定,比如在询问当事人、证人、违反法律行为人时必须要有两位执法人员,检查中必须出示证件,执法过程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执勤标志,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而不能行为野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所谓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的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也是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表现。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交通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开展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技巧,对于屡教不改、蓄意闹事、干扰执法的当事人,多用“智取”,少用“武攻”。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交通各项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法行为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法行为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据资料报道,20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已经审议和通过各种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正性。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的属性所决定的。我们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船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现,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自行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违犯法律规定,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
在实践体现文明执法,还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和法律意识。文明执法必须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和对交通执法工作的认识,使人民群众在行使他们的权力的同时普遍并愿意承担法定义务。要加大普法教育,单位负责宣传的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而且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而使人民群众了解交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明确不接受处罚或粗暴依法执法是违法行为,在外部环境优化、执法环境成熟的情况下,文明执法才能顺利进行。
通过近一个月的学习,查找了自己在工作的几个问题:
1、感觉到自己在思想认识上与县委、县政府及县交通局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2、由于担任的是办公室工作,现场实际执法经验不足,执法水平不够。
3、兼顾农村指导员工作和协助办公室工作,压力较重,怕两边都做好。
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相信通过行政执法大讨论活动,自身素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定会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二是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不断努力、不断进取,争取多到执法现场学习,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三是提高工作创新意识,在工作中合理安排时间,减轻领导压力,做到两边工作都不误。
综合执法体会心得体会篇6
通过学习《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使我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交通执法工作的准绳,也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自身素质,为我更好的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学习,我有以下三点体会: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例如在执法过程中至少要有两位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执法证件,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而不能行为野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所谓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的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也是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表现。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交通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交通各项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执法人员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作为执法人员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法行为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法行为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据资料报道,20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已经审议和通过各种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正性。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的属性所决定的。我们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驾驶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明,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违犯法律规定,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
在实践体现文明执法上,还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和法律意识。文明执法必须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和对交通执法工作的认识,使人民群众在行使他们的权力的同时普遍并愿意承担法定义务。要加大普法教育,单位负责宣传的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而且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而使人民群众了解交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明确不接受处罚或粗暴依法执法是违法行为,在外部环境优化、执法环境成熟的情况下,文明执法才能顺利进行。
总之,通过学习我的自身素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定会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不断努力、不断进取,争取多到执法现场学习,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还有要不断提高工作创新意识,在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
综合执法体会心得体会篇7
同学们,你们知道《道路安全交通法》吗?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南京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今天是第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们希望这个日子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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