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未知的挑战和变化,通过不断地积累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美篇吧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726安全警示日心得体会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726安全警示日心得体会篇1
牐 汽车的出现,不但方便了人们出行、运输,还成为社会结构中身份认同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时至今日,不可否认汽车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随着汽车逐渐普及之后,汽车和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密不可分。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交通安全事故不会找上我,我稍微注意一点就行了。
牐 学习过程中繁文缛节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免让人心生倦意,但是学习了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之后,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苦果徘徊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发的,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现场,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毕竟“车祸猛于虎”。
牐 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后,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巨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我终于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
牐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尤其是我们这样爱情之花还没有盛开的有为青年,更应该珍惜生命,杜绝交通事故,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惟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奉献社会,实现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展现青春和生命的价值。
牐 “防范胜于未然”,为此我今后一定要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警示和要求,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同时我也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为建设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726安全警示日心得体会篇2
9月23日,停业学习了一天,观看了《安全生产警示片》,至今心有余悸。一幕幕随着“啊……”的惨叫声砰然消逝,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从此千呼万唤不回来,轻者完整的身躯变为残缺。事故造成了多少家庭破裂?事故使多少亲人的心理埋下了难于抚平的创伤?怎能不叫人握腕痛惜!发人深思!
安全是什么?安全是责任,比泰山还重。安全是什么?安全是生命,生命赋予每个只有一次,难道有比生命更加珍贵的吗?是什么夺去了片中人的生命?究其原因,无一不是违章作业引发的,为了一点点省工省事,少戴一个安全帽,少系一条安全带,少作一个危险点分析,殊不知这却一步一步在蚕食我们的安全系数啊!如果我们能够严格按照新《安规》操作把握好“三防十要,反六不”这些都是我们的保命法宝,是无数教训中的经验总结,我们应视为珍宝,绝不能掉经轻心。麻痹大意。
通过观看安全警示片,深刻认识到在施工中应一一照章办事,否则就后患无穷。如片中有一装表接电之事,房产公司职员说未接电就冒然行事导致死亡。忽视了安措中停了电都要验电,无电视为有电。监护人在场要尽职尽责,相互关爱,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还有片中撒杆撒线没打临时拉线,施工现场没有封闭管理,同杆架设误碰带电线路……这一切的一切,不胜枚举,无一不说明违章猛于虎呀!
难道和平建设要付出代价吗?难道社会发展要交学费吗?前车之辙,后车之鉴。要做到事故能控、在控、可控。我们必须从这血淋淋的事故中吸取教训,为社会和谐,为家庭的和美。请牢记安全第一!确保安全就是保生命,保平安!
726安全警示日心得体会篇3
为了更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漳州项目部6月18日礼拜一的安全学习资料是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黑色瞬间》!我们专业公司的员工就在自己的班组观看,由于观看场地条件有限,只能用电脑观看,虽然屏幕很小,但丝毫都不影响大家观看的情绪。
?黑色瞬间》这是一部关于安全事故的`纪录片,片中那一幅幅触目惊心、血淋淋的悲惨画面,看着事故中遇难家属那撕心裂肺的痛哭,看着孩子那可怜无助的眼神。看着这样的画面,我在想,什么是幸福?健康的活着就是幸福!人最宝贵的就是生命,安全的话题是我们时常挂在嘴边的话题,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对于火电这个特殊行业来说,安全永远是个至关重要的话题。在工作中,无论是谁都不要图省事,走捷径,更不能违规操作。往往就因为你的一个小小的疏忽酿成不可挽回的大祸!
公司经常开展各类关于安全的学习。为的就是能让我们每一个人深刻的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违章作业,遇到不安全的隐患能够及时排查,及时处理,把所有的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这些都需要我们每个人的配合,只有大家齐心协力,绷紧安全这根弦,才会万无一失。安全不是我们每天早上在班里三交时喊口号就可以了,要把安全意识带到实际工作中去才能真正做到“三不伤害”。如果这样,我相信,我们会做到“零事故。零伤亡”的!
影片落幕的那一刻,脑海里浮现出记录片开头的一段话:“世界万物,唯有生命最为珍贵。没有生命就没有一切!失去生命就失去自我,失去生活的权利!”看完这部安全警示片让我更加真切,更加直观地感受安全的千钧之重,感受到了生命的弥足珍贵!什么都可以重来,唯有生命只给我们一次机会。希望我们每一个人能牢记安全,学好安全,用好安全!如果你爱你的家人,就请你首先珍惜自己的生命!
726安全警示日心得体会篇4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的一生,安全隐患存在与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然而人们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很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事故也屡屡发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交通工具逐渐增多,变得越来越方便。就因为有了这些先进的交通工具,人们的生命才一步步受到更大的威胁。
20--年9月7日凌晨,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农民王某受雇主张某的指派,负责驾驶货车拉运渣土,当他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时与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受伤。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王某负全责。王某经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伤残程度为九级。王某先后共住院治疗63天,支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及法医鉴定费。虽然交通执法部门认定王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但是王某则认为对于自己因事故所引起并支付的医疗费,及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则应由其雇主王某承担。然而,王某与张某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时却未能达成一致。王某遂将雇主张某告到法院。一审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某受雇于张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张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子女生活费、病历复印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但鉴于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其自身承担全部责任,可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各种费共计3万元 。判决后,王某表示不服并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期间,王某表示放弃其妻子因护理他造成误工损失的请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从事雇佣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此项赔偿是对雇员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劳动能力损失的补偿,与雇员在工作中的过失无关,不能因雇员的过失而受到影响,故做出上述判决。
20--年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某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某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20--年10月23日1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某,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某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这一起起案例,都是血的教训。所以我们更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安全这永恒的话题,将伴你我终生。
726安全警示日心得体会篇5
为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________处人的良好形象,特向处纪委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随地接受监督检查。
1、认真学习并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物资供应处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严格执行物资供应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不让别人(特别是供应商)代替自己去做应该自己亲自做的事。
4、工作中不弄虚作假,按规定收集整理好各类基础资料,不做假帐或帐外账。
5、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便利条件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6、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7、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
8、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 9、遵守社会公德,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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