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把自己的“感”写深、写透,心得反映了我们的客观事物的基本认识、理解和评价,美篇吧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8.8事故学习心得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8.8事故学习心得篇1
今年8月,是矿业公司开展安全警示月教育活动的第三个年头了。通过这次《机械事故案例精选》《常见违章作业事故案例再现》等事故案例学习分析,笔者以为,安全警示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切要抓常抓长。“违章、麻痹、不负责”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凭自己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己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责”就表现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责,监督上的不负责,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责,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因而我们要“常怀职责之心,常行职责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按章操作,强化安全监督。而在日常工作中如何做到“警钟长鸣”、安全生产呢?笔者认为:
首先要将“安全就是生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让大家共知、共享,要唤起员工“违章就是事故、事故意味死亡”的意识,时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真正做到本质安全,不能麻痹大意凭侥幸;要改变传统思维,做到安全工作精细求细,要在提高安全保证程度的基础上做到“预测、预知、预警、预报、预防”。
二是要提高每名从业人员的安全认知潜质。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严厉性,认识到安全工作一票否决的极端重要性。只有境界提高了才会真正重视起来,才会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履责。要严格落实“安全发展”的要求,抓好“人、机、物、环”四种隐患的排查,打击不安全的行为。
三是必须要抓好本质安全和本质质量要求的落实。本质安全首要的是人的本质安全,这就要求对员工要一手抓教育,实行正面引导,树立正确的防范意识,一手抓制度约束,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目的是解决保护自我的问题;本质质量就是要干标准活,高标准干活,规范操作,不糊弄自己、不糊弄别人。我们要追求的就是凡事有标准,凡事按标准去做,这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习惯纠正的过程。
四是必须要科技兴企,文化强企。透过形式多样的形势教育和文体活动,广泛宣传安全文化理念和企业发展前景,要真正将我们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名员工的思想、意识、操控、行为;进一步改善员工的精神状态、思想观念,增强广大员工的自豪感、职责感和使命感。
8.8事故学习心得篇2
透过事故的学习,我在为他感到惋惜和同情的同时不仅仅在想,造成事故的原因是什么,我们该吸取什么教训,从而避免重蹈他的覆辙呢?从本次及历次事故来看,事故现象虽有不一样,但导致事故都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有着较大联系,说白了,就是“三大敌人”在做怪。纵观人们的实际工作中,“违章、麻痹、不负职责”现象确实存在,当上级来检查或是要求严格些,下边就收敛些,否则,风头一过就又放松了警惕。些次事故主观上即当事人安全意识淡泊,麻痹大意所致;客观的原因诸如:工作负责人不负责、许可人许可随意,监护不到位,危险点分析不足等等。
保证安全,首先就是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这是保证安全的首要前提,如果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的话,事故发生几率必然会大大减小,如在一项具体工作中,工作前,认真进行危险点的分析,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开好班前会,将各项制度履行到位,也就是把环境的不确定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事故的可能性隆到最低。搞笑签名档其次要提高思想意识,这是保证安全的根本。此事故中当事人的工作经验不可谓不丰富,技术水平不可谓不高(听说是位高级技师),但还是出了问题,就是正因他思想上有了松懈,才犯了这样的低级错误,阴沟翻船。提高思想意识,即: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三不伤害”确实贯彻到工作当中,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使安全深入人心,平时工作提高警惕,多注意观察员工的精神状态,发现不利因素及时调整。
另外,加强对规章制度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发奋提高业务技能,这是安全的重要保证,《安规》、《两票三制》这些都是保障我们工作安全顺利开展的法宝,对此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我们员工自身都应自觉的认真学习,掌握。业务知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没有它,我们工作就好比初生的孩子不会走路,难免碰壁、摔倒。为了使我们的工作更得心应手,不致于盲人摸象,我们务必不断的学习,以适应变化更快的知识需求
还有就是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工作中相互关心、相互帮忙,人人为工作着想,为安全把关。
总之,我们就应把各自好的想法落实下去,不应只流于形式,停留在口头上。
8.8事故学习心得篇3
通过观看交通事故情况报告,我深深被震撼了。谁能够承载的起曾经鲜活的生命?我陷入了深思。几起车祸,让我感慨生命的脆弱,作为驾驶员的我,更感觉自身的责任重大。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去年以来,中国先后发生的飙车肇事、醉驾致死案件,引发社会舆论强烈关注。发生车祸的原因许许多多,但当事情发生后,结果却永远只有一个。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因超载而引出的惨重车祸,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疲劳驾驶、闯红灯、抢黄灯、操作不当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了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都让我们触目惊心。
在血的教训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却也显示出其如此的宝贵,生命只有一次。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珍惜生命,从我做起。安全无小事,在以后工作中,我一定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就向社会交了一份合格的试卷。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远离伤痛,珍爱这美好的生命吧!
8.8事故学习心得篇4
20xx年9月19日在我们公司发生了一起安全事故。xxx班组的员工a正在向游客讲解安全须知,还未及时做好安全措施。然而操作员b在未接到正常发车的指令的情况下,擅作主张启动了设备,导致一名游客因在游玩过程中因站立跌落水中。万幸的是应为救援及时,游客并无大碍。
作为一名肩负着重大安全责任的一线员工,我深刻的认识到了本事故的教训。事故不仅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也给相关责任人带来了损失,同时给游客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痛。思痛之余,我更加感受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同时对安全工作也有了切实的体会。
本次事故的主要根源是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差,安全确认不到位,对安全存在侥幸心理。为此,要抓好安全工作就必须要抓好人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思想的教育和提高。安全工作是要在工作中和工作效率一样真抓实干,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如何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一方面通过说教和传授学习,另一方面也要依靠管理和监督,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这样不安全因素就可以控制盒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要从多方面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与其他同事互教互学,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在工作中不仅要熟练掌握各项操作规程还要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习惯性违章,敢于同身边的不安全行为较真。每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会告知,重细节,勤思考并且相互监督,相互提醒,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安全。
只要人人重视安全,时刻关注安全,加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工作中以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消除麻痹大意的松懈思想,做到“严、勤、细、实”,公司的安全必定能做得更好。
8.8事故学习心得篇5
一、工程概况及周边环境
华瑞大厦位于卓刀泉与雄楚大道交汇以西陈家湾地带,地下二层,地上二十五层,建筑面积35766平方米,建筑物总高度约为100米,基坑开挖面积约4760平方米,基坑开挖周长约257米,地下室埋置深度为—10。8m(含垫层底板),基坑北侧为南苑小区,基坑外边线距南苑小区的住宅楼约7~18m,东侧靠卓刀泉南路,基坑边线距卓刀泉南路边线约5m,距外墙边线8。5m埋有地下电缆,南靠雄楚大道,基坑边线距雄楚大道边线约5m,距外墙边线8。5m埋有地下电缆和光缆,西边外墙边线距建筑物距离为16米,建筑物为多层砖混结构的建筑。
二、支护设计
本基坑采用喷锚与桩锚相结合的支护结构体系,基坑—6。0m以上采用c20x厚80~100mm及锚杆,深度为9米,边坡放坡系数为1:0。3,—6。0m以下采用Φ900人工挖孔灌注桩加预应力锚杆,基坑边线距地下室外墙轴线1750mm。
三、施工过程控制
基坑工程的施工包括挖土、支护、监测三位一体。施工及监理人员根据相关规范、图纸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基坑进行了事前、材料、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并有针对性的熟悉了地质报告、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了解了周边的建筑环境及地下管线情况。施工过程中能按照设计中的施工顺序指导施工,对每道工序严格把关并作好自检记录,对锚杆注浆进行了旁站监理,控制了喷砼面层的厚度,并经见证取样做了试块(后经实验室检测合格);预应力锚杆按照设计要求的值进行了张拉并锁定,(后进行抗拔实验满足设计要求)。在基坑的施工过程中,按照设计的要求每周对基坑进行了监测。
四、事故的发生
基坑施工完成后,进行了工程桩的施工(工程桩为挖孔灌注桩,现变更为整板箱筏基础),监理每天对基坑四周进行了目测,于5月份开始发现裂缝,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人员检查及核查监测资料,认为未达到警戒值,随即进行了封闭处理。6月26日,突降暴雨,导致基坑西边护坡桩断裂及滑坡,西北角护坡下沉引起围墙坍塌。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参建各单位疏散北边民房的居民,按照市建设委员会专家组的意见对基坑四周立即进行反压回填,后专家组召开了研讨会,分析了事故的原因(主要原因为红粘土层遇水后强度迅速降低,导致浅层滑坡),并提出了许多加固的意见和建议(对西边重新进行挖孔桩护坡,并呈扇面分布;北边考虑到民房的安全,采取集束工字钢护坡)。
五、几点体会
1、深基坑工程是个临时工程,安全储备相对较小,造价较高,建设单位一般不愿投入较多的资金,因此风险性较大,一旦出现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往往很严重。
2、深基坑工程不确定因素较多,难以进行定量的理论研究与计算,目前深基坑多是边开挖边实践边摸索,往往靠经验来进行,缺乏成熟的技术规范的指导,仍然靠半经验半理论的方法解决问题。在本工程施工中,设计单位多次进行了设计变更,事故发生后也是参照以往的经验进行处理。
3、深基坑工程不仅与当地的工程地质条件有关,还与基坑相连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地下管网的位置及周围场地条件有关,深基坑开挖导致周围地基土体的变形,对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网产生影响,严重时会影响使用功能,故施工时要摸清场地周边的环境,观察相连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情况及地下管网的运行情况。本工程中西边自来水管漏水导致红粘土层强度降低也是发生滑坡事故的原因之一。
4、由于深基坑开挖深度一般较大,施工周期长,从开挖到完成地面以下全部隐蔽工程,常常经历多次降雨、周边不利条件,安全度的随机性较大,事故的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本工程也因场地条件限制及超前钻等施工工期较长,所以抓紧施工工期,不仅是施工管理上的要求,它对减小基坑及四周环境的变形具有直接的意义。
5、监测是基坑工程施工中的眼睛,只有作好监测工作,才能看清施工方向。监测的重点是周围环境的变化和基坑本身的变形动态,按施工进度跟踪进行监测,及时报出动态数据控制施工进度,当出现报警值时,要加密监测频率,调整施工流程节拍。
6、由于深基坑工程的区域性较强,岩土的性质千变万化,同时是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及施工技术相互交叉的学科,是多种复杂因素相互影响的系统工程,所以对深基坑工程进行分类,对支护结构允许变形规定统一的标准比较困难,缺乏地域性规范、规程及标准。
7、此外深基坑工程技术复杂,涉及范围广,事故频繁,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具备应急措施,地面出现裂缝,可顺裂缝注入水泥与水玻璃混合液,防止地表水灌入增加坑壁压力,地面用水泥砂浆抹平,稳定变形土体。当水平位移达到报警值时可采用水平或斜支撑限制水平位移发展。坡脚滑移时采用砂石草包堆叠坡脚,用土进行反压回填。本工程滑坡后在专家组的指导下,在业主的支持下及时的组织土源对基坑进行了反压回填,阻止了事故的进一步发展,事实证明是一种很有效的方法。
8、由于深基坑工程是一个临时工程,监督人员对其重视程度往往不够,监督的力度也不及建筑工程本身,往往只是检查深基坑设计是否进行了审查,未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制度及验收评估制度,施工现场对抢险预案也不能做到真正落实,以至于事故发生时手忙脚乱,无所适从。目前,此状况已引起市质监站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加强对深基坑的监督,相信随着对深基坑工程监督的规范化,程序化,深基坑事故频发的现象会得到较大的改善。
8.8事故学习心得篇6
校园伤害事故不仅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社会重要问题。如何应对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明确法律责任迫在眉睫。近两天,我学习了教育局王主任关于校园伤害事故的讲座,以下是本人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三、我们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事实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应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通过学习培训,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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