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读后感,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作者的意图和主题,增进对作品的理解,读后感是我们对书中人物命运起伏和情感纠葛的思考和感受,以下是美篇吧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关于火的读后感模板6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火的读后感篇1
小孩看了更有爱心,大人看了回忆童年——这就是我最近在看的《会跳舞的向日葵》这部书的思想总结。书中主人公对好朋友的不离不弃的故事尤其值得让我学习。当友谊的小船遇到风浪的时候,要经得住考验,更要主动的付出关爱,修复裂痕。我和悦悦也是一对几乎要粘在一起的好同学、好朋友、好闺蜜。我们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每当一方有伤心的事情,都会互相鼓励,有开心的事情当然是要一起分享啦,哈哈。每当想到这些,我总是止不住的要笑出声来。
书中香草的爸爸使用甜蜜的糖果,让出现矛盾的同学之间恢复如初。这个故事对我很有启发,友谊的大楼,怎么才会更加牢固呢?奉献出一切甜蜜的东西吧,比如真诚的赞美,甜蜜的笑脸,冬季的巧克力,暑假里的大冰糕。当朋友之间出现了矛盾,产生了怨恨,消除每个人心灵之间的大石头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主动付出微笑、付出关心、付出甜蜜。
香草还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猫,给她带来了无穷的欢乐。我不禁想起我收养的奶油小黄狗。那是今年的春天,我和悦悦一起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发现的,三条腿,缓慢的,一跳一跳,瘦瘦的,我们给它半根吃剩下的小火腿肠,就继续走路了,可是走出好远,它居然一直跟着我们,圆溜溜的眼睛看着我们,仿佛在说着自己的不幸,也好像在说:带我回家吧,我会很乖的!我们和悦悦都喜欢的要死!决定把奶油小黄狗带上,先带到悦悦家,可惜悦悦外婆坚决不同意收养。可是我家已经养着一条大黑狗了,我担心爸爸也会不同意。但是我们又喜欢的不行,于是我把小奶油藏进书包,偷偷的带回了家,让它与大黑狗住在一起。
纸包不住火,爸爸终于还是发现了问题,严厉的批评我的冲动,大声的说着流浪狗身上带有很多细菌,可能还有病毒之类的鬼话,真是气死我了。不过,看着一条腿受伤的小奶油,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爸爸终于爱心发现了,在我作出了今后不再带流浪动物回家的保证后,决定先养几天,等小奶油的腿伤好了后再送回去。由于小奶油实在太惹人喜爱,过了好久,爸爸终于还是没有把它送走。现在,小奶油的腿已经好了,个子也大了。
书读完了,书里的故事让我难忘和感动,是一本值得学习的好书。
关于火的读后感篇2
昨天忽然想起了那张贺卡,但已经无法找到它了。那是几年前同学寄来的一张贺卡,贺卡上是一幅沙漠里的风景:三棵笔直挺立在大漠里的胡杨树直插云霄,以它们独有的沧桑和风骨傲然抵挡着大漠上的风沙……画面上配了这样一首诗:“生命/就这般挺拔着/向往长空/大地起伏的乐章/鸣奏着你壮丽的激情/珍重成长的经历吧/为了那风”。正是这一首诗使我至今仍非常清晰地记着这幅永不磨灭的画面,并时时强烈的地震撼着我的心灵。虽然我至今也不知道这首诗的作者,但这坚强的生长在大漠里的生命却时时给我以奋进的力量和勇气,就像的杰克·伦敦《热爱生命》一样,使我对生命有了许多新的诠释、新的发现。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生命是什么?生命为什么会如此之坚强?我又一次地读完这篇小说,轻轻地合上书,陷入了深深地沉思。
自然界的花草树木,不管身居何地,不管生长环境的优劣,都尽情地向上生长着,追求着太阳的光芒,舒展着生命的绿色;各种动物也都按照自己特有的方式,生长着、繁衍着,和植物一起共同构成了自然界的生生不息、欣欣向荣。但据说它们没有思想,它们对待生命是以一种自然的方式,生命在它们那里是一种自然的程式的演进。
让我们姑且相信我们的生命是上帝赋予的。上帝赋予人以生命,生命在人类那里又是什么样子呢?为什么有的人的生命会如夏花之绚烂,而有的人的生命却卑琐而空虚、消沉而黯淡?
不是吗?我们经常会听到有人感叹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还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还有人说人生就是……于是在人生信仰缺位的情况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
同样是鲜活的生命,为什么在某些人那里生命黯淡的就像不发光的月亮,脆弱的有如秋风中的游丝,消沉的就像一声幽微的叹息?而在另外一些人那里却坚强得令人感动、令人震撼,坚韧得令人不可想象,璀璨的有如正午的太阳?!这是为什么?
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中似乎为我们进行了注解: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一样:“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当一把锋利无比的达魔克利斯之剑高悬在我们头顶,而且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的时候,我们能坐以待毙吗?我们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
那么,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成了一具行尸走肉。于是,有人自暴自弃,有人消磨时光,有人感叹“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于是他们便开始沉沦。
热爱生命,就要学会抗争,并且要敢于胜利!不是吗?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不是吗?我们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总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我们总该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吧?
生命,人生,一个永恒的话题!
关于火的读后感篇3
从小我就喜欢读杨红樱老师的作品,而杨红樱老师所写的性格。
?girls》,写出了女孩们的性格,我认为生活中的女孩也有这种相似的性格。
夏林果是马小跳班上最漂亮的女,因为夏林果她漂亮、会跳舞,所以很多男生们喜欢她,而我觉得一个人长的漂亮,并不能说明心善,然而有些人漂亮,她的心也很善。我认为,一个人的外貌不能代表一切,而在不了解对方的时候,要多观察对方,俗话说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路曼曼是管马小跳的,可她把别人的自由都管了,有点管犯人的样子,而且路曼曼想当大队长,可我觉得只要在学习上有收获就行了。
杜真子才华横溢,我和她差不多,她会炒菜,我也会。这样的孩子可以帮父母分担一些家务事,做一个孝顺的还子。
我很喜欢安琪儿,虽然她长的不好看,但她不埋怨,她很聪明,会使一些人嫉妒她。
我认为她们这些女孩儿的性格,爱好很让我喜欢。
关于火的读后感篇4
读完《昆虫记》,我深有体会。
书里写的每一种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去刻苦钻研,牺牲自己宝贵的时间去观察昆虫,并写下了如:“螳螂的大腿下面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微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描写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刻画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一次去上学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返回,再搬。这次我之所以仔细观察了,是因为这是我感兴趣的事。读了《昆虫记》后,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物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关于火的读后感篇5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先生,以主人公格列佛的角度,描写了四个他幻想中的国度。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骃国,每一个都奇奇怪怪,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可能发生。但是作者描写得就是那么生动详实,看起来有凭有据。他借在每一个国家经历的小事来抨击英国社会当时的状况,批判十分有力深刻。
我印象最深的是格列佛在小人国的经历。那里的国王明明身材矮小,却被说成是“脚踩实地,头顶太阳,举世拥戴的万王之王”,而且官员们还是当着格列佛的面这么说的,简直让人忍俊不禁。
书中的“大端派和小端派”、“高跟党和低跟党”之争,可见当时英国的党派之争多么激烈。英国和法国就为了一些“原则问题”闹得鸡犬不宁,在作者眼里,这些问题不过和敲鸡蛋的大头还是小头一样无聊,却有人故意要挑起争端惹是非,只是为了利益而已。
还有,在这一卷的结尾部分,格列佛被诬陷为叛国。只要有点头脑的人都晓得,叛国对他来说易如反掌,只要他一不高兴,完全有能力在短时间内把这个国家毁得尸横遍野一片狼藉,但他没有这么做过。愚蠢的国王听信奸臣的谗言,差点就要杀了有功之臣,幸好格列佛在朝廷中有朋友通风报信,才免遭劫难。
在大人国中,一开始收留他的那个农民为了钱,命令他整天整天地表演,也不顾他的死活,贪婪且没有人性。不过在这个国家里,我觉得有一件事很值得我们深思。巨人们把格列佛当成一只小昆虫,随意玩弄于股掌之间,很少有人在意他的感受。而他看那些巨人,几乎个个丑陋无比,缺陷暴露无遗。我们也常以人类的眼光轻视小昆虫,玩弄它们践踏它们,但有谁知道,在它们的眼中,我们是什么样的呢?
有些人把《格列佛游记》当成童话,其实它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如果把里面影射的每件事情都搞懂还是有难度的。我现在知识有限,不能完全读懂这本名著,将来我还会再读的。
关于火的读后感篇6
最近一向在看《菜根潭》,一向就从图书馆借来相关系列的书来看!它是明朝末年隐士洪应明所著。菜根潭三个字说明了咬得菜根,百事可做它讲述了作者对人生的的领悟,是一种以人生经验的沉淀和累积,有超脱、有感慨、有体会,是集儒家思想和佛家义理的一本书。
它包含很多的哲理,让你读过后会豁然开朗。无论你身陷人际困局还是职场是非中,它都会给你一把钥匙让你开启烦恼之门。不仅仅如此,它还能让你开阔思想、修养身心、让你成为一个懂事理、懂大义的人,我说的决不夸张哦。那就听我细细道来。
君子之心事,青天白日,不可使人不知。君子之才华,玉隐珠藏,不可使人易知。
这就说明了,做人要光明磊落,象晴天白日一样,人们都说君子坦荡荡明人不做暗事。对于才能来说呢,就不急于展示自我的才华,以免遭人嫉妒。在坦露自我的同时,我们是要带面具的,带不一样的面具去应对形形色色的人,当然我们带面具的目的要建立在真诚的基础之上。展现才华的时候不要不分时光,不分场合。这样不仅仅仅不能让你瞩目,还可能遭到嫉恨的眼光。因而要低调些,大海之所以能成为大海,那是因为他比所有的河流都要低!
做人无甚高远事业,摆脱俗情便入名流,为学无甚增益工夫,减除得物累,便臻圣境。
做人不是非要成就一番伟大事业,只要摆脱世俗的功名利禄,就能跻身于名流,做学问也没有什么诀窍,只要摈除外物的诱惑,便能够到达至高无上的境界了。如果我们没有被名利所左右,便专心致力与一项事业,只要能摆脱俗情物欲。做到淡泊明智,志存高远。如果追求华服美食,这些贪图物质享受的做法还在继续,那我们就是真的活着没什么好处了。真的没有必要去屈膝奉承,一切随遇而安。
晴天白日的节义,自暗室漏屋中培来,旋乾转坤的经纶,自临身履薄处出。
想晴天白日般的光明磊落的节操,是从贫困艰难的环境中培养出来的,而扭转大局的雄才伟略是从谨慎的行事态度中磨练出来的,我明白了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并且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来行事。
当然了,我还有很多的心得,就不一一拿出来和大家分享了,我推荐大家都就应去看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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