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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亨利二十年后读后感6篇

在写作读后感时,我们常常会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与选择,读后感的写作让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培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下面是美篇吧小编为您分享的欧亨利二十年后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欧亨利二十年后读后感6篇

欧亨利二十年后读后感篇1

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squo;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squo;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squo;这是雄剑squo;他说。squo;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squo;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人,杀父之仇根本无法报成。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但是并不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现,却打破了眉间尺所处环境的平衡,让他有勇气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也就完成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黑色让你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黑色人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黑色人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铸剑》与《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各种大胆夸张的写法,表现了无比深沉的思想。这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正如他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黑色人是一个反抗阶级的代表,而王则是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则是麻木不仁的过客。鲁迅先生以笔为枪,进行他的复仇,也试图唤醒沉睡的国人,这才是小说意义所在。

欧亨利二十年后读后感篇2

我看过周汝昌的《梦解红楼》感觉没什么收获,也因此认为周的红学研究也没什么。暑假在杭城改高考卷的时候,我偶而在枫林晚看到周的《红楼小讲》,翻看其中关于林黛玉眉眼描写研究的一节,觉得周的考证非常有道理,遂决心买一本看看。今天刚把这本小书看完,总结一下收获:

我读中学的时候久闻《红楼梦》的大名,买了一本准备看,可是看了几页就实在看不下去了。上大学后,想到自己是文科生,要是没看过《红楼梦》会被人家笑的,所以我就硬着头皮看了一遍,也看了书中的古诗词,都没看出什么味道来。工作后,我又将前八十回再看了一遍,因为据说前八十回是曹雪芹本人写得,也没看出什么味道来。后来买了央视版的《红楼梦》电视剧碟片,三十多集,越剧,居然看完了,觉得其中的台词确实很美,演员唱得都很有韵味。上课时也教过几篇〈红楼梦〉选段,但基本上都是照本宣科,没什么个人体悟。

今次,看了〈红楼小讲〉,我才发现《红楼梦》原来是这样一部书,发现以前学过的、教过的有许多东西都是错的,至少是值得商榷的。通过这本书我终于认识到了〈红楼梦〉确实是一部伟大的著作,曹雪芹确实是一位伟大的作家,高鹗续作对原作有巨大的破坏作用。该书加深了我对〈红楼梦〉的认识,改变了我对书中一些人事物的看法,勾起了我研读真〈红楼梦〉的欲望。如,曹雪芹所描写的爱情悲剧决不是简单的粗俗的三角恋爱的悲剧,他所谓squo;谈情squo;,虽也包括着男女之间的squo;爱情squo;,但博大精神并不如此狭细,而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真实感情——即做人应当如何对人对已的巨大课题;林黛玉是沉湖自尽的;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应为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

反思自己不能读出〈红楼梦〉味道的原因,一是天赋不够,不能像张爱玲那样直觉到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差别;一是虽听过《红楼梦》有好几个版本,但主观上认为差不多,也就没有找来看,麻痹粗心,所以一直就错下来了(当然周的观点可能也有可商榷之处);三是还是太过粗心,没有从细微处下功夫,没有好好品味;四是书如人也分好坏,好人不易碰到,好书也不易碰到,要看缘份的。

碰到好书就像碰到好人一样,要爱她珍惜她,用全部的学识、智慧、精力去读她,用一生去读她。这是周先生的〈红楼小讲〉给我的最大启发吧。

欧亨利二十年后读后感篇3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野犬女皇》,这本书里讲述了红桃心当上了首领,遇到了许多困难,但都被她一一克服,她这种精神让我深深感动。

一开始,我觉得红桃心有些太偏心眼,居然把一只雪兔全部奉送给赛豹尾,也不想想其他母野狗肚子正饿得咕咕叫啊,赛豹尾更让我可恨,首领红桃心对他这么好,他却不仅不给幼犬喂食,还把肉块吐给红桃心的妹妹白桃花吃,看到赛豹尾和白桃花亲吻的时候,我恨不得冲上去把赛豹尾撕成碎片,打下地狱,让他不得好死。

然而最让我恨得不是赛豹尾,而是红桃心的妹妹白桃花。她不仅使用暴力来乞讨食物,而且还经常独吞食物。举例子来说,有一次,白虎岙野犬群饿得奄奄一息,好不容易找到一窝小仓鼠,白桃花却独吞了一大半小仓鼠。当时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差点把垃圾桶踢翻,真想找一个地方发泄一下怒气,更希望白桃花立刻就倒在血泊里。但我后来一想,白桃花这样做也是为了她的孩子呀,哪个母亲不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地长大吗?她这种浓浓的母爱也让人深受感动。

后来,红桃心姐妹俩发生了冲突,最后一直发展到反目成仇,白虎岙野犬群分裂成了两个小集团,我估计白虎岙野犬群可能要灭绝了。但看到最后,我才发现我自己想错了,红桃心和白桃花和好了,我非常高兴,因为白桃花心里是有红桃心这个姐姐的,白桃花在红桃心即将走上黄泉路的时候救了红桃心一命。最后,食物太少,红桃心却不仅没有嫌弃白桃花的幼犬,把自己的幼犬全部留下来,而且忍痛割爱把自己的三只幼犬抛弃了,尽力把白桃花的幼犬留下来,红桃心和白桃花中间的这种友谊令我深深感动。

看完了《野犬女皇》这本书,我深受感触,它不仅告诉我了要友好的对待姐姐、妹妹、哥哥、弟弟,而且还让我知道了如何珍惜这份珍贵的亲情。

欧亨利二十年后读后感篇4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唯一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欧亨利二十年后读后感篇5

今年假期,我读了凡尔纳的小说《八十天环游地球》。儒勒—加布里埃尔—凡尔纳是一位法国的著名小说家、剧作家和诗人,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他一生写了六十多部大大小小的科幻小说,代表作有《海底两万里》、《八十天环游地球》等。

这本书主要写了19世纪末,英国绅士菲利斯—福格因与改良俱乐部牌友打了赌——在80天或80天以内环游地球。然后,他就和仆人“万事通”利用了飞艇、气球船、火车、轮船、大象、三轮拉车、机车、雪橇多种交通工具,从伦敦开始环游地球。我觉得火车对他们完成任务最有帮助,因为火车能让他们快速地到达另一个地方。

在这个旅行中,他们克服了各种各样的困难,有的是天灾,有的是人祸,他们用了79天的时间终于完成了这个环游地球的任务,赢得了二万英镑的赌局。我认为福格先生赢得赌局靠的不是运气,而是坚定、勇于面对困难的精神。而我在生活中,却没有像福格那种坚定和勇于面对困难的精神。寒假里,有一次我做作业,看见了一道题目比较长的数学题,我心想还是等爸爸回来问爸爸吧。之后,我又想到了福格先生,他那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应该努力思考那题。

我觉得凡尔纳的小说真好看,我还要寻找他的其他小说看,当然,我也会把这本小说推荐给朋友的。

欧亨利二十年后读后感篇6

过渡到大三以后,总觉得时间暗暗与自己做对。钟表上的转针似乎越来越快,仿佛让自己送上了高速列车,然至于何日何时才能够慢下来,就连自己也不得而知。尽管是这样,我还是愿意左挤右挤的在时间的裂缝丛中偷偷的满足一下自己小小的兴趣上的欲求。我想一个人能够全按照自己的兴趣而活或者至少保有一份自己的兴趣使它经过生活的磨砺依然不至于泯灭,这样的活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为自己而活。我喜欢读中外名着,尽管作者已去多年,但历尽时间的淘沙,他们的精神依然活着,并将继续存活下去,像酒,像晶莹剔透的玉珠。读着读着,偶尔因兴起文也情不自禁的写点东西来。近来,由于选择了考研,一直也就没读多少文学方面的书籍,一方面的确时间紧迫专业课太重,另一方面始终没有一个放松的心情,又唯恐自己一旦跑入别的世界里忘了回归现实的路铸成一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大错。前些天,外文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要同学们写一篇读外国名着的感想。考虑到自己曾读的细节遗忘的差不多了,便不想再去拾起旧忆或者创造些谎言来。于是乎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读短篇,写长点。

关于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书我都有,是两年前购来置于书架上的。然而自己过目的的确不多,有时我很乐意把它们借出去,觉得这也是在做好事。文学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生活,思考生活,丰富生活。于是当我学累时,就去主动翻翻。我有一个习惯,读他们仨的书不是一看到底的那种看,而是一读就是三篇,每人的各一篇,不偏不倚。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欧亨利的短篇。他的文字轻松活泼,结尾处出其不意,回味无穷,令人拍案叫绝,其中二十年后就是一片精品佳作。

该文写了为一个约定,二十年后吉米韦尔斯和鲍勃依然在老地方老时间相见的情景。二十年了,二十年能改变许多东西,其中吉米韦尔斯和鲍勃最后一次相聚的大乔布雷迪餐馆早五年就没了,使曾经为好朋友的两人在彼此心目中的形象模糊的只剩下轮廓了,还有可能使一些好人慢慢变坏……

了解欧亨利的人都不难发现,欧亨利的写作是不以任何作家为楷模的。他常读法国小说家莫泊桑的作品,但并没有以莫泊桑为师。他写作时并不考虑什么创作规矩,怎样想来就怎样写。然而他的创作又是独具匠心的。

二十年后的开端,作者着力描写了一名巡警和马路的场景。当然,这些描写与主题是密切相关的,但并没有触及最重要的事实,最重要的事实只用一两笔带过,连最细心的读者也难以看出作家埋下的伏笔。巡警威风凛凛,边走边甩着警棍边十分警觉的打量着一家一户,他不带傲气,看起来像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作者仅用寥寥数笔就把一个被赋予了正气的警察刻画的逼真,还有对马路的描述,很简单,但把用到的场景布置得很妥帖,把下一步故事的发展设计的天衣无缝。冷风侵裹着马路,行人卷起了上衣领将头缩了进去匆忙前行,很快街道就空荡荡的了,两边的店铺多数早已关了门。正是在这样黝黑的背景下,巡警和鲍勃开始了一段陌生的长对话。鲍勃先前手里拿着一支烟,看到来了个巡警便没敢点着,等到走近时,说了几句话套的相互近的时候才划亮了根火柴。在火光的照耀下,鲍勃的富有和右边眉毛附近的小白伤疤全部显现在巡警眼里。其实巡警已认出了他就是从芝加哥潜逃的罪犯,而且是他二十年前的朋友。但此时的巡警已不是二十年前的他了,而是一位镇定和处事不惊的优秀警官了。鲍勃一直在等他的朋友吉米韦尔斯,一边继续在和眼前的巡警谈论着他的朋友,谈论着他们俩二十年前的关系及将来的命运。吉米韦尔斯仍然以一个陌生人的面孔在聆听着,并得知他半小时之内是不会离开的,然后他就走了,像刚才一样的走了,没有给鲍勃留下任何破绽。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吉米韦尔斯。鲍勃很高兴的见到了自己的朋友,并跟着他走了。在一个灯光处,鲍勃才发现吉米韦尔斯原来是假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是,刚才的那个巡警才是真的,是他使自己在短短二十几秒内不知不觉的被捕的,因此拿着朋友的小字条的手有正常变的抖动起来。悬在鲍勃心中的石头和悬在读着心中的石头总算下沉了。作家的这种安排的确令人叫绝!

尽管这个短篇区区千余字,但人物形象的刻画无不生动逼真,纵然跃于纸上。主人公吉米韦尔斯有情有义、高大魁梧、平易近人、聪明、机警又恪守法律,爱憎分明。而鲍勃为了财富不择手段以致沦落为通缉的罪犯,经过二十年的磨练学得十分镇定。但作者很幽默,仅一根火柴就把他给暴露了。

语言凝练,是又一大特色。情节简单但又一波三折。前文写了鲍勃对自己和朋友的命运的展望和分析,后面接着就被捕了,讽刺、幽默。场景的布置和安排与主题紧紧相连系,惜墨如金。

结构严谨,严密。作者设计的一环紧扣一环,将读者的心领进了里面以致无法自拔,最终一个小字条解开了浓重的雾团,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结尾处笔锋陡转,言简意赅,给读者一种强有力的震撼。

二十年后,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赞扬了正义战胜了邪恶的伟大力量,里面没有一丝血腥的味道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又是一场智慧的胜利。窥一斑而见全貌,欧亨利正是以巧妙的构思、夸张而幽默的文笔奉献着自己的力量,成为一代令人敬仰的大师和世界短篇小说巨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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