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写作文时,内容一定要新颖才行,平日里多多观察大自然的事物,同学们写起作文一定十分顺利,美篇吧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相遇的作文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相遇的作文篇1
月夜,邂逅的瞬间。
静坐窗前,细细地品完书中的最后一个字,我的思绪早已被拉到遥远的星河之外。
雾遮蔽在我眼前,什么也看不见,我挥手赶去一些,朦胧间似有个模糊的影子,我有些疑惑,向前走去,视野一下子开阔了。一树桃花立在河边,映入眼帘的尽是娇嫩的粉色,连一旁潺潺流过的溪水也被染红了,树下的人身着清雅的白衣,与那桃花相映,有种惊心动魄的美感。
怀着几分好奇,我悄然走近。他手中握着一壶酒,浓郁的酒香夹杂着花清幽的暗香,扑面而来,惹人都有些许醉意。花瓣自上从他的身侧飘落,宛转流连。忽地他靠着树坐在地上,屈起左膝,手臂随意的搁下,仰头,将壶中的酒一饮而尽。酒水沾湿了衣裳,将颜色都染变了,像极了一幅意境深远的水墨画,月华肆意地倾泻在他身上,如一世繁星。
对上他的脸,我有些惊讶了。曹雪芹!随即,我又笑了,是他啊,是他带着我乐观宝玉和黛玉的调侃嬉笑,领略大家一同对诗的欢乐,也让我为黛玉葬花而落泪……
他细致而又温婉的笔调,让一个个人物在他笔下活灵活现,细致到每个人从头到脚的打扮,从未重样。柔情得不着笔墨却催人泪下。我喜欢黛玉的天真率性,也欣赏宝钗的娴淑优雅,更向往湘云的开朗豪爽。是雪芹为我打开了大观园的门,带我感受了一个家族的兴盛和衰败。
世人只知红楼之妙,却未曾想雪芹那时已贫困潦倒,连白米都舍不得买的他却在夜晚点着蜡烛,细心勾画这篇巨作的宏图,也不知,即使穷尽他的一生,也未将《红楼梦》续完,只得长眠于故土之中。
抽回神来,才意识到《红楼梦》我已不知读完多少遍了,可每当我翻开它,又有一种说不完的感觉在心头,一次次跟着人物的故事声泪俱下,与雪芹在书中一次次相遇。望向窗外,月光一如那般皎洁明亮,洒下层层薄纱,落在我的身上,落在书上,雪芹畅饮的那天,也是这样的一个月夜吧。我只记得,那一夜,落花漫天,不尽绚烂。
庆幸,在最美的芳华,与你相遇。
相遇的作文篇2
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可能是在很久很久以前吧,我曾梦回大唐,听闻诗圣悲天悯人的《兵车行》;也曾魂萦宋朝,亲眼见证第一才子挥毫写下那气势磅礴的“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然后,在某天翻开书页,偶识一首似曾相识的诗词,好似故友重逢,喜极而泣。
依稀记得,一个悠闲而明媚的下午,我与你相遇。
历经千秋万载,无数能人志士早已化作一抔黄土,可你依旧不朽,同过往数载一样静默不言。
可我知道,你的一切情感,早已融入了字里行间。
隔着无数王朝,我看见杜甫的茅屋不堪暴雨侵袭而塌,孩童一哄而上,抱着茅草钻入竹林,只留杜甫独自惆怅叹息;我看见白居易偶遇琵琶女,如遇知音般倾诉无奈与伤感;我还看见,屈原站在江边,望着远处愁苦的百姓人家,留下了人世间最后一瞥……我有幸遇到这样无言却饱含感触的你,你是一本堪比史记的书卷,记载着千年来无数的喜悲。
多次想要更加确切地描述你,却总是提笔忘言。难道你仅仅是几个长句,亦或是寥寥几字所构建的吗?不是,你是古老王朝延续至今的忠实记录者,也是华夏子孙永远舍弃不去的故梦。无论是狼烟四起、刀光剑影的峥嵘岁月,亦是国泰民安、天下太平的和平年代,无处不是你的身影。
永远都无法忘记你我的相遇,那是命定的必然,惊鸿一瞥,从此再也无法忘却。
没有华丽的装饰,没有奢侈的定价,因为你是无价的,你所拥有的,是东方古老民族历经五千年不倒的精神,是氤氲于岁月之中的缕缕墨香。
初见倾城,再见依然。
人世间最美的相遇,莫过如此。
我想,即使万年后一切皆作尘土,你也依然永存于世间,烙印在华夏民族的精神中,不灭不损。
我曾与你相遇,再也无法忘怀。因为那是最美的相遇。
相遇的作文篇3
谁都有过相遇,有好的,也有不好的,花在阳光下慢慢的成长。
花,无论如何,无论何时,你都能陪伴在我的身边。
花一开始是一颗小小的种子,种入土中,浇点水花就开始慢慢生长,每天都长得不一样,第一天只是一颗芽,第二天种子长出根,第三天就长出了新芽,花就是随着一天天的时间长大,直到变成花,繁殖下一代的花。
花的经历,每一天几乎都是不一样的。有时候是晴天,花就显得神清气爽,神气十足,有时候是雨天,花被雨水击得弯下了腰,有时候是阴天,花垂下了头,好像被阴森森的天空吓到了,有时候是雷雨天,花有些被雨水击倒了,有时是刮风天,花就容易被刮飞,但是,花还是在坚持,甚至会被人类摘走。
花虽然很普通,但是花只要遇到困难,就一直坚持。
从那次相遇之后,我在花园,公园,景区,家楼下等等,都跟花相遇了,经过了许多折磨,花还是神气十足的,说明花是多么的坚强。
我看着那些花,好像听到它们在哭,应该是发生了一些事情,我觉得应该是受伤了,所以哭了。
花的坚持,十分值得我们学习,坚持就可以成功,做好那件事。
花能坚持的住,我们也可以坚持住。
花,你是我最美的相遇!
相遇的作文篇4
燥热的下午,昏沉沉的我终于熬完三节课,耷拉着眼皮下了楼,原本想去跑道上跑两圈再回家,可是却被同学拉超出了校门。脚下的是炽热的大地,迎面的却是狂燥的冷风夹杂这这座城市独有的气息。冷热的对比让我觉得可笑。仔细想想,到一中读书也有了1个多月了,时间过得很快,只是过去三年的日子却还不能被放进瓶子,漂向大海的另一边。哎,又想起初中的朋友们了。
今天又一次厌倦了熙熙攘攘的人群,走在高层住房的后面,那条油腻的商业街路上。书包的挤压告诉我要快点回家。头也不回地迈着大步穿梭于人群的吵闹声中。“胖子”。左边的耳朵接收到了这句话。脑子下达命令,眼睛往声源看,啊!竟然是小鲍!叶佳!芹菜!刘敏!他(她)们用见了大熊猫一样的眼神打量眼前这个戴上了眼镜,不像五个月前的那个穿着土得掉渣还和他(她)们在一起疯闹的我。“认不到啊?”我的喜悦溢出,“确实,看他戴眼镜太不习惯”小鲍指着我想她们三个说。芹菜说:“好久不见,好想你哦,来抱一个。”哎,我没有像五个月前的那个幽默的我一样用调侃的语调一边伸开手,一边笑着说:“来嘛,抱就抱。”然后用真诚的眼神期待地望者她的窘样。可是现在是“男女授受不亲”。接下来的随意闲聊让我有点找不到以前的那种感觉,才三个月没见,我怎么就变成了这样!原来的那个我呢?到那里去了?死了吗?这时,正巧陈金和它的bf走过来,小鲍对我的脸做出要亲一口的动作,意在取笑他们。这时我才找到了原来的感觉,小鲍还和原来一样,我们两个大男人作着令人“恶心”的动作。从前的那个我又回来了吧!小鲍新买的单车我骑了,该聊的也都聊了。没有不会分散的相聚,总是在分开的时候才感到刻骨铭心。芹菜问我在哪个班,我伸出4个指头,骄傲地向说:“4班”恩,4班,4这个数字有魔力,我在四中读初一,初二,初三四班。从“好学生”渐渐地堕向“不好”,而又在“不好”中进步,中考的那几天我也是坐在本校的初一(4)班,不得不说4注定要影响我的一生。最后芹菜只说了句:“我给你写信哈”。夕阳中,我向南,他(她)们向东,最后的见面只剩下一句头也没回的再见,夕阳可以染红街道,可是我的心却为什么褪色呢?难道这场美丽的遇见就只能伤感来买帐吗?我不相信,我变了。但唯一没变的,就是心中的那份永恒的思念。晚上,听着耳机里面传出来的歌曲,宁静的吉他扫弦,家驹的声音纯粹得那么感伤。
相遇的作文篇5
老师说过,升入初二就开始进入了人生的关键时刻。如果把人生比成四季,那么这段日子是不是相当于四季中最重要的春天呢?
——题记
还有几天就要开学了。
天气随着寒假的结束逐渐变的温暖。午后的风携带着春天的气息吹进我的窗口,有清新的泥土芳香和暖暖的阳光味道萦绕在小小的房间里。
我静静地捧着书坐在窗边,却凝视着密密麻麻的方块字像垂暮的老人一样思绪万千。
刚刚过去的那个学期一度被我认定为是一个如同寒冬般的时期。
与很好的朋友因为一件小事闹翻,看很多事情都不顺眼,班里的几个同学好像存心与我作对……
它们一幕幕从我脑海里闪过,给这个难得悠闲的下午抹上一笔沉重的铅灰色。
每次想到这些事情心里都像吞了苍蝇一样难受又烦躁不安。
我放下书把脸凑到打开的窗户前呼吸新鲜空气,努力不去想所有的烦心事。
一个从没有产生过的念头就在此时钻进了我的思想:为什么要不断地计较呢?明明不是什么大事,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放的下。
我被这个想法惊了一跳。
它继续对我说:和朋友闹翻了没什么,你们现在不是都已经互相谅解了么?即使不说出口,你们也知道对方的心意;有人存心作对又怎么样呢?自己在这里生闷气起不到任何效果。天下这样的人多得是,包容他们才是最好的选择。你应该做个快乐的好孩子,不要在乎这些事情,继续向前走下去吧。
是的,我一直以来都沉浸在个人幼稚的情绪里,结果弄得很多人都陪我一起不开心。
老师和家长都无数次的开导过我,可是我却始终无法放下这种微妙的不快。
这种做法真的不应该。
就像佛法里的顿悟,在这个春日明朗的下午,我突然想通了很多以前总是想不通的事情,开始用全新的眼光来看这个早已熟悉的世界,似乎一切都能令人愉悦。
我觉得我长大了。
田地里的麦苗要熬过一个苦寒的冬天才能长大,直到结出饱满的麦穗。
现在春天到了,麦苗们也该开始快快长高了。
那么我,是不是也应该像麦苗一样昂首挺胸跨进我人生的春天里呢?
相遇的作文篇6
音乐是使人心与灵魂升华的伴随者。在音乐中静、学、悟,方可领悟音乐的真谛、世间的哲理、更高的人生。自从我第一次听到大提琴的音色,我便爱上了这如同大海一样深沉的声音。听,海浪与洋流的声音。
曾记否,那夜风雨萧萧,灯火寥寥,听得一首春晓。恰似活水涌入心潮,释怀今朝。
在那个雨夜,我独坐窗前,望着夜空那没有一丝光明的夜空。雨丝被狂风吹斜,怒打在窗上,悄怆凄凉。我戴上耳机,静听一首《兰亭序》。间奏是一段大提琴独奏。我听着这深沉的琴声,灵动的音符将我带入梦境,我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
曾记否,那处鸟鸣了了,落叶悄悄,奏得云醉倾倒。恰似仙酒流入天朝,独品此朝。
在那个秋日,我坐在小山上的长椅上。闭上眼,拨动琴弦,柔美的音乐便回荡山间。我的老师在一旁静听,闭着眼,嘴角微微上扬,仿佛在享受天籁之音。而我却已厌倦,几年的练习早已让我对它失去了热情。一曲终了,老师睁开眼对我说:水喝常了,便觉得无味,可水却是最甘甜的。而且,总能将波澜变为平静。说罢,起身离去。一语点醒梦中人啊。我竟然丢弃了我的根本。那一刻,我明白了像水一样,将热情变为沉静。
曾记否,那日灯火耀耀,人众如潮,奏得倾城之妙。恰似一舞倾城之貌,回味路遥。
在那个夜晚,我静坐在礼堂正中的椅上,灵动的音符闪过脑海,奏出一曲倾城,夺冠。有人问我:你上台不紧张么?我回到:我只专注于我的音乐,排场与我何干?多年伴随音乐使我明白,音乐能给人超越世俗的心灵与思想,这是多少人想都未曾想到的。
音符滑过指尖,流过琴弦,进入心间,无比绚烂。先静,后学,再悟,是音乐的真谛,也是它带给我的哲学,更是人生的极高层次。
相遇的作文篇7
在那个午后,我遇见了一次令我永生难忘的遇见。
这是两对母女的遇见。她们一对向北,一对向南,在我不远处擦肩而过。这似乎是一件很寻常的事,在我眼中,却不是。
向北的那对,母亲二十几的样子,推着一辆婴儿车,车里睡着她只有一两岁的女儿。这位母亲年轻而富有活力,穿着一双高跟鞋,脸上画着淡妆。小车里的女儿,小脸圆圆的,红扑扑的,十分可爱,正在做着甜美的梦,从她嘴角的浅笑便可看出。
而向南的那对,却是不同了:女儿已四十多岁了,推着一辆轮椅,轮椅上坐着她七八十岁的母亲。这位女儿步伐较为稳重,衣着朴素,黑发中夹杂着些许白发,轮椅上的母亲,脸上布满了皱纹,像是岁月流走后的印记,也看不出一丝欣喜,面色凝重。
她们从我眼前走过后,我沉思良久。
这两对母女,角色是交换的。一对是母亲推着女儿,另一对则是女儿推着母亲。细想一下:多年以后,那一两岁的女儿已变成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她是否也会推着七八十岁的母亲?多年以前,那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是否也被当初二十几岁的母亲推着?
年轻的母亲与年幼的女儿也许想不到这一点,但年老的母亲和中年的女儿也许会触景生情。当然,几十年的岁月流过以后,前一对母女会看见自己的当年,回想起那段时光。同样,这将在所有人身上上演,永不停息。
这,就是生命的轮回。诗人纪伯伦曾在一首诗中,把父母比作弓,孩子比作箭。当弓渐渐地在时间的手中弯曲时,总有一天,孩子会远离父母,这是箭被射出的时候。箭也会慢慢变成弓,又开始一轮新的轮回,这是生命的真谛,是无法避免的,又是人类得以繁衍的真相。
通过这次遇见,我深刻地理解了生命的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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