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作文能够获得高分,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它的写作,优秀的作文是主次分明,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下面是美篇吧小编为您分享的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400字5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400字篇1
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400字篇2
提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起寒假里读的这本《城南旧事》,《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门口寻找自己女儿的“疯”女人秀贞,她是英子的一个朋友,秀贞给英子讲了一个故事。秀贞曾与大学生思康相爱,生下小桂子,被家人送走,不知去向。英子还听她说孩子身上有一块胎记,她发现了自己的朋友妞儿的身上有一块胎记,秀贞得知后带走妞儿一起寻找思康了,可是在赶火车时被火车撞死了。小英子还在那里经历了许多事。
我喜欢这本书里《爸爸的花儿落了》这一篇,我之所以喜欢这一篇是因为英子那强烈的责任感。英子的爸爸去世了,英子也同时小学毕业了,他听说父亲去世了,心里想我要替爸爸保护妈妈还有弟弟妹妹,我要我为我的家负责,我看到这心里感动不已,也深深喜欢上了这本书。我也很喜欢第一篇《冬阳·童年·骆驼队》因为英子把眼前这只骆驼的样子描述的栩栩如生好像就在我的眼前一样,还有故事里的那句,看它从来不着急,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让我知道了干一件事情不能太着急,慢慢地做,会做的更好的。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事和道理,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400字篇3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是这样的。每当我看到书时,就像饥饿的人遇到了面包,情不自禁地阅读起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非《狼王梦》莫属。
?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是我最喜欢的作家。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母狼紫岚,为完成丈夫的愿望,付出了很多。她想让三个儿子当上狼王,但每一次都以儿子的惨死而告终。最后,紫岚为后代铲除危险,在和金雕搏杀时,同归于尽。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肃然起敬,为母狼紫岚这种母爱而赞叹。同时,我也对狼这种动物改变了以往的看法。
翻一翻词典,几乎找不到一个褒奖狼的词语,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从这些词语,我们看出的是狼的凶残。
但是,在《狼王梦》这本书中,狼的形象得到了重塑。这本书中的狼忠诚、坚强,畏惧人类。紫岚,不仅是一个忠贞的妻子,更是一位坚强的母亲。即使最终她失败了,但她的一生却是伟大的,无悔的。
以前,我只要听到“狼”这个名字,就会想起张着大嘴,龇着尖牙的狼的丑恶形象。但现在,就不会了。狼的形象是那样忠诚、坚强。
这本书中,作家沈石溪运用了大量的细节描写和动作描写,把狼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引人入胜。文言文在书中恰当的运用,使这本书增加了几分情趣。读了这本书,我的写作水平也得到了提高。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
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400字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海蒂》,作者是约翰娜·斯比丽。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美丽的阿尔卑斯山,有一个天真善良的小女孩儿海蒂,她虽然贫穷,却有一颗赤子之心。她以乐观的态度感化了性格古怪的爷爷,给盲眼老奶奶带去了快乐,并帮助坐轮椅的富家女孩克拉拉战胜病魔……
全书以“爱”为主题,用优美的笔触刻画了海蒂纯洁善良的形象,充分展示了人性美好的一面,唤醒了人们心中的爱,让人们重新思考快乐和幸福的定义,感人至深。这本书还风靡全球,是国际文学大奖优秀杰作,一个代表巅峰水准的儿童文学宝库!这本书精选了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诺贝尔文学奖、国际安徒生儿童文学奖、英国……精心编译,是一部经典之作。
?小海蒂》还是在1881年发出的,出版至今已逾百年,被译成几十种文字流传于世界各地,发行量超过千万册,受到众多读者的喜爱和推崇,其中,我就是这本书的一位真铁粉。
享誉全球的经典之作,生动精彩的美会插话画,让我获得了文学、视觉与心灵的多重享受!这些优秀作品带给我与众不同的阅读体验,让我尽享阅读的芬芳与滋养,感受生活的美好!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也能够喜欢。
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400字篇5
它之所以叫花花,是因为它身上羽毛的颜色很多,很花。身上大部分羽毛是灰色的,而尾部和脖子却是白色的,脸上还有两个红红的“小太阳”。
花花就是一个小“吃货”。当它第一次来到我们家时,也许是太饿了,妈妈刚刚才把饲料放进食槽里,它立刻“吧嗒吧嗒”地吃了起来,直到下午三点多钟,它竟然还在吃!过了几天,我逐渐发现花花特别爱吃瓜子,我便拿出一把瓜子喂给它吃,谁知我刚给它一颗瓜子,一眨眼功夫,它就吃完了,用两只黑珍珠似的眼睛望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我还想吃。”就这样,我满满一口袋的瓜子,还不到两分钟,就被这个小小“吸尘器”给消灭了。
花花特别胆小,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胆小鬼”。它不能听到一点儿响声,如果你在它后面打了个喷嚏,它便马上飞到鸟笼的最上方,生怕自己受到危险;如果有其他小鸟飞到它的笼子上面,它就会“叽叽”地紧叫,似乎在说:“这儿是我的的地盘,请你速速离开啦”;如果你不小心碰到了它的鸟笼子,它便立刻张开翅膀,飞到鸟笼的最上方,仔细一看,嘿!它头上的羽毛都竖起来了呢……
不过现在呢,我每次放学回家,它都会跳到笼子的最下方,冲着我们“你好,你好”地叫,就算它正在吃饭,也会立刻停下来待会再吃了。
啊!花花,你虽然贪吃、胆小,有时你还在我耳边“叽叽”地大叫,但是,你却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你永远是我最喜欢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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