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会写读后感我们的思维逻辑能力是会得到很大的提升的,在大家在平时的学习中,应该都有写读后感的经历吧,下面是美篇吧小编为您分享的600字读后感参考7篇,感谢您的参阅。
600字读后感篇1
?狼图腾》,从题目中就透露出狼的优秀、庄严与神圣。作家姜戎以史诗般的叙述手法和深邃的人文胸怀吟唱了一曲游牧文明和草原生态的挽歌。
整本书都在以事件来描述狼的精神、特质,还有蒙古人既受狼害又与狼不可分离,既恨狼又敬畏、崇拜狼,所谓学狼,护狼,拜狼,杀狼的图腾崇拜和精神悖论。
在阅读《狼图腾》时,看到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捕食猎物的故事,更是能使我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混乱。
身处草原,就会置身于这个巨大的食物链中,任何生物都有被吃的命运,要想占据食物链上端的位置,就必须在残酷的现实中磨练自己,造就卓越的品质。草原残酷的生存状态就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生存的法则就是弱肉强食。狼拥有血性,它们十分勇猛,有尊严。草原狼决不屈服于人类,即使小狼从小就被人类饲养,但在它骨子里还保留着草原狼的尊严与气概。
在战略上,狼十分精湛,草原狼围捕黄羊的战役,纵横捭阖,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是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紧张氛围;而作战时迅雷不及掩耳,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又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
狼在自卫时的机智与狡诈也是惊人的,它摸清了人类的动机,知道对自己不利,指引错路,诱导人类。
自古以来,在汉人眼里狼是奸诈的动物。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都是关于狼的贬义词。但其实狼在这个蒙古草原中起了不可或缺的作用。这也是毕利格老人年对汉人不尊重狼而不满的原因。在蒙古人眼中,狼的一切都是优秀的,虽然有时会捕杀自己的马、羊,但他们只是阻止,并不会无缘无故的杀掉大群狼群,如果没有了草原狼,黄羊就会大量繁殖而不削减,草原上的草也会被黄羊大量啃食,牛羊马没有了食物会被饿死,牧民没有了经济来源与食物来源对蒙古民族来说正是最大的毁灭。不仅是狼重要,在这个庞大的生物链中,每一样都不可缺失。
这本书告诉我们的是我们应当保护生态环境,不能因为一己私利去扰乱生态系统,不然会有毁灭性的后果。还有,做人要拥有一些狼性,不能像羔羊一样任人宰割。现在,我们中华民族就像是一个羊羔民族,没有狼的机智、勇猛,更没有狼的骨气与尊严。但愿我们能够做到书中所表达的一切。
600字读后感篇2
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不懂为什么书名会叫做《活着》,慢慢的深入看下去才知道,因为福贵的一家老小,随着时间随着各种原因相继的离开了人世,到最后只剩下福贵和一只被他命名为福贵的老牛,他俩也相伴走完剩下的路。
福贵他做过地主,打过仗,逛过戏院,赌过博,经历着家人们一个又一个的离去。从富贵一时到落魄无比,从放荡的青年直至寂寞的晚年,或许平常人看来是悲惨的,但作者偏偏采用第一人称,这样或许旁观者的伤感大概是不必要的,人生的喜怒哀乐大概只有福贵自己知道吧!
读这本书的时候,心里是忐忑的,更是觉得很苍凉。忐忑,是因为看着福贵一家人的离世,一个接着一个,永远都不知道你看到哪里,他的家人又会离开;苍凉是因为,看着在这世界就只剩下福贵一人,年迈的他尽显孤独。
这大概也是最能打动我的地方,是啊,有时候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是会改变我们的人生态度的。而活着中的福贵,更让我们看到活的人的感受,而不是别人的看法。
或许有的人会像福贵一样小心翼翼的活着,小心翼翼的待人待事,又或许我也是这样的,小心翼翼,可是尽管有再多的小心翼翼,也藏不住内心冲劲儿,面对自己害怕的事情,没做过的事情,告诉自己,别怕,试试看,大不了重新来过,没什么的。
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保夕的日子,你还会感到生活不易甚至徒生感叹吗?那曾经的不如意,恐怕就变成了一个个的美好回忆了。
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就应该选择努力,没有一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只要坚信,活着才有一切,才有希望。
600字读后感篇3
暑假期间,我读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这是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当然,也是我最喜欢的书。书中的资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哈利波特一出生就父母双亡,他在费农姨父家长大,一向忍受着表哥达力的欺负。就在他11岁生日的时候,海格来到了他的身边并让哈利过了第一个生日,让他明白了自我的父亲詹姆波特。哈利和母亲莉莉都是巫师,自我的父亲被伏地魔杀害,母亲为了保护他也被伏地魔杀害,从而留下了哈利额头上闪电型的伤疤。他在一间小木屋里收到了于九月九日乘特快列车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的录取通知书!海格把哈利带到了对角巷,为他买了一系列巫师的用具,并把哈利送上了霍格沃茨特快列车,哈利在列车上认识了许多朋友。到了学校,由一顶分院帽来分院,哈利被分到了格兰芬多!在格兰芬多,哈利交到了一生中两个最好的朋友:罗恩和赫敏,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着魁地奇。之后,哈利意外的得到了魔法石,还打败了伏地魔。
读完这本书,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清楚地回荡在我的思想中。我以后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勇敢、应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让我们大家一齐努力吧!
600字读后感篇4
合上那本厚厚的《红楼梦》,眼前仿佛又是那片凄凉。我真的被这细腻的文字,曲折的情愫感染了,说到情,就不得不说到为情所生的她——— 林黛玉。
林黛玉似乎钟爱花,其实,她就像是一朵荷花,出淤泥而不染,永远是那么清高脱俗。想来,黛玉并不是小心眼的,总是疑神疑鬼,其实她的自尊心在提醒她,她无比寂寞,刻薄与多疑是在体现她对在贾府地位的担忧,所以才以至于,别人的一种口气也会让她彻夜难眠。
她的敏感总是让自己痛苦,葬花时,那凄凉的景象,她把泪水涂抹在了残余的花瓣上。黛玉是为爱而生吗?我认为不是的,黛玉更体现了一种宽厚纯真的性格,表面上与人谦逊,只不过是过分担忧罢了。
黛玉之所以深入人心,不是美在外表,而是美在内心。她是那么柔弱,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柔弱,更有内心,如一泓清泉,清澈脱俗,与世无争。她忧郁在寄人篱下的痛苦里,内心的波澜,使得她咏出“花谢花飞花满天”的绝句,她的智慧无人堪比,诗,体现出了她的悲愤,她的坚毅,她的自命不凡。林黛玉留给人们的,是柔弱的一面,但她的内心,其实是坚毅的。
林黛玉,多美的名字,曹雪芹正是赋予了她美的象征,而最后的最后,曾经的“贾不贾,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不是都同样由盛转衰吗?黛玉在其中,不正是以一个主基调出现的吗?最终黛玉泪尽而死,她的坚毅只是化作泪滴了吗?
通过《红楼梦》一书,曹雪芹为世人展示了清王朝灭亡的征兆,那些肮脏的、可怕的贪婪、愚蠢,是无可挽救的!而在现在的社会中,80、90后再一次印证了曹先生的“预言”,奢侈之心不可有,否则到了最后,又怎奈何如黛玉一般?
600字读后感篇5
我此时正拿着《朝花夕拾》这本书回味着,它依稀带我回到了民国时代。我站在喧闹的街上,突然一辆马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泥水溅了我一身。哎!那不是陈莲河先生吗?满脸的“义正词严”,听说现在正与西医搏斗呢!看到他的人,脸色却各自不同。有的充满敬畏,有的怀恨在心,有的却羡慕他的名利与地位。
继续往前走,看到了那“精明”的衍太太,她已是祖母了,看着小孙儿和人家孩子比赛打旋子,眼看要输,衍太太一记“绣花腿”把别人家孩子的旋子给钩倒了。由于没法分辨,只好平局。衍太太太好强了,要她的孙儿输,她总是不肯的。
到了一家酒店。我准备歇歇脚,却发现了孔乙己正在店里喝酒,身上仍旧穿着破旧不堪的长衫。掌柜和“短衫”都在笑他,他正红着脸,说着一堆让人听不懂的话为自己辩解。孔乙己还没为自己辩解完,孩童们便一拥缠上了他,争着要吃茴香豆。他只得给了几颗,又怕自己喝酒时不够,显得好无奈。
继续前行,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三味书屋。我悄悄走进去看,寿镜吾正捧着古书摇头晃脑地读得如醉如痴。孩子们却在描图画,玩捉来的蚂蚱,弄得课堂好不热闹。孩子们的吵闹声终于打断了先生读书,先生发现了自己的学生竟然在课堂上调皮捣蛋而不好好读圣贤书,他怒斥着吹须瞪眼,调皮的孩子们这才回到座位上装模作样开始读书……
?朝花夕拾》这本书带我遨游了鲁迅先生整个的精神世界。让我看到了许多从清朝到民国期间的事情。犹如亲眼目睹了社会的各种黑暗:邪恶势力压迫“低等人”,还有因千年封建思想的熏染而被禁锢的人们,也看到了知识分子为中国的存亡而做出的贡献和牺牲。我深深感受到了近代人民的痛苦和自己生活的幸福。这使我深刻意识到只有祖国富强了,人民才能有安定的幸福生活。
鲁迅先生的这本书同时激励我们:一定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只有这样才能让祖国富有强大,祖国才能永远在世界之林屹立于不败之地!
600字读后感篇6
看完《围城》,心中不免有些许思绪在脑海中盘旋,仔细一想,我们生活中的种种,不就是围城里所描述的吗,虽然围城主要情节是讲他们几人去三闾大学任职,路上的经过,已经到学校后任职情况,到达目的地后各奔东西,情节条理清晰,但是却是把人性的假恶丑,真善美,表露无遗,在行程中,他们之间,感情是冲突的,心理更是矛盾的,但是为了共同的目的地,不得不得一起前行,最后也诠释了一句话,“道不同,不相为谋”!
最后作者描写他们家遗留下来的钟,正是对方鸿渐的隐喻,年代古老,节拍慢但也精确,方鸿渐虽然留学国外,但是却学无成,没有拿到真正的文凭,回国后在岳父那儿上班,也未长久,经朋友介绍去三闾大学任职,也是被人解聘,如此种种,可以看出,虽然方鸿渐留学,但是终究是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至深,而西方文化对他的冲击却又不够彻底,就像文中所描述的,对于文,说懂不全懂,不懂也多少懂点,但是认真后又不够精通,方鸿渐或许就是当时中西文化碰撞的产物,而古老的钟,左右摇摆,可以理解为他的性格思想,人生命运摇摆不定,也可以说他的感情摇摆不定,模棱两个,含糊不清,对于唐小姐也好,对孙柔佳也罢,结局就像这古老的摆钟,终究会在时间的所谓的精确上,慢慢发现他的可悲之处…
?围城》这本书,读来很有他独特的味道,最有意思的就是语言描写,其中人物的心理活动描写可谓鞭辟入里,语言有时诙谐幽默,有时生动形象,把人物性格,精神状态,一一展现出来,读来如身陷其中,物我两忘,这不就是现实中的人吗,都说鲁迅的笔是匕首,见血封喉,而钱钟书的笔,大概就是手术刀,一刀一刀地剖析,直到他流干血,直到死,还不让人失去知觉,诙谐幽默间且趣味无穷。
600字读后感篇7
通过阅读季羡林爷爷的《怀念母亲》这篇文章,从中知道了季羡林爷爷一生当中有两个让他深爱了一辈子的母亲,一个是他的生母,而另一个是祖国母亲。
生母给了他生命,而他却六岁就离开了生母去城里住,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几乎很少与母亲相聚,而母亲的英年早逝也成为他终生的悔恨。“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痛苦折磨着他,他只能将对母亲的爱化作无尽的泪水和缠绵的哀伤藏在心底。
等他长大了,我留学异国他乡,这一次他不仅仅离开了生母,也离开了生他养他的土地和故乡,离开了祖国母亲。在他留学期间,他曾经很多次将对祖国母亲、亲生母亲的思念写到日记中去,字里行间流露着一个游子的思亲思乡之情,读起来让人感动不已。
当读完季羡林爷爷的这篇《读后感怎么写》之后,我不禁为季羡林爷爷少年时代的不幸和青年时代的漂泊而同情不已,也为他对两个母亲的爱而感动。
同时,也想到了自己。一方面,想想父母是多么无私的爱着我们,想想今天的生活条件是多么优越,而自己还经常埋怨父母这点做的不好,那点做的不好,内心不禁无比惭愧。另一方面,想到自己如今的学习环境是多么舒适,不像季羡林爷爷那样孤身一人远渡重洋到海外留学,自己身边有亲人、同学、老师的陪伴,跟季羡林爷爷当年在异国留学相比,自己的是多么的幸福。
所以我默默告诉自己,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要好好孝敬父母,尊敬老师,爱同学,爱祖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只有这样才不辜负父母、老师和祖国母亲伟大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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