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平时需要多积累一些素材提高我们的写作文水平,为了将作文写得出彩,我们必须寻找一些新颖的素材,美篇吧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懂我的人作文优秀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懂我的人作文篇1
我有一只手表,它是我之前用优异的成绩换来的,那一次我拿了全班第五的名次,是我有史以来考得最好的一次,妈妈才同意给我买这只手表。
这只手表是在银泰百货的一家卡西欧手表店里买的,卡西欧是一家日本的电子公司,创于1946年,有70多年的历史了,而当时一旁还有一家小天才的电话手表,妈妈让我自己选择一种手表,我自然也知道卡西欧是一家老品牌了,若不是好的信用和工艺也是不会到现在的。所以我选择了这只手表。
这只手表整体是黑色的,表盘则是漂亮的金色。表盘上有显示时间的,显示星期几和日期的,并且还有秒,当然也不能少了指针。这个表盘十分精美,表盘四周还有四个按钮,左上角的按钮可以调节时间、日期等,右上角的按钮则按一下,表盘底部的led灯便会发出黄色的光,照在金色的表盘上,漂亮极了。左下角的按钮则是调节时间的“减”,那么个右下角的便是调节时间的“加”。
我特别喜欢我的手表,每天我都要将它戴在手上,可是我有一天去超市买完东西回来,摘下手表放在茶几上,便去洗手了,回来后便在茶几旁边的沙发上休息了下来。第二天,我要出门时,下意识的摸了摸手背,手表不在?!我赶忙翻找起来,什么都没有,我急了,这只手表弄丢了,妈妈肯定不会给我买只新的了。我这时想起来,昨天我回来将手表摘下来放在了茶几上,我赶忙跑到客厅,翻箱倒柜地疯了似地找起来,可是一无所获,我呆住了,这只手表才待在我身边几天,就这么弄丢了!?我绝望了,这时我猛然发现一个抱枕后面好像有什么东西,我拿开抱枕一看,是手表!虚惊一场!
我喜欢我的手表!是因为它精致时尚,更是因为它是通过努力而得到的勋章。它时刻提醒我珍惜时间勇往直前,忘记昨天,珍惜今天,展望明天!
懂我的人作文篇2
烦恼,这个词自打我懂事后一直围绕着我。
被人都说少年无忧,单位常常在夜深人静的夜晚,凝视星空,想想这四个字,内心忽然有些惆怅,少年,也有忧……
我是个性格内向,不善于交际的女孩。我会因为别人的一句话或一个举动而困恼很久很久,看着同学们刚开学变敢于互相讲话,交朋友,我由衷地羡慕。我也曾多次鼓励自己:“去吧,和他们一样,感受蓝天的美好,感受土地的关心……”可我就是迈不出这一步,无法大胆和别人交往。
依稀记得那时一个秋高气爽的早上,那是军训结束的最后一天,同学们都兴致勃勃地围成一圈,开心地谈论着一些有趣的话题;而我却在旁边闷闷不乐地坐着,听着他们聊游戏、明星,很多次我都鼓励自己和他们一起玩,但心里却犹豫了。万一他们不和我仇天,不接受我怎么办,这样我会很尴尬的,但我如如今这么坐在这里也很不合群啊!要不试试把,可我和他们并不熟悉啊!哎,怎么办呢?我的内心十分纠结,我知道,我应该去试试,但我又不好意思主动。
天空像是感受到我的心情,变得灰暗且寂寞,我抬头望着它,心里不仅想:天空,会不会也像我一样呢—慢热、内向、寂寞、多愁善感。
看着成群的结队的同学,我竟生出了一种向往,我向往他们的性格;但我明白,这必须要我迈出第一步,因为第一步,总是要自己去探索,去寻找……
夜已深,我却怎么也睡不着,我在为我的烦恼而烦恼,在为如何迈出第一步而忧愁……街外的灯光映照着房屋,冷风呼呼地吹,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懂我的人作文篇3
秋天,一个落叶纷飞的浪漫季节。树叶都乘着风儿参加大地母亲的宴会,所有的树叶都盛装出席。瞧,多么盛大啊!树叶儿在风中翩翩起舞,风吹着树上的叶子“沙沙沙”作响,好像在唱着动听的歌呢!
在一个充满阳光的周六,我骑着单车在郊外的小路上。“哗啦啦”一阵风吹过,沙子进了我的眼睛,我连忙停了下来,揉了揉眼睛,当我抬起头来的时候,哇,前面是好大一片香樟树林啊!我迫不及待地向那里骑去!
又是一阵风吹来,我连忙把眼睛闭上,生怕可恶的沙子又挤进了我的眼睛。风小了,我睁开眼睛——————这里简直是世外桃源,满天火红,像朵朵花瓣围绕在我的身边,再仔细嗅嗅,一股清香钻进我的鼻孔!我说不出这是什么味道,只是别具一格的香气,里面好像还掺着一股泥土的清香和薄荷味呢!
我继续欣赏这一美景,无意间看到车筐里有一片小树叶,我小心翼翼地捧起来,哦,它还是黄色的,看来,它太弱小了,它的兄弟姐妹都穿上了红袄,它却没有发育,还是个可怜的小东西呢,它的外形比哥哥姐姐瘦弱好多,像一根小巧玲珑的羽毛,细细一看,十分惹人怜爱。它的叶柄长度适中,是棕黄色的,我不禁摸了摸它,正面滑滑的,我又摸摸它的反面很粗糙,像一座座凹凸的小丘,侧面呢,很平,但是我又仔细地摸了摸,还有好多的小绒毛,我实在忍不住,又轻轻地舔了舔,呵,满嘴清香,嗯,有点“菊花茶”的味道呢!
早先通过资料,我就知道香樟具有杀虫的功能,如果把别的小树种到香樟树旁边,说不定你的小树会茁壮成长呢!想着想着,我忽然很感动,因为我从中感悟到了一个道理:我要学习樟树的精神,默默奉献,不能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和别人去争抢,要做个尊重别人,为别人着想,心胸宽大的'人。
我爱秋天,爱秋天的树,更爱秋天的叶。
懂我的人作文篇4
初二(7)班的英语课堂上,常会响起这样一句话,“方婷,你来读一下这篇英语课文。”随即,梅老师投来鼓励的眼神,我每每应声而起,流利而富于感情地把整篇英语课文读完,随后,就是同学们友好的掌声和赞许,“她读得真好啊!也难怪老师每次都喜欢让她读,发音真准……
耳畔传来的赞许声让我十分欣喜,倍受鼓舞,下定决心要更用功地学好英语。每次英语考试我都名列前茅,因此,不少同学问我:”你英语是怎么学的?特别是你的口语,怎么能学得那么好呢?”
每一次我都会诚恳地回答:“国际音标是基础,要学会48个音标的标准发音和组合拼读规律,还要注意多音节词的重读和次重读……
而说到音标,就不得不提到我的英语启蒙老师——吴老师。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们开始接触英语,也遇到了我的第一位英语老师——吴老师。吴老师是刚毕业的年轻老师,她喜欢穿休闲的运动服,扎高高的马尾辫,把前额的刘海也往后梳,显得十分干练又充满活力。尤其是常挂在脸上的笑,酒窝浅浅,眉眼弯弯,她是多么地平易近人啊!同学们都很喜欢她,我们当时的语文老师还戏称英语老师的笑容是独一无二的吴氏微笑,让人如沐春风。
还记得有一段时间,我课堂总开小差,所以老师在讲音标时我压根儿就没听清楚,那么问题就来了,有一回老师问我“面条”这个词英语怎么讲,我“急中生智”,按照自己的模糊记忆去发音,音效极怪,结果惹得全班同学捧腹大笑,他们课下还常拿我开玩笑,重复我那个错误的读音,我当时心里难过极了。
从那以后,吴老师上课常关注我,提问我,每一次我回答正确,她都会带头鼓掌。我之前总以为,像我这样上课开小差,作业又不认真,上课回答问题还出糗的学生,老师一定是很厌恶的,没想到老师竟是这样的宽容和有耐心。她不但没有责怪我,还给予我更多的关注和帮助,我幼小的心灵被吴老师的关心暖化了,从此我“浪子回头”,扎扎实实地学英语,成绩也越来越拔尖。
是吴老师的爱唤起了我的羞愧心,让我“知耻而后勇”,从而发现自己的潜力,进而喜欢学习,尤其喜欢英语,逐步培养起自主学习的习惯,这才有了今天大家眼中英语很棒的我。
我永远忘不了我的英语启蒙老师——吴老师。将来如果有幸为人师,我一定要把吴老师的善良、耐心、热爱学生的优良品质发扬光大。
懂我的人作文篇5
hello!我的名字叫周水仟。公元二千年时出生,生肖当然是条威武不屈的龙了。 我圆圆的似大苹果的脸上长着两道眉毛(奇怪得不知道该怎们形容),眉毛下面的眼睛像两颗小小的葡萄睁得再怎们大,也不即人家一半大。因为遗传基因等因素不得戴上150°的眼镜。鼻子也不高,算一般。樱桃小嘴算厉害,一口能吞下一个小笼包,嘻嘻。
俗话说:“耳大招风。”我的耳朵很大,冬天有冻疮,这是我的烦恼。你别以为我是长发飘飘的女子,我是一头短发。曾经有一头短发而且乌黑亮丽的我,在晚上睡觉的时候,被可恶的老妈‘咔嚓’一剪刀剪掉了。所以现在留长发是我的梦想。我今年已经11岁了,但我的身高已超过155厘米了,体重嘛,我不说,这是我的隐私。 我有很多优点,也有缺点。优点是:成绩优秀、助人为乐。缺点我不说。
我的爱好是阅读、写作文。我嗜书如命,怎们劝也不能让我不看书。我放假在家时,一天要写4、5篇作文。我的理想是当一位作家。我会朝这个梦想奋斗!我的偶像是四小书生之一的胡歌,他的专辑、签名我都有。老妹称我为“胡歌迷”,哈哈。 这就是我——周水仟!
懂我的人作文篇6
哥哥比我大一岁半。以前,我们两个是好兄弟。我们一起打篮球、跑步。这些是我和他的共同爱好。
可是,每次比赛短跑。我都会输给他。这是为什么?他只说了几个字,坚持就是胜利。只要不断运动就可以超过你想超过的人。
后来,我一直在学校不断地练习长跑和短跑。直到现在也一样。每次都只差那么一点点。就差那么一点点,就可以超越他了。
正是因为想超越他就给自己定了计划。一,每天跑几次长跑。二,多练习打篮球。三,多练习一些运动项目。
我一直相信自己可以战胜他的。可是我发现想要战胜他就得做出很多的功课。只要付出一定会有回报。
懂我的人作文篇7
父爱如山,母爱似水。我的爸爸相貌平凡,我的嘴像他,他喜欢跑步,之前他非常胖,决定减肥后,他选择跑步减肥。
我的爸爸对我有无限的爱。老爸第一次马拉松就是我们全家人一起跑的,我妈妈跑的很慢,我和爸爸在一起跑,那时的他跑步也很慢,但是3小时以内21公里要跑完,买票的人在时间内跑完有奖牌。跑到11公里处1小时多过去了,我让爸爸先跑吧,他往前跑了,我一个人跑着,坚持着,我下决心,一定要跑到3小时以内。一路有男的女的老的在鼓励我,在夸我,在惊讶我跑马拉松,当时的我才上2年纪才8岁。当我看到只剩1公里的“牌子时”心里特别激动想快点跑向终点,但是当时我的左腿非常的痛,我忍住疼痛跑着,跑到一个补水站时,我拿了一块吸满水的海绵把水挤进左脚的鞋子里,刺激左脚跑步,当看到还剩500m时,激动的流出了眼泪,我当时特别想知道爸爸怎么样了。当时我感觉生命快走到尽头,但是我还在和生命做斗争,想成为学校里第一个跑完半马还在3小时以内的二年级学生,我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冲向终点,当我看到终点的人在接应3小时以内的选手时我在人群看见了一直在终点等我的人—爸爸,我看到人群在跟我挥手,爸爸在跟我挥手,当时的我内心顿时有了一股力量是大家给我鼓励的力量,爸爸给我加油的力量。终于结束了,这场持久战争终于结束了,我胜利了,当我跑过终点线时,迫不及待的问爸爸他跑了多长时间,他说“2小时43分。”我说“我比你慢15分钟,我2小时58分。”爸爸一边给我揉脚一边说:“你已经很棒了,你是我们这里第一个小孩,第一个跑马立松的小孩。”是呀,我成功了,我成功的成为了学校第一个跑完半马在3小时以内的二年级小孩。我喝了点水,用右腿跳到终点那等妈妈。妈妈来了,她3小时22分完赛。回到家,爸爸陪着我在床上看电视,那时我们洗完澡了,妈妈对我说:“我真佩服你,你居然跑完了!”爸爸帮我揉我那只受伤了的左脚,让我感到他的爱。
现在的他,半马1小时50分就完赛了,我为我的爸爸骄傲,他是一个有好胜心的人,我相信他在未来能越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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