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中,一定要确定好主题,围绕主题展开的作文才更有意义,优秀的词汇量是写作文必须要具备的,下面是美篇吧小编为您分享的写我与鸟的作文优质7篇,感谢您的参阅。
写我与鸟的作文篇1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一直让我铭记心中,让我越来越喜欢读书。
为了读书,我曾经做过很多傻事。那天下午,我在阳台上看书,阳光直射到阳台上,让我看得更加入迷。那本书的名字叫《草房子》,我捧着它坐在椅子上专心地看着,看着看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天也渐渐黑了,妈妈叫了我,我没听见,直到第二声的时候,妈妈的声音才把我从书的世界里拉了回来。
我拿着书漫不经心地走到餐桌前,狼吞虎咽地吃完饭,走进自己的房间,关上门儿继续走进了《草房子》。不知不觉,两个小时过去了。妈妈走到我的房间劝我说:“该睡觉了,不要再看了,对眼睛不好。”我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句:“好,知道了,我马上就睡。”然而,那故事太吸引我了,我把妈妈的话当成耳旁风,继续读。
妈妈看见我的房间里灯还没有灭,她就大声喊道:“该睡觉啦,还在看书,都这么晚了!”妈妈说着就把我的灯给灭了,我只好上床睡觉,可是就是睡不着,我发现爸爸妈妈的灯灭了,我又打开灯看了起来。爸爸夜里上卫生间,发现我还没有睡,又对着我说了一大堆,我只好躺在自己的床上睡觉了,梦里我还见到了书里面的故事和人。
现在我看了很多的书,作文也变得越来越好,我也就越来越喜欢读书了。
写我与鸟的作文篇2
母爱似水。在每个孩子心中,爸爸妈妈永远都是最爱的人。他们既是船,也是岸。是船,载着我们远行;是岸,是我们停泊的港湾。
记得那一次,妈妈出差不在家,爸爸又加班,我数着时间,望眼欲穿地盼望着爸爸赶紧回来。家里冷锅冷灶的,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吃,我饿得脑袋发晕,,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老爸回来啦!他板凳还没坐热,就钻进厨房下面,三下五除二就做好了一大锅面。我早已等不及了,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不一会儿,我就把那一大碗面给“消灭”了。呵,碗底还藏了一个荷包蛋啊。我又以一个“速食”主义者的速度把它吞进了肚中。爸爸的面条也快要吃完了,但是却没有鸡蛋,要知道,他最喜欢吃鸡蛋了呀,我问爸爸:“爸爸,你的碗里怎么没有蛋啊?”爸爸听后轻轻地说:“冰箱里只剩下一个鸡蛋,超市又关门了,你在长身体,需要加强营养,所以给你吃喽。”我听了很感动。家里只剩下一个鸡蛋,爸爸却毫不犹豫地把它让给了我,他给我的不仅仅是一个鸡蛋,还有一份山一般重的父爱啊!
就在今天,下起了大雪,我上完辅导班,妈妈穿着雨衣,骑??
电动车来接我,我看见她了,便急忙向她奔去,我坐在车后,躲在妈妈的雨衣里。我早已不是当初的小娃娃了,已经不能躲在妈妈的雨衣里了,于是,妈妈毫不犹豫地把大部分雨衣披在我身上,自己只穿一点点。下了车,我发现妈妈全身湿透,两颊早已冻得发紫,脸上有多处被雪打红,但她却依然向我微笑。我脸上湿湿的,已经分不出是雪水还是泪水了。刚刚还冻得发抖的我,突然感觉很温暖,很舒适。
全天下的父母都想把最好的留给孩子,这一切全都源于爱,父爱是深沉的,母爱是伟大的。父母爱我,我也爱他们。
写我与鸟的作文篇3
古人云:“读书断,写字如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的,书是人们生活的法宝。读书的时候可以学到知识,见多识广,明白道理。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以循环渐进的方式阅读,以熟悉而有思想的方式阅读,在伴随的成长中阅读,是人生的快乐和享受。
我从小就爱看书。
有一次睡觉前,我从书架上拿了一本书,钻进被窝。半夜,我悄悄从床上爬起来。因为太黑了,我打开小手电筒看书。我不知道我妈为什么会听到,就朝我房间走来。我一听到妈妈的脚步声,就关掉手电筒,把书藏了起来。妈妈来到我的房间,什么也没发现,然后继续睡觉。因为晚上睡得太晚,第二天早上还在酣睡。被妈妈的吼声吵醒,发现脸趴在书上,手里拿着手电筒,手电筒还亮着……,妈妈就打我。
还有一次,早上吃完早饭去书店。到了书店,看到那么多无数的书,心花怒放。我很快找到一本书,坐在椅子上读了起来。就在我津津有味地看着的时候,一个阿姨走过来说:“快去,我们要下班了。”我吓了一跳,低头看了看手表。原来已经六点了,书店要关门了。看了一天书,慢慢把书放好,走出书店。
书是知识的海洋,我在其中自由遨游。我在书的世界里长大,读书带给我快乐。
写我与鸟的作文篇4
位于新乡辉县的八里沟,想必大家都听说过吧,中国四a级风景区,山清水秀,景区的路都是在峡谷中修的栈道,然而在这个看似美丽的景区,我却经历一次死亡的威胁。
那是一个炎热的下午,我们一家驾车去了八里沟,小时候的我很淘气,好奇心也很强,所以就冲在了最前面,爬高上低,笑声不断。
行进的过程中,我忽然看见了一块大岩石,许多人去后面照相,这时我的好奇心就被激发出来了,立刻学着大人们走向后面。
一步一步的爬上小石头,在走向大石头,绕过超大的石头,走到那景色怡人的水塘边,那水清澈见底,仿佛只有脚踝深浅,但家人告诉我,这水因为光的折射原理,所以看起来很浅,实则很深,最少有三五米深。可我不死心,在路边抄起一根棍子,要往水里探,可没留意到我的脚再向左一点就踩到到苔藓密布的地方了,第一次我在测深浅之时,由于是木棍很轻,所以一棍子下去就漂了上来;第二次我又找了个又粗又长的木棍,就用力向水里扎去,还是没探到底;第三次,我的身体向左一点,准备用尽全力向水里扎去时,脚下一滑,身体横倒,木棍插在了水塘的岸边。
这时就到了命运和死神之间投色子的时候了,向后一步生,向前一步死,说时迟那时快,我的脑子飞速旋转,在那仅有的0。01秒之时,大脑用尽全力控制着我的身体向后倒去,“啪”的一声,我重重的倒在了长满苔藓的浅水之中。
这一次,我真的意识到,自己离死神有多么近。
我拍了拍胸口,真是吓死宝宝了,我想我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任性了。
写我与鸟的作文篇5
游戏是学习的敌人,游戏是我的心头肉。学习跟我势不两立。
游戏占用我的时间,与学习争抢时间和精力,家人把游戏视为洪水猛兽,想把它根除,让我一心一意的学习,父亲也为此发了不少脾气。
我与学习,学习与我势不两立。
我是家人眼中的“废物”,同学眼中的垫脚石,我的老师也时不时的向我的家人说:“鑫鑫该怎么办啊,他不学习的啊,你不管他就别让他学了,让他学个兴趣班练练得了”之类的抱怨话。同学背地中的嘲笑,让我无比寒心,不就是学习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我背地里买了几本书,也开始听课,下一次考试,从倒数第五到倒数第七,也算一次进步了。
有了点滴的进步,我又开始懒散了。
“不行就是不行。”
“怎么可能指望他给咱班向上提分?”
“他不考零分就已经很不错了,你们还在指望些什么?”
同学对我的冷嘲热讽我也听在耳里,不就是分数比我高了一点患难吗?我也不是不知廉耻,我又不是傻子。
我向奶奶提出给我换一个补课班“反正在那也学不到什么东西,同学他们还总是嘲讽我吗?”练习册我认真做,不是为了受到表扬,只是为了要证明我自己。
付出就会有回报。一个学期之后,我从班级倒数第五冲到了正数二十五,我回头看了一眼那些骂过我的,笑过我的,在我下面的同学,他们都涨红了脸。
“到我的回合了,绝杀!”
我和学习和解了,我看着那几本教材,就像是相隔久远未见面的老朋友。是什么消除了我与他的隔界,是同学的冷嘲热讽?还是家人的鼓励自己的坚持?
但不管怎样,化敌为友是一段艰难的过程,我会把那些过激言论存到自己的心中,正如重生,今非昔比……
写我与鸟的作文篇6
一支毛笔,一砚浓墨,一张宣纸,一个挺拔的身影正在肆意地挥洒着他的青春与个性。
翰墨缘
父亲是一位杰出的书法家,从事书法二十五年,各种书体尽皆精通。我出生在一个弥漫着墨香的家庭,自然而然的恋上了书法。六岁就接触笔墨纸砚,八岁父亲开始正式教我楷书。可能既有天赋,又有环境熏陶,我的进步很快,成为众学生中的佼佼者,能够基本控制住笔墨和纸的关系。上学后,就每天十个字的坚持着,练习书法对我来说充满乐趣。
笔枯墨干
十岁那年,父亲教我小楷,小楷是承上启下的书体,练好它上可写金文甲骨文,下可写隶书行草楷,是最基础的部分。这说明父亲定要将我培养成一个真正的书法家。可童年的自由时光岂会完全禁锢在宣纸中,我也会烦躁,成天无味机械的重复练习,那最初的乐趣被磨掉了。为此父亲与我进行了一次慎重的谈话,为我讲诉了晋王献之学书法写完十八缸水的故事。并要我当即决定,放下书法就再也不学了;若要学习,那便是一生不停笔的练习。我最终选择了后者,因为我知道,它注定与我相伴一生。
宿墨流时的积??
自那以后,我再未停过笔,曾经的烦躁也被磨了下去。书法没有诀窍,只有不停的练习,直至形成手臂手腕与手指的肌肉记忆。从不停的练习中,我又找到了淳朴的韵味,细细的感受毛笔蘸墨时的饱和度;感受毛笔与宣纸接触的摩擦感与纤毫之间的弹性;感受墨汁渗入纸张力透纸背的微妙,一道道饱满而富有表现力的线条跃然纸上。我现在已掌握了篆、隶、楷三种字体,行书正在发展。无尽的书法,无尽的练习,无尽的投入,我已与之融为一体,沉醉其中。
楷书清爽秀丽,小篆刚健挺拔,隶书凝重端庄;提按转折,进退自如。书法的韵律就是生命的韵律,书法的性格铸就了我的性格。一支毛笔,一砚浓墨,一张宣纸,一颗跳动的心承载着一个蓬勃的生命,在永无止境地挥洒着他的自由,他的灵魂,他的歌……
写我与鸟的作文篇7
有人说,上辈子的五千次回眸,才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
一次难忘的相遇,也许是命中注定,也许是纯属偶然……
暑假父亲带我去北京,在奥林匹克公园,我见到了鸟巢、水立方,但它们留给我的印象并不深刻,最深刻的是与黑白两种老外的偶然相遇。
走在路上,偶然回头,发现了几个皮肤黝黑的人,他们也看到了我,并羞涩地笑了,白而整齐的牙齿露在外面,很甜很甜,我也不自觉地笑了笑。他们一直与外面一起走,可能是因为没有导游不知去哪里吧!其中一个身穿橙色衬衣的男子拿着相机照来照去,并不时地对我说一句我听不懂的话,而后又是一脸笑容,那笑容是那样甜那样甜,白而整齐的牙齿是如此耀眼。
一会儿,外面看不见他们了,有几个白种人向我们走来,其中有一个超级可爱的小男孩,我不自觉地与小男孩打招呼,想与他合个影。这时候,一个满头金发的女子走过来说了一句“no”,笑也没笑地就走开了。她的牙齿不是很白,也不整齐,我只记得当时的场景很尴尬,以至于让我满脸通红。我明白,他们并不友好,也许还有一丝嘲讽。
同样是陌生人,同样来自异国他乡,可是,为什么他们的态度如此不同呢?黑人是慈祥的,平易近人的,而白人是高傲的,盛气凌人的。相比之下,我更喜欢黑人,因为他们淳朴,他们善良……
也许一个人不能代表所有的人,也许我看到的只是偶然,但不可否认,在当下依然存在种族歧视。这件事让我对白人很反感,很反感,但与黑人的相遇却是我北京之旅中的最美的一首诗。
相遇是偶然中的不偶然,但很多时候,美好往往从相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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